关于2024年化州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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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化州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实施方案》(粤农农函〔2024〕553号)的工作要求, (略) 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完善粪肥还田服务运行机制与技术模式,对专业化服务主体 (略) 理、堆沤腐熟、粪肥施用到田等服务予以补奖支持。按照《20 (略) 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工作要求,遵循省实施方案实施主体无需每年遴选,经考评合格的前年度项目实施主体可继续承担本年度试点任务,新增服务主体优先遴选服务能力强、设施装备基础较好、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服务主体的原则, (略)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专家考评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经专家组评审,共遴选确认项目实施主体84家,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 19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异议可电话咨询:0668-*

  联系人:陈颖

  附件:20 (略) 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docx

(略)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4年11月12日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实施方案》(粤农农函〔2024〕553号)的工作要求, (略) 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完善粪肥还田服务运行机制与技术模式,对专业化服务主体 (略) 理、堆沤腐熟、粪肥施用到田等服务予以补奖支持。按照《20 (略) 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工作要求,遵循省实施方案实施主体无需每年遴选,经考评合格的前年度项目实施主体可继续承担本年度试点任务,新增服务主体优先遴选服务能力强、设施装备基础较好、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服务主体的原则, (略)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专家考评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经专家组评审,共遴选确认项目实施主体84家,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 19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异议可电话咨询:0668-*

  联系人:陈颖

  附件:20 (略) 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docx

(略)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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