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跟踪仪配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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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跟踪仪配件项目

招标公告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受某单位委托,对激光跟踪仪配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名称:激光跟踪仪配件项目

2.项目编号:CECOM-2024-(略)-1275/02

3.项目概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采购内容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最高限价(单价)

(含税)

最高限价(总价)

(含税)

★交付周期

1

激光跟踪仪及配件

1

37.1

37.1

交付周期为合同签订后30天,交付地点为(略)方指定地点。

合计

37.1

★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如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对中标项目进行分包;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外资含港澳台);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

4.5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或能够满足与承担任务相当的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保障能力。通过ISO9001/GB/T(略)或GJB9001质量体系认证(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商,提供上述质量体系证书;如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商的授权书和生产厂商的上述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4.6.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

4.7.投标人未被军队有关装备部门采取暂停或注销资格限制;未被列入军委装备发展部承制单位失信行为名单禁止参与的项目范围,或已从军委装备发展部承制单位失信名单中移出;未因招投标领域失 (略) 于政府禁止采购期内。

4.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投标,不接受转包。

4.10投标人未发生过失泄密事件,并提供声明函及保密承诺书。

4.11.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

1.根据国家或军队规定,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述条款证明材料的,应提供相应的国家或军队规定及加盖公章的说明函,并保证其真实性。

2.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近三年内“是指从报名截止日起算的前三年。例如:报名截止日是2023年3月10日,前三年是指2020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0日。

5.招标文件售价

每包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6.1发售时间:2024年11月13日起到2024年11月19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6.2发售地点: (略) (略) (略) 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标 (略) 。

6.3发售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3)购买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保密承诺书。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登(略)(http://www.cec-http://**)-注册并审批通过后(新用户)-采购管理-购买文件-输入CECOM开头的项目编号-填写购买信息-选择支付方式-提交-现场递交所需资料-领取招标文件。

购买标书事宜联络人:李女士 电话:010-(略);邮箱:*@*e-com.cn

支付方式 (略) 上支付,以上两种支付方式均可以选择电子发票和纸质版发票。纸质发票开标当天现场领取,电子发票 (略) 【发票管理】自行下载,建议选择开具电子发票。平台中购买文件的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请填写实际购买人的信息。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2投标方式

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7.3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4投标及开标地点

(略) 。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8.其他要求

8.1购买招标文件现场审核企业递交资料,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8.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3投标人领取的技术文件应在开标截止日退回至招标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转交采购人,未将技术文件按要求退回的,或因保管不当造成技术文件遗失的,将由投标人承担法律责任。

9.采购人、监督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王先生

电话:(略)

监督人:金先生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经理、浦经理、董经理、刘经理

电话:(略)、(略)、(略)、(略)

地址: (略) (略) (略) 17号国海广场A座

邮政编码:(略)

开户名称: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银行账号:(略)


,辽宁, (略) , (略) , (略) ,大连
招标公告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受某单位委托,对激光跟踪仪配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名称:激光跟踪仪配件项目

2.项目编号:CECOM-2024-(略)-1275/02

3.项目概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采购内容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最高限价(单价)

(含税)

最高限价(总价)

(含税)

★交付周期

1

激光跟踪仪及配件

1

37.1

37.1

交付周期为合同签订后30天,交付地点为(略)方指定地点。

合计

37.1

★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如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对中标项目进行分包;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外资含港澳台);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

4.5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或能够满足与承担任务相当的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保障能力。通过ISO9001/GB/T(略)或GJB9001质量体系认证(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商,提供上述质量体系证书;如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商的授权书和生产厂商的上述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4.6.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

4.7.投标人未被军队有关装备部门采取暂停或注销资格限制;未被列入军委装备发展部承制单位失信行为名单禁止参与的项目范围,或已从军委装备发展部承制单位失信名单中移出;未因招投标领域失 (略) 于政府禁止采购期内。

4.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投标,不接受转包。

4.10投标人未发生过失泄密事件,并提供声明函及保密承诺书。

4.11.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

1.根据国家或军队规定,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述条款证明材料的,应提供相应的国家或军队规定及加盖公章的说明函,并保证其真实性。

2.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近三年内“是指从报名截止日起算的前三年。例如:报名截止日是2023年3月10日,前三年是指2020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0日。

5.招标文件售价

每包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6.1发售时间:2024年11月13日起到2024年11月19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6.2发售地点: (略) (略) (略) 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标 (略) 。

6.3发售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3)购买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保密承诺书。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登(略)(http://www.cec-http://**)-注册并审批通过后(新用户)-采购管理-购买文件-输入CECOM开头的项目编号-填写购买信息-选择支付方式-提交-现场递交所需资料-领取招标文件。

购买标书事宜联络人:李女士 电话:010-(略);邮箱:*@*e-com.cn

支付方式 (略) 上支付,以上两种支付方式均可以选择电子发票和纸质版发票。纸质发票开标当天现场领取,电子发票 (略) 【发票管理】自行下载,建议选择开具电子发票。平台中购买文件的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请填写实际购买人的信息。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2投标方式

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7.3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4投标及开标地点

(略) 。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8.其他要求

8.1购买招标文件现场审核企业递交资料,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8.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3投标人领取的技术文件应在开标截止日退回至招标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转交采购人,未将技术文件按要求退回的,或因保管不当造成技术文件遗失的,将由投标人承担法律责任。

9.采购人、监督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王先生

电话:(略)

监督人:金先生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经理、浦经理、董经理、刘经理

电话:(略)、(略)、(略)、(略)

地址: (略) (略) (略) 17号国海广场A座

邮政编码:(略)

开户名称: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银行账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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