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基层站点标准化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基层站点标准化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
项目概况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基层站点标准化建设工程 JSZC-*-ZRXM-C2024-002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29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ZRXM-C2024-0021
项目名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基层站点标准化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8.*万元
采购需求: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基层站点标准化建设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任何1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或供应商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一份;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
3.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29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时间:2024-11-29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第四开标室( (略) )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一)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10:00
2.2024年11月21日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2024年11月21日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略) 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史婷婷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略) 矿大软件园C7-8层。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8088/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1c0f707a-430e-4eab-9a60-cec*d7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单位地址: (略) (略) 嘉源大厦4楼
联系人:潘红梅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筑融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矿大软件园C7-8层
联系人:史婷婷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婷婷
电话:*
项目概况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基层站点标准化建设工程 JSZC-*-ZRXM-C2024-002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29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ZRXM-C2024-0021
项目名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基层站点标准化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8.*万元
采购需求: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基层站点标准化建设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任何1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或供应商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一份;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
3.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29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时间:2024-11-29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第四开标室( (略) )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一)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10:00
2.2024年11月21日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2024年11月21日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略) 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史婷婷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略) 矿大软件园C7-8层。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8088/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1c0f707a-430e-4eab-9a60-cec*d7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单位地址: (略) (略) 嘉源大厦4楼
联系人:潘红梅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筑融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矿大软件园C7-8层
联系人:史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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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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