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村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清淤修复项目选择设计单位、预算编制单位的邀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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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光村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清淤修复项目选择设计单位、预算编制单位的邀标公告

关于光村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清淤修复项目选择设计单位、预算编制单位的邀标公告

一、业主单位: (略) 光村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光村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清淤修复项目

三、项目内容:高标准农田清淤修复。

四、邀请范围:

(一)设计单位

(二)预算编制单位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范围中的1个事项进行投标。)

五、资质(资信)要求:

(一)设计单位

1、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略)级或以上资质(含(略)级)。

2、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预算编制单位

1、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具有在单位注册的注册造价师资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及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上班时间携带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报价函(下浮报价,杜绝恶意报价,最终中标单位按预算审定相关编制服务费签订合同)等材料(以上证书和材料,提交盖章复印件) (略) 光村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报名(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报名材料)。

七、报名地点:

1、地 址: (略) 光村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 (略) 光村镇光村大道1号)

2、联系电话:(0898)(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略)

九、选择办法:

1.由业主单位对报名单位进行审核后从资格条件符合所有报名单位中择优选取一家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

2.确定的中标单 (略) (略) 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略) 光村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2日


关于光村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清淤修复项目选择设计单位、预算编制单位的邀标公告

一、业主单位: (略) 光村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光村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清淤修复项目

三、项目内容:高标准农田清淤修复。

四、邀请范围:

(一)设计单位

(二)预算编制单位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范围中的1个事项进行投标。)

五、资质(资信)要求:

(一)设计单位

1、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略)级或以上资质(含(略)级)。

2、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预算编制单位

1、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具有在单位注册的注册造价师资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及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上班时间携带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报价函(下浮报价,杜绝恶意报价,最终中标单位按预算审定相关编制服务费签订合同)等材料(以上证书和材料,提交盖章复印件) (略) 光村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报名(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报名材料)。

七、报名地点:

1、地 址: (略) 光村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 (略) 光村镇光村大道1号)

2、联系电话:(0898)(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略)

九、选择办法:

1.由业主单位对报名单位进行审核后从资格条件符合所有报名单位中择优选取一家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

2.确定的中标单 (略) (略) 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略) 光村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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