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天然气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询比单采购公告
焦作市天然气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询比单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由 (略) (略) 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 (略) (略) 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进行询比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1项目名称: (略) (略) 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M*0029
2.3实施地点:博爱县磨头镇X013县 (略) (略)
2.4.1采购范围:大众迈腾GTE一辆,别克GL8一辆。
2.4.2车辆要求:购车年限不超过1年,车辆行驶里程不超过7000公里。大众迈腾购车价不超过*元,别克GL8购车价不超过*元。手续齐全,带全险(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第三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上人员险等)。
2.4.3其他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车辆不得为个人名下车辆。供应商负责租赁期内车辆的保养、车辆年审、维修和保险(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第三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上人员险等)。
2.4.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盖供应商公章)。
2.响应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自行承诺,详见附件1)。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响应报名
1.本采购项目通过 (略) 发布公告,线下评审。
2. 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9日10时00分。
3. 响应材料递交地点:博爱县磨头镇X013县 (略) (略) 综合楼;或 (略) (略) ,由采购经办人接收,各供应商响应文件需进行密封并 (略) 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询比地点: (略) (略) 综合楼二号会议室。
4.若本次投标项目负责人非供应商单位负责人,需按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4)。
5.满足本公告中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将附件要求的所有材料及报价单一并附在响应文件中,材料缺失视为废标。
五、最高采购限价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总价人民币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年 人民币小写*元/年(含税)。
六、报价要求:
本次询比为一次报价,所有分项必须全部报价。
超过采购人最高限价的视 (略) 理。
报价应在规定的询比时间后的60天内保持有效,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报价视 (略) 理。
七、租赁期限及交付时间
租赁期限为1年,具体交付时间以*方通知为准。
八、评审标准
1.本次询比采用最低有效报价成交。
2.如遇报价相同者;以提供车辆的购车时间、车辆公里数更少者为先。如以上条件相似,则以报价单附件中承诺的优惠服务内容更优者为先。
3.各供应商需按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不提供视 (略) 理。
4.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车辆需满足“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中的全部要求,并提供相关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车辆行驶里程证明及保险证明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若车辆购车年限、行驶里程及购车价格不满足上述条件,或无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视 (略) 理。
5.供应商需要按照要求提供采购人所需的附件1至附件7所有附件及要求的其他材料,如缺少材料或未按要求填写视 (略) 理。
6.若有其他服务承诺请在附件8中体现,若无则无需提供,格式自拟。
九、费用支付方式
供应商向*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租金结算周期为三个月,即*方每3个月向*方支付之前三个月的车辆租金。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地 址:博爱县磨头镇X013县 (略) (略)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91-*
监督单位(部门): (略) (略) 财务部
地址:博爱县磨头镇X013县 (略) (略)
联系电话:0391-*
(略) (略)
2024年11月13日
本项目已由 (略) (略) 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 (略) (略) 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进行询比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1项目名称: (略) (略) 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M*0029
2.3实施地点:博爱县磨头镇X013县 (略) (略)
2.4.1采购范围:大众迈腾GTE一辆,别克GL8一辆。
2.4.2车辆要求:购车年限不超过1年,车辆行驶里程不超过7000公里。大众迈腾购车价不超过*元,别克GL8购车价不超过*元。手续齐全,带全险(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第三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上人员险等)。
2.4.3其他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车辆不得为个人名下车辆。供应商负责租赁期内车辆的保养、车辆年审、维修和保险(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第三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上人员险等)。
2.4.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盖供应商公章)。
2.响应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自行承诺,详见附件1)。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响应报名
1.本采购项目通过 (略) 发布公告,线下评审。
2. 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9日10时00分。
3. 响应材料递交地点:博爱县磨头镇X013县 (略) (略) 综合楼;或 (略) (略) ,由采购经办人接收,各供应商响应文件需进行密封并 (略) 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询比地点: (略) (略) 综合楼二号会议室。
4.若本次投标项目负责人非供应商单位负责人,需按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4)。
5.满足本公告中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将附件要求的所有材料及报价单一并附在响应文件中,材料缺失视为废标。
五、最高采购限价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总价人民币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年 人民币小写*元/年(含税)。
六、报价要求:
本次询比为一次报价,所有分项必须全部报价。
超过采购人最高限价的视 (略) 理。
报价应在规定的询比时间后的60天内保持有效,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报价视 (略) 理。
七、租赁期限及交付时间
租赁期限为1年,具体交付时间以*方通知为准。
八、评审标准
1.本次询比采用最低有效报价成交。
2.如遇报价相同者;以提供车辆的购车时间、车辆公里数更少者为先。如以上条件相似,则以报价单附件中承诺的优惠服务内容更优者为先。
3.各供应商需按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不提供视 (略) 理。
4.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车辆需满足“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中的全部要求,并提供相关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车辆行驶里程证明及保险证明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若车辆购车年限、行驶里程及购车价格不满足上述条件,或无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视 (略) 理。
5.供应商需要按照要求提供采购人所需的附件1至附件7所有附件及要求的其他材料,如缺少材料或未按要求填写视 (略) 理。
6.若有其他服务承诺请在附件8中体现,若无则无需提供,格式自拟。
九、费用支付方式
供应商向*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租金结算周期为三个月,即*方每3个月向*方支付之前三个月的车辆租金。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地 址:博爱县磨头镇X013县 (略) (略)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91-*
监督单位(部门): (略) (略) 财务部
地址:博爱县磨头镇X013县 (略) (略)
联系电话:0391-*
(略) (略)
2024年11月13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