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质量检测实训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焊接质量检测实训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河南 (略) 焊接质量检测实训室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网》(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4-1258 | |||||||||||
2、项目名称:河南 (略) 焊接质量检测实训室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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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一批实训室设备,包括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5.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供货安装周期: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 5.5质量保证期(质保期):3年,软件终身免费升级维护。 5.6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至质保期满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的条件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单位2023年10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等;(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计算)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四)响应文件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书面声明要求加盖单位电子章;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响应人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磋商当天查询到响应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响应人的投标视为无效;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3.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1月13日 至 2024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 (略) 网》(http://**)。 | |||||||||||
3.方式:供应商凭CA密钥登*(http://**)市场主体 (略) 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供应商未 (略) 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 (略) 交易系统;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远程开标室(六)-5 (略) (略) 12号( (略) (略) 向 (略) 西))。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 (略) 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及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http://**),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 (略) 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 (略) 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2、本项目二次报价采用远程报价(二次报价有时间限制,响应人如 (略) 系统规定时间内二次报价没有提交成功的,视为放弃二次报价)。 3、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4、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5、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单位收取,收取费用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河南 (略) | |||||||||||
地址: (略) (略) 龙子湖 (略) 平安大道210号 | |||||||||||
联系人:范老师 | |||||||||||
联系方式:037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省机电 (略) | |||||||||||
地址: (略) (略) 187号金成大厦B座10层招标一部 | |||||||||||
联系人:宋宇、李金泽 | |||||||||||
联系方式:037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宋宇、李金泽 | |||||||||||
联系方式:0371-* |
项目概况 河南 (略) 焊接质量检测实训室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网》(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4-1258 | |||||||||||
2、项目名称:河南 (略) 焊接质量检测实训室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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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一批实训室设备,包括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5.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供货安装周期: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 5.5质量保证期(质保期):3年,软件终身免费升级维护。 5.6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至质保期满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的条件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单位2023年10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等;(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计算)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四)响应文件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书面声明要求加盖单位电子章;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响应人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磋商当天查询到响应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响应人的投标视为无效;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3.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1月13日 至 2024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 (略) 网》(http://**)。 | |||||||||||
3.方式:供应商凭CA密钥登*(http://**)市场主体 (略) 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供应商未 (略) 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 (略) 交易系统;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远程开标室(六)-5 (略) (略) 12号( (略) (略) 向 (略) 西))。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 (略) 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及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http://**),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 (略) 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 (略) 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2、本项目二次报价采用远程报价(二次报价有时间限制,响应人如 (略) 系统规定时间内二次报价没有提交成功的,视为放弃二次报价)。 3、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4、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5、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单位收取,收取费用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河南 (略) | |||||||||||
地址: (略) (略) 龙子湖 (略) 平安大道210号 | |||||||||||
联系人:范老师 | |||||||||||
联系方式:037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省机电 (略) | |||||||||||
地址: (略) (略) 187号金成大厦B座10层招标一部 | |||||||||||
联系人:宋宇、李金泽 | |||||||||||
联系方式:037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宋宇、李金泽 | |||||||||||
联系方式:0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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