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研判分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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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研判分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项目概况

(略) (略) 通州 (略) 分局智能研判分析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 11 月 24 日 14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MJSD#

项目名称: (略) (略) 通州 (略) 分局智能研判分析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二、预算金额:#元/年,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前一年合同期满,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和服务响应时间进行满意度评价,评价合格且经双方同意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如按采购人要求服务内容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不续签合同,并重新进行公开招投标,双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

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承担的服务采购项目由符合政策的中小企业承接,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

4.响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五部分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一经发现,将视 (略) 理。

供应商须认真对照采购文件中的资格要求条款,如完全符合资格要求的,才能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如不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故意参与投标响应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11 月12 日至2024年 11 月 24 日

地点: (略) (略) 站

方式:自行下载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 24 日 14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南门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开标、评标

1.开标时间:2024年11 月24 日14 时30 分;

2.开标地点: (略) (略) 南门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采购人将委托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免收。

2.项目采购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模式。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详见本项目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对演示的要求。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经办人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认证、业绩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 (略) 理

十二、采购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通州 (略) 分局

联 系 人: 黄警官

电 话:#


竞争性磋商.doc

项目概况

(略) (略) 通州 (略) 分局智能研判分析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 11 月 24 日 14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MJSD#

项目名称: (略) (略) 通州 (略) 分局智能研判分析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二、预算金额:#元/年,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前一年合同期满,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和服务响应时间进行满意度评价,评价合格且经双方同意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如按采购人要求服务内容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不续签合同,并重新进行公开招投标,双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

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承担的服务采购项目由符合政策的中小企业承接,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

4.响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五部分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一经发现,将视 (略) 理。

供应商须认真对照采购文件中的资格要求条款,如完全符合资格要求的,才能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如不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故意参与投标响应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11 月12 日至2024年 11 月 24 日

地点: (略) (略) 站

方式:自行下载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 24 日 14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南门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开标、评标

1.开标时间:2024年11 月24 日14 时30 分;

2.开标地点: (略) (略) 南门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采购人将委托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免收。

2.项目采购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模式。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详见本项目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对演示的要求。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经办人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认证、业绩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 (略) 理

十二、采购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通州 (略) 分局

联 系 人: 黄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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