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合肥北城环保生产抢修车第三次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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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合肥北城环保生产抢修车第三次采购招标公告

2024年合肥北城环保生产抢修车第三次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2024年合肥北城环保生产抢修车第三次采购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无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无

1.4 招标人:合肥 (略)

1.5 项目业主:合肥 (略)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合肥北城环保生产抢修车第三次采购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年合肥北城环保生产抢修车第三次采购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CCWZ(略)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境内

2.6 建设规模:2024年合肥北城环保生产抢修车第三次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略)元

2.8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车辆上牌。

2.9 交货地点:长丰县境内

2.10 招标范围:2024年合肥北城环保生产抢修车第三次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2.11 项目类别:货物

2.12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3 财务要求:无

3.1.4 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3.4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2月03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 (略) 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略)。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略)、(略)。

4.3 招标文件价格: 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0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3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8.2. (略) ( (略) )(长丰县双墩 (略) (略) 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2楼5号开标室。

8.2.2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 (略) 、 (略)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 (略)

地 址: (略) 长丰县水湖镇圆梦苑s2栋202室

邮 编:(略)

联 系 人:庞闫

电 话:0551-(略)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 (略)

地 址:长丰县双墩 (略) (略) 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邮 编:(略)

联 系 人:王锐

电 话:0551-(略)、(略)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 (略)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略)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略)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长丰县水湖 (略) 政务大楼

电 话:0551-(略)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略) 络速度 (略) 防止在系 (略) 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 (略) 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0512-(略)),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应自行登录“ (略) 云上开标大厅”(http://**)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

13.投标保证金账户(本项目不采用)

2024年合肥北城环保生产抢修车第三次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2024年合肥北城环保生产抢修车第三次采购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无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无

1.4 招标人:合肥 (略)

1.5 项目业主:合肥 (略)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合肥北城环保生产抢修车第三次采购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年合肥北城环保生产抢修车第三次采购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CCWZ(略)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境内

2.6 建设规模:2024年合肥北城环保生产抢修车第三次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略)元

2.8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车辆上牌。

2.9 交货地点:长丰县境内

2.10 招标范围:2024年合肥北城环保生产抢修车第三次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2.11 项目类别:货物

2.12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3 财务要求:无

3.1.4 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3.4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2月03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 (略) 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略)。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略)、(略)。

4.3 招标文件价格: 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0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3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8.2. (略) ( (略) )(长丰县双墩 (略) (略) 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2楼5号开标室。

8.2.2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 (略) 、 (略)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 (略)

地 址: (略) 长丰县水湖镇圆梦苑s2栋202室

邮 编:(略)

联 系 人:庞闫

电 话:0551-(略)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 (略)

地 址:长丰县双墩 (略) (略) 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邮 编:(略)

联 系 人:王锐

电 话:0551-(略)、(略)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 (略)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略)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略)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长丰县水湖 (略) 政务大楼

电 话:0551-(略)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略) 络速度 (略) 防止在系 (略) 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 (略) 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0512-(略)),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应自行登录“ (略) 云上开标大厅”(http://**)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

13.投标保证金账户(本项目不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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