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14永丰县上固至三坊段公路改建工程房建工程施工
S314永丰县上固至三坊段公路改建工程房建工程施工
吉市发改招标核字〔2024〕85号
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略) 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府发〔2024〕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S314永丰县上固至三坊段公路改建工程房建工程施工方案核准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包括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S314永丰县上固至 (略) 改建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房建、硬化景观、亮化管线工程等,公路起点位于永丰县上固乡,起点桩号为K65+365,终于三坊乡(略)坊村G (略) ,终点桩号为K81+145.885,路线全长15.79KM。项目采 (略) 标准,设计时速60Km/h,沥 (略) 面。本项目总投资约896.(略)元。设1个标段。
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招标公告指定发布媒介为江西省公共 (略) 。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共设5人,其中招标方代表0人。
七、招标组织机构
1、招标监督小组:由市 (略) 、永丰县发改委等组成,主要职责为监督招标、投标、评标工作,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纠纷矛盾。
2、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委托 (略) 代理工程招标,主要职责为: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招标、评标工作等。
八、其它
1、招标单位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按吉标管办字〔2004〕5号文件要求向招标监督小组成员单位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2、工程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如有变更,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2024年11月12日
吉市发改招标核字〔2024〕85号
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略) 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府发〔2024〕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S314永丰县上固至三坊段公路改建工程房建工程施工方案核准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包括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S314永丰县上固至 (略) 改建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房建、硬化景观、亮化管线工程等,公路起点位于永丰县上固乡,起点桩号为K65+365,终于三坊乡(略)坊村G (略) ,终点桩号为K81+145.885,路线全长15.79KM。项目采 (略) 标准,设计时速60Km/h,沥 (略) 面。本项目总投资约896.(略)元。设1个标段。
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招标公告指定发布媒介为江西省公共 (略) 。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共设5人,其中招标方代表0人。
七、招标组织机构
1、招标监督小组:由市 (略) 、永丰县发改委等组成,主要职责为监督招标、投标、评标工作,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纠纷矛盾。
2、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委托 (略) 代理工程招标,主要职责为: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招标、评标工作等。
八、其它
1、招标单位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按吉标管办字〔2004〕5号文件要求向招标监督小组成员单位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2、工程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如有变更,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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