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森林经营分公司立木销售竞买交易招标公告
周二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森林经营分公司立木销售竞买交易招标公告
20241119(周二)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森林经营分公司立木销售竞买交易项目
项目名称 | 20241119(周二)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森林经营分公司立木销售竞买交易项目 |
项目编号 | YAS_LQ_2024_R_0122 |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缴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18日 ■竞价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0:00-10:30 ■报价规则:本项目采取明标暗投竞买方式,设置起竞价。意向受让方在报价时间内采取递增方式报价。报价开始后,意向受让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受让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高于或等于项目起竞价即为有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高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受让方。 若意向受让方报价超过起竞价5倍及5倍以上的,农交中心可认定该报价无效,将剩余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 ■竞价阶梯:1000元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元 |
一、风险告知 | |
1.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前应自行核查标的权属情况,或者到标的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核实相关权属问题,充分了解标的现状,一旦参与竞买,须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2.本项目标的的面积、树种、蓄积、土壤、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均由转让方提供,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参与竞标前,请各意向受让方务必详细阅读公告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到现场踏看标的,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及周边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表明意向受让方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3.本次交 (略) 场风险投资性质,可能发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林地存在的产品(权利)瑕疵、村民以各种理由( (略) 、水利设施、农作物赔偿赞助、不领取地租、林地权属等)索要赔偿(补偿)、阻挠林木采伐运输、林木实际采伐(或运输)方数与预计出材方数不符、林地实际采伐面积与预计面积不一定相符、市场价格变动、林木长势不齐等,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价,表明已认可并接受前述风险。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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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 | 标的成交后,转让方按单个标的的成交总额的0.3%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收取。 | |||||||||||||||||||
重要信息披露 | 1. 标的简介所列的面积、出材量等数据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交付,转让方及农交中心不承担标的面积与实测面积、标的出材量与实际出材量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成交价格。 2. (1)受让方按期采伐,生产完毕经转让方验收合格,于双方办理《迹地交接单》后,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一)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2)受让方经营范围需具备“木材采运”项目,且无行业准入限制。受让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需提供指定或者招用符合上述条件的生产单位的合同,提供生产合同后,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二)无息退还给受让方。无法提供生产合同的,不予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二)。 3.受让方自行组织木材生产、销售,承担生产销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4.本次报价不含生产工资。 5.受让方应根据《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树种、采伐强度、面积、蓄积材积、界线等内容组织生产作业。 6. (略) 是松材线 (略) ,松林采伐、山场管理、松木运输 (略) 理必须按《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及《福建省松材 (略) 和疫木管理办法》进行。每年的4月1日至9月30日,松木禁止 (略) 运输,所有的松木必须凭《 (略) 理通知单》运 (略) 域内疫木加工企业销售。如受让方未遵守《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 标的物中马尾松属于检疫管控对象,松材只能在疫点乡镇销售,且 (略) 场的不确定性因素,受让方应遵守通知的规定,并承受经济损失。 8. 各标必须按指定薪材数量销售至永 (略) (略) 人造板厂加工,每短少1吨按300元/吨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一)中扣减。 9.未尽事宜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仅供参考)、竞买约定、立木销售合同(范本)、伐区示意图等本公告其他附件。 | |||||||||||||||||||
三、竞买登记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 (略) )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注: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按照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报名方式 | 1.意向受让方首次报名须到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 (略) (略) 申请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企业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自然人须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申请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1份及其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元人民币的资产证明(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相关材料。 2.意向受让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 3. 农交中心向意向受让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意向受让方若有疑问请18:00前致电农交中心0598-#。 | |||||||||||||||||||
查勘现场 | 地点 | 各标的物所在地 | ||||||||||||||||||
时间 | 2024年11月14日上午9: (略) 集中(具体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 |||||||||||||||||||
联系人 | 郑先生 # | |||||||||||||||||||
保证金及 处理方式 | 1.标的的信息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2.交易保证金应于2024年11月18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 名:福建沙县农村 (略) 账 号:3505 0164 2490 0000 1396 开户行:中国 (略) 三明分行 注: 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拍哪一标的保证金,(如:1119永安林业立木销售第12标交易保证金)。 3.交易成交,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款项收讫及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农交中心退至受让方在农交中心登记的银行账号; 4.交易成交,受让方如未按本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农交中心将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四、交易方式 | ||||||||||||||||||||
(略) |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成交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受让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转让方联系。 2. 价款交纳日期及方式:成交后,受让方在2024年11月25日17:00时前一次性交清成交木材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具体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一次性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并签订《立木销售合同》等。 户名: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 (略) (略) 账号:#996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三明永安支行 3.受让方不根据本公告的要求履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农交中心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转让方有权将该标 (略) 置。 | |||||||||||||||||||
标的交割 | 双方按相关合同约定进行交割。 | |||||||||||||||||||
五、其他事项 | ||||||||||||||||||||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等全部内容,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 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福建沙县农村产权农 (略) 。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曾女士(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8-# 地址: (略) (略) 和仁新村1幢工行大厦18楼1815 | ||||||||||||||||||||
七、附件 1、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仅供参考) 2、竞买约定 3、立木销售合同(范本) 4、伐区示意图 |
项目名称 | 20241119(周二)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森林经营分公司立木销售竞买交易项目 |
项目编号 | YAS_LQ_2024_R_0122 |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缴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18日 ■竞价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0:00-10:30 ■报价规则:本项目采取明标暗投竞买方式,设置起竞价。意向受让方在报价时间内采取递增方式报价。报价开始后,意向受让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受让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高于或等于项目起竞价即为有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高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受让方。 若意向受让方报价超过起竞价5倍及5倍以上的,农交中心可认定该报价无效,将剩余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 ■竞价阶梯:1000元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元 |
一、风险告知 | |
1.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前应自行核查标的权属情况,或者到标的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核实相关权属问题,充分了解标的现状,一旦参与竞买,须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2.本项目标的的面积、树种、蓄积、土壤、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均由转让方提供,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参与竞标前,请各意向受让方务必详细阅读公告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到现场踏看标的,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及周边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表明意向受让方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3.本次交 (略) 场风险投资性质,可能发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林地存在的产品(权利)瑕疵、村民以各种理由( (略) 、水利设施、农作物赔偿赞助、不领取地租、林地权属等)索要赔偿(补偿)、阻挠林木采伐运输、林木实际采伐(或运输)方数与预计出材方数不符、林地实际采伐面积与预计面积不一定相符、市场价格变动、林木长势不齐等,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价,表明已认可并接受前述风险。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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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 | 标的成交后,转让方按单个标的的成交总额的0.3%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收取。 | |||||||||||||||||||
重要信息披露 | 1. 标的简介所列的面积、出材量等数据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交付,转让方及农交中心不承担标的面积与实测面积、标的出材量与实际出材量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成交价格。 2. (1)受让方按期采伐,生产完毕经转让方验收合格,于双方办理《迹地交接单》后,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一)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2)受让方经营范围需具备“木材采运”项目,且无行业准入限制。受让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需提供指定或者招用符合上述条件的生产单位的合同,提供生产合同后,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二)无息退还给受让方。无法提供生产合同的,不予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二)。 3.受让方自行组织木材生产、销售,承担生产销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4.本次报价不含生产工资。 5.受让方应根据《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树种、采伐强度、面积、蓄积材积、界线等内容组织生产作业。 6. (略) 是松材线 (略) ,松林采伐、山场管理、松木运输 (略) 理必须按《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及《福建省松材 (略) 和疫木管理办法》进行。每年的4月1日至9月30日,松木禁止 (略) 运输,所有的松木必须凭《 (略) 理通知单》运 (略) 域内疫木加工企业销售。如受让方未遵守《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 标的物中马尾松属于检疫管控对象,松材只能在疫点乡镇销售,且 (略) 场的不确定性因素,受让方应遵守通知的规定,并承受经济损失。 8. 各标必须按指定薪材数量销售至永 (略) (略) 人造板厂加工,每短少1吨按300元/吨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一)中扣减。 9.未尽事宜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仅供参考)、竞买约定、立木销售合同(范本)、伐区示意图等本公告其他附件。 | |||||||||||||||||||
三、竞买登记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 (略) )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注: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按照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报名方式 | 1.意向受让方首次报名须到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 (略) (略) 申请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企业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自然人须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申请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1份及其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元人民币的资产证明(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相关材料。 2.意向受让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 3. 农交中心向意向受让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意向受让方若有疑问请18:00前致电农交中心0598-#。 | |||||||||||||||||||
查勘现场 | 地点 | 各标的物所在地 | ||||||||||||||||||
时间 | 2024年11月14日上午9: (略) 集中(具体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 |||||||||||||||||||
联系人 | 郑先生 # | |||||||||||||||||||
保证金及 处理方式 | 1.标的的信息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2.交易保证金应于2024年11月18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 名:福建沙县农村 (略) 账 号:3505 0164 2490 0000 1396 开户行:中国 (略) 三明分行 注: 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拍哪一标的保证金,(如:1119永安林业立木销售第12标交易保证金)。 3.交易成交,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款项收讫及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农交中心退至受让方在农交中心登记的银行账号; 4.交易成交,受让方如未按本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农交中心将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四、交易方式 | ||||||||||||||||||||
(略) |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成交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受让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转让方联系。 2. 价款交纳日期及方式:成交后,受让方在2024年11月25日17:00时前一次性交清成交木材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具体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一次性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并签订《立木销售合同》等。 户名: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 (略) (略) 账号:#996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三明永安支行 3.受让方不根据本公告的要求履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农交中心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转让方有权将该标 (略) 置。 | |||||||||||||||||||
标的交割 | 双方按相关合同约定进行交割。 | |||||||||||||||||||
五、其他事项 | ||||||||||||||||||||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等全部内容,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 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福建沙县农村产权农 (略) 。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曾女士(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8-# 地址: (略) (略) 和仁新村1幢工行大厦18楼1815 | ||||||||||||||||||||
七、附件 1、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仅供参考) 2、竞买约定 3、立木销售合同(范本) 4、伐区示意图 |
标的名称 | 采伐面积 | 出材量(m3) | 薪材到人造板厂数量(吨) | 地点 | 起竞价(万元) | 交易保证金 | 竞价时间 | 特别告知 |
永安林业立木销售第12标 | 94亩 | 459.5 | 14 | 小陶上湖口 | 11.2 | #元 | 10:00-10:30 | 按总价标的(元)报价 |
20241119(周二)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森林经营分公司立木销售竞买交易项目
项目名称 | 20241119(周二)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森林经营分公司立木销售竞买交易项目 |
项目编号 | YAS_LQ_2024_R_0122 |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缴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18日 ■竞价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0:00-10:30 ■报价规则:本项目采取明标暗投竞买方式,设置起竞价。意向受让方在报价时间内采取递增方式报价。报价开始后,意向受让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受让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高于或等于项目起竞价即为有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高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受让方。 若意向受让方报价超过起竞价5倍及5倍以上的,农交中心可认定该报价无效,将剩余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 ■竞价阶梯:1000元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元 |
一、风险告知 | |
1.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前应自行核查标的权属情况,或者到标的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核实相关权属问题,充分了解标的现状,一旦参与竞买,须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2.本项目标的的面积、树种、蓄积、土壤、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均由转让方提供,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参与竞标前,请各意向受让方务必详细阅读公告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到现场踏看标的,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及周边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表明意向受让方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3.本次交 (略) 场风险投资性质,可能发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林地存在的产品(权利)瑕疵、村民以各种理由( (略) 、水利设施、农作物赔偿赞助、不领取地租、林地权属等)索要赔偿(补偿)、阻挠林木采伐运输、林木实际采伐(或运输)方数与预计出材方数不符、林地实际采伐面积与预计面积不一定相符、市场价格变动、林木长势不齐等,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价,表明已认可并接受前述风险。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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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 | 标的成交后,转让方按单个标的的成交总额的0.3%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收取。 | |||||||||||||||||||
重要信息披露 | 1. 标的简介所列的面积、出材量等数据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交付,转让方及农交中心不承担标的面积与实测面积、标的出材量与实际出材量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成交价格。 2. (1)受让方按期采伐,生产完毕经转让方验收合格,于双方办理《迹地交接单》后,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一)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2)受让方经营范围需具备“木材采运”项目,且无行业准入限制。受让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需提供指定或者招用符合上述条件的生产单位的合同,提供生产合同后,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二)无息退还给受让方。无法提供生产合同的,不予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二)。 3.受让方自行组织木材生产、销售,承担生产销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4.本次报价不含生产工资。 5.受让方应根据《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树种、采伐强度、面积、蓄积材积、界线等内容组织生产作业。 6. (略) 是松材线 (略) ,松林采伐、山场管理、松木运输 (略) 理必须按《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及《福建省松材 (略) 和疫木管理办法》进行。每年的4月1日至9月30日,松木禁止 (略) 运输,所有的松木必须凭《 (略) 理通知单》运 (略) 域内疫木加工企业销售。如受让方未遵守《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 标的物中马尾松属于检疫管控对象,松材只能在疫点乡镇销售,且 (略) 场的不确定性因素,受让方应遵守通知的规定,并承受经济损失。 8. 各标必须按指定薪材数量销售至永 (略) (略) 人造板厂加工,每短少1吨按300元/吨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一)中扣减。 9.未尽事宜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仅供参考)、竞买约定、立木销售合同(范本)、伐区示意图等本公告其他附件。 | |||||||||||||||||||
三、竞买登记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 (略) )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注: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按照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报名方式 | 1.意向受让方首次报名须到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 (略) (略) 申请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企业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自然人须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申请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1份及其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元人民币的资产证明(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相关材料。 2.意向受让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 3. 农交中心向意向受让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意向受让方若有疑问请18:00前致电农交中心0598-#。 | |||||||||||||||||||
查勘现场 | 地点 | 各标的物所在地 | ||||||||||||||||||
时间 | 2024年11月14日上午9: (略) 集中(具体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 |||||||||||||||||||
联系人 | 郑先生 # | |||||||||||||||||||
保证金及 处理方式 | 1.标的的信息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2.交易保证金应于2024年11月18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 名:福建沙县农村 (略) 账 号:3505 0164 2490 0000 1396 开户行:中国 (略) 三明分行 注: 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拍哪一标的保证金,(如:1119永安林业立木销售第12标交易保证金)。 3.交易成交,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款项收讫及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农交中心退至受让方在农交中心登记的银行账号; 4.交易成交,受让方如未按本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农交中心将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四、交易方式 | ||||||||||||||||||||
(略) |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成交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受让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转让方联系。 2. 价款交纳日期及方式:成交后,受让方在2024年11月25日17:00时前一次性交清成交木材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具体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一次性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并签订《立木销售合同》等。 户名: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 (略) (略) 账号:#996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三明永安支行 3.受让方不根据本公告的要求履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农交中心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转让方有权将该标 (略) 置。 | |||||||||||||||||||
标的交割 | 双方按相关合同约定进行交割。 | |||||||||||||||||||
五、其他事项 | ||||||||||||||||||||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等全部内容,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 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福建沙县农村产权农 (略) 。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曾女士(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8-# 地址: (略) (略) 和仁新村1幢工行大厦18楼1815 | ||||||||||||||||||||
七、附件 1、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仅供参考) 2、竞买约定 3、立木销售合同(范本) 4、伐区示意图 |
项目名称 | 20241119(周二)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森林经营分公司立木销售竞买交易项目 |
项目编号 | YAS_LQ_2024_R_0122 |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缴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18日 ■竞价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0:00-10:30 ■报价规则:本项目采取明标暗投竞买方式,设置起竞价。意向受让方在报价时间内采取递增方式报价。报价开始后,意向受让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受让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高于或等于项目起竞价即为有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高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受让方。 若意向受让方报价超过起竞价5倍及5倍以上的,农交中心可认定该报价无效,将剩余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 ■竞价阶梯:1000元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元 |
一、风险告知 | |
1.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前应自行核查标的权属情况,或者到标的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核实相关权属问题,充分了解标的现状,一旦参与竞买,须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2.本项目标的的面积、树种、蓄积、土壤、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均由转让方提供,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参与竞标前,请各意向受让方务必详细阅读公告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到现场踏看标的,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及周边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表明意向受让方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3.本次交 (略) 场风险投资性质,可能发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林地存在的产品(权利)瑕疵、村民以各种理由( (略) 、水利设施、农作物赔偿赞助、不领取地租、林地权属等)索要赔偿(补偿)、阻挠林木采伐运输、林木实际采伐(或运输)方数与预计出材方数不符、林地实际采伐面积与预计面积不一定相符、市场价格变动、林木长势不齐等,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价,表明已认可并接受前述风险。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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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 | 标的成交后,转让方按单个标的的成交总额的0.3%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收取。 | |||||||||||||||||||
重要信息披露 | 1. 标的简介所列的面积、出材量等数据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交付,转让方及农交中心不承担标的面积与实测面积、标的出材量与实际出材量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成交价格。 2. (1)受让方按期采伐,生产完毕经转让方验收合格,于双方办理《迹地交接单》后,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一)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2)受让方经营范围需具备“木材采运”项目,且无行业准入限制。受让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需提供指定或者招用符合上述条件的生产单位的合同,提供生产合同后,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二)无息退还给受让方。无法提供生产合同的,不予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二)。 3.受让方自行组织木材生产、销售,承担生产销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4.本次报价不含生产工资。 5.受让方应根据《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树种、采伐强度、面积、蓄积材积、界线等内容组织生产作业。 6. (略) 是松材线 (略) ,松林采伐、山场管理、松木运输 (略) 理必须按《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及《福建省松材 (略) 和疫木管理办法》进行。每年的4月1日至9月30日,松木禁止 (略) 运输,所有的松木必须凭《 (略) 理通知单》运 (略) 域内疫木加工企业销售。如受让方未遵守《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 标的物中马尾松属于检疫管控对象,松材只能在疫点乡镇销售,且 (略) 场的不确定性因素,受让方应遵守通知的规定,并承受经济损失。 8. 各标必须按指定薪材数量销售至永 (略) (略) 人造板厂加工,每短少1吨按300元/吨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一)中扣减。 9.未尽事宜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仅供参考)、竞买约定、立木销售合同(范本)、伐区示意图等本公告其他附件。 | |||||||||||||||||||
三、竞买登记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 (略) )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注: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按照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报名方式 | 1.意向受让方首次报名须到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 (略) (略) 申请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企业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自然人须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申请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1份及其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元人民币的资产证明(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相关材料。 2.意向受让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 3. 农交中心向意向受让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意向受让方若有疑问请18:00前致电农交中心0598-#。 | |||||||||||||||||||
查勘现场 | 地点 | 各标的物所在地 | ||||||||||||||||||
时间 | 2024年11月14日上午9: (略) 集中(具体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 |||||||||||||||||||
联系人 | 郑先生 # | |||||||||||||||||||
保证金及 处理方式 | 1.标的的信息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 2.交易保证金应于2024年11月18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 名:福建沙县农村 (略) 账 号:3505 0164 2490 0000 1396 开户行:中国 (略) 三明分行 注: 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拍哪一标的保证金,(如:1119永安林业立木销售第12标交易保证金)。 3.交易成交,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款项收讫及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农交中心退至受让方在农交中心登记的银行账号; 4.交易成交,受让方如未按本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农交中心将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四、交易方式 | ||||||||||||||||||||
(略) |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成交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受让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转让方联系。 2. 价款交纳日期及方式:成交后,受让方在2024年11月25日17:00时前一次性交清成交木材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具体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一次性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并签订《立木销售合同》等。 户名: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 (略) (略) 账号:#996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三明永安支行 3.受让方不根据本公告的要求履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农交中心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转让方有权将该标 (略) 置。 | |||||||||||||||||||
标的交割 | 双方按相关合同约定进行交割。 | |||||||||||||||||||
五、其他事项 | ||||||||||||||||||||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等全部内容,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 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福建沙县农村产权农 (略) 。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曾女士(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8-# 地址: (略) (略) 和仁新村1幢工行大厦18楼1815 | ||||||||||||||||||||
七、附件 1、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仅供参考) 2、竞买约定 3、立木销售合同(范本) 4、伐区示意图 |
标的名称 | 采伐面积 | 出材量(m3) | 薪材到人造板厂数量(吨) | 地点 | 起竞价(万元) | 交易保证金 | 竞价时间 | 特别告知 |
永安林业立木销售第12标 | 94亩 | 459.5 | 14 | 小陶上湖口 | 11.2 | #元 | 10:00-10:30 | 按总价标的(元)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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