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视频喉镜、射频治疗仪手柄采购第二次网上竞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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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视频喉镜、射频治疗仪手柄采购第二次网上竞采公告

四川 (略) (代理机构)受重庆 (略) (略) (采购人)委托对麻醉视频喉镜、射频治疗仪手柄采购(项目)采用 最低价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略) 元)
  • 包1(商品种数:1)
  • 包合计:(略)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医用内窥镜
需求描述:
麻醉视频喉镜
¥(略) 2(台) ¥(略)
  • 包2(商品种数:1)
  • 包合计:(略)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医疗设备零部件
需求描述:
超美塑设备手柄
¥(略) 1(个) ¥(略)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 (略) (略) 注册。)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7)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报价时间
  • 报价开始时间:
    2024-11-18 10:00:00(北京)
  • 报价截止时间:
    2024-11-18 12: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采购文件

五、商务条款
  • (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一)交货时间

    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二)服务地点:重庆 (略) (略) ( (略) (略) 人和 (略) 199号)。

    (三)验收方式:

    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截止到交货当日货物生产日期不得超过半年。货物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2.安装调试后双方对设备进行性能考核和验收。采购人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共同参加验收工作(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验收遵从国家标准及企业相关标准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并且实际技术指标应与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技术指标一致(或优于),如不一致,则视为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索赔全部已付货款。设备一经验收合格,双方即签署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验收标准:以产品说明书、采购文件、响应文件、随机文件为准。

    4.如有异议,请于 7日内提出。

  •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制造费或购置费、安装调试费、设备保养维修费、安全升级、运输费、人工费、交通差旅费、住宿费、餐饮费、材料费、备件费、保险费、代理费、培训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应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且供应商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注:供应商总报价以“ (略) (略) 网上竞采中心”系统填报价格为准。

  • (三)付款方式:

    (一)付款。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且经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及发票后3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0%给成交供应商。如中标人未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

    (二)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1、履约保证金交款帐户:

    单位名称:重庆 (略) (略)

    开 户 行:重庆农商行两江人和支行

    帐 号:(略)5816

    2.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本项目合同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递交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履约保证金付款证明、合同等文件(盖成交供应商单位鲜章)到采购人单位,采购单位收到上述资料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缴纳保函的,保函到期视为退还。

    3.保函出具要求: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与预付款或履约证金金额一致;④预付款保函有效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履约保证金保函有效时间为竞采文件规定的缴纳之日起至履约保证金退还之日止;⑤保函须不可撤销见索即付,印章清晰可辩,采购人有权对其真实性进行核验。若提供虚假保函,采购人不予签订合同或预付款项,并报有关执法机 (略) 理。

  • (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其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达到2年。

    (二)质保范围:整机质保

    (三)售后服务内容

    (1)电话咨询:成交供应商会为需方提供7*24小时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需方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1小时内为需方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需方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在24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上门服务,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用户能够正常开展工作。

    (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所购产品的技术升级,成交供应商会及时通知需方,并进行免费升级服务。

    (4)成交供应商售后服务中,使用维修零配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

    (5)成交供应商需安排售后工程师按产品说明书对产品进行规范保养。

    (6)若产品为计量设备,在产品开箱安装后应及时进行计量检测,提供计量检测报告后再进行验收。

    2.质保期后服务

    (1)成交供应商同样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需方需要继续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3)用户遇到设备故障,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上门服务,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8小时提供备用产品,使用户能够正常开展工作。

    (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1.供应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响应文件中列出。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 1.42% 收取,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 (五)采 (略) 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 (略) 理;若 (略) 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 (略) 理; (略) 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 (略) 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 (略) 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四川 (略)
  • 联系人:
    郑君
  • 联系电话:
    023-(略)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 (略) (略)
  • 联系人:
    王丰
  • 联系电话:
    023-(略)
四川 (略) (代理机构)受重庆 (略) (略) (采购人)委托对麻醉视频喉镜、射频治疗仪手柄采购(项目)采用 最低价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略) 元)
  • 包1(商品种数:1)
  • 包合计:(略)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医用内窥镜
需求描述:
麻醉视频喉镜
¥(略) 2(台) ¥(略)
  • 包2(商品种数:1)
  • 包合计:(略)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医疗设备零部件
需求描述:
超美塑设备手柄
¥(略) 1(个) ¥(略)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 (略) (略) 注册。)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7)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报价时间
  • 报价开始时间:
    2024-11-18 10:00:00(北京)
  • 报价截止时间:
    2024-11-18 12: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采购文件

五、商务条款
  • (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一)交货时间

    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二)服务地点:重庆 (略) (略) ( (略) (略) 人和 (略) 199号)。

    (三)验收方式:

    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截止到交货当日货物生产日期不得超过半年。货物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2.安装调试后双方对设备进行性能考核和验收。采购人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共同参加验收工作(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验收遵从国家标准及企业相关标准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并且实际技术指标应与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技术指标一致(或优于),如不一致,则视为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索赔全部已付货款。设备一经验收合格,双方即签署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验收标准:以产品说明书、采购文件、响应文件、随机文件为准。

    4.如有异议,请于 7日内提出。

  •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制造费或购置费、安装调试费、设备保养维修费、安全升级、运输费、人工费、交通差旅费、住宿费、餐饮费、材料费、备件费、保险费、代理费、培训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应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且供应商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注:供应商总报价以“ (略) (略) 网上竞采中心”系统填报价格为准。

  • (三)付款方式:

    (一)付款。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且经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及发票后3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0%给成交供应商。如中标人未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

    (二)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1、履约保证金交款帐户:

    单位名称:重庆 (略) (略)

    开 户 行:重庆农商行两江人和支行

    帐 号:(略)5816

    2.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本项目合同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递交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履约保证金付款证明、合同等文件(盖成交供应商单位鲜章)到采购人单位,采购单位收到上述资料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缴纳保函的,保函到期视为退还。

    3.保函出具要求: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与预付款或履约证金金额一致;④预付款保函有效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履约保证金保函有效时间为竞采文件规定的缴纳之日起至履约保证金退还之日止;⑤保函须不可撤销见索即付,印章清晰可辩,采购人有权对其真实性进行核验。若提供虚假保函,采购人不予签订合同或预付款项,并报有关执法机 (略) 理。

  • (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其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达到2年。

    (二)质保范围:整机质保

    (三)售后服务内容

    (1)电话咨询:成交供应商会为需方提供7*24小时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需方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1小时内为需方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需方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在24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上门服务,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用户能够正常开展工作。

    (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所购产品的技术升级,成交供应商会及时通知需方,并进行免费升级服务。

    (4)成交供应商售后服务中,使用维修零配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

    (5)成交供应商需安排售后工程师按产品说明书对产品进行规范保养。

    (6)若产品为计量设备,在产品开箱安装后应及时进行计量检测,提供计量检测报告后再进行验收。

    2.质保期后服务

    (1)成交供应商同样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需方需要继续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3)用户遇到设备故障,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上门服务,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8小时提供备用产品,使用户能够正常开展工作。

    (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1.供应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响应文件中列出。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 1.42% 收取,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 (五)采 (略) 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 (略) 理;若 (略) 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 (略) 理; (略) 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 (略) 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 (略) 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四川 (略)
  • 联系人:
    郑君
  • 联系电话:
    023-(略)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 (略) (略)
  • 联系人:
    王丰
  • 联系电话:
    023-(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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