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延安分公司二类视频汇聚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中国电信延安分公司二类视频汇聚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略) 二类视频汇聚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人为 (略) 延安分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二类视频汇聚服务项目 (略) 络服务、云平台接入服务、云汇聚服务三部分。首次开通 (略) 接入服务费、云汇聚服务 (略) 络服务费,1 年之 (略) (略) 络费用。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平台级联服务、云汇聚服务( (略) )、云汇聚服务( (略)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下表,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最高不含税单价限价(元) | 备注 |
1 | 平台级联服务 | / | *.94 | / |
2 | 云汇聚服务( (略) ) | / | 1768.87 | / |
3 | 云汇聚服务( (略) ) | / | 2528.30 | / |
1.4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成交供应商2家。对应的份额如下:第一名60%,第二名40%。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请重 (略) 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供应商须承诺在本项目中为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1.3供应商须具备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出之前(不含发布当日)一份相关业绩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扫描件及至少一张对应合同或订单或结算单的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产品或服务名称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盖章页等,合同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是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复印件或扫描件(以订单签署时间核准业绩)或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相对应的结算单,否则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注:发票是指上述项目业绩中任意一张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
2.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价应答。
2.1.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XX月XX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XX月XX日起) (略) 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XX月XX日起) (略) 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 (略) 理措施;】
(17)法律法规、采购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应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应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价文件获取
3.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3日至2024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3.2获取地点: (略) 百米大 (略) 政企二楼会议室。
3.3获取方式:线下获取: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向采购人了解信息并获取询价文件。
电子询价文件文件获取方式:如供应商因故不能到达现场,可将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照片或扫描件、询价文件标包编号、邮箱地址、联系电话等发到采购人指定电子邮箱,采购人核实资料后将询价文件发送到投标供应商电子邮箱。
4.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或邮寄方式。
4.2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4年11月20日09:00, (略) 百米大 (略) 政企二楼。
4.3 唱价时间和地点:不组织唱价。
4.4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4.4.3 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 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须在购买询价文件后5日内,通过(http://**)完成供应商注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仅在(http://**)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延安分公司
地 址: (略) (略) 双拥大道34号
邮 编:*
联 系 人:薛成
电 话:*
电子邮件:*@*89.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延 (略) 支行
账 号:*0260
采购人: (略) 延安分公司
2024年10月12日
(略) 二类视频汇聚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人为 (略) 延安分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二类视频汇聚服务项目 (略) 络服务、云平台接入服务、云汇聚服务三部分。首次开通 (略) 接入服务费、云汇聚服务 (略) 络服务费,1 年之 (略) (略) 络费用。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平台级联服务、云汇聚服务( (略) )、云汇聚服务( (略)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下表,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最高不含税单价限价(元) | 备注 |
1 | 平台级联服务 | / | *.94 | / |
2 | 云汇聚服务( (略) ) | / | 1768.87 | / |
3 | 云汇聚服务( (略) ) | / | 2528.30 | / |
1.4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成交供应商2家。对应的份额如下:第一名60%,第二名40%。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请重 (略) 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供应商须承诺在本项目中为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1.3供应商须具备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出之前(不含发布当日)一份相关业绩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扫描件及至少一张对应合同或订单或结算单的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产品或服务名称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盖章页等,合同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是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复印件或扫描件(以订单签署时间核准业绩)或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相对应的结算单,否则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注:发票是指上述项目业绩中任意一张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
2.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价应答。
2.1.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XX月XX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XX月XX日起) (略) 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XX月XX日起) (略) 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 (略) 理措施;】
(17)法律法规、采购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应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应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价文件获取
3.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3日至2024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3.2获取地点: (略) 百米大 (略) 政企二楼会议室。
3.3获取方式:线下获取: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向采购人了解信息并获取询价文件。
电子询价文件文件获取方式:如供应商因故不能到达现场,可将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照片或扫描件、询价文件标包编号、邮箱地址、联系电话等发到采购人指定电子邮箱,采购人核实资料后将询价文件发送到投标供应商电子邮箱。
4.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或邮寄方式。
4.2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4年11月20日09:00, (略) 百米大 (略) 政企二楼。
4.3 唱价时间和地点:不组织唱价。
4.4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4.4.3 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 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须在购买询价文件后5日内,通过(http://**)完成供应商注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仅在(http://**)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延安分公司
地 址: (略) (略) 双拥大道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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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薛成
电 话:*
电子邮件:*@*89.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延 (略) 支行
账 号:*0260
采购人: (略) 延安分公司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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