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击波治疗机采购项目-交易公告
冲击波治疗机采购项目-交易公告
(略) (略) 冲击波治疗机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冲击波治疗机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冲击波治疗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
最高限价:人民币1,*
采购需求:采购冲击波治疗机一套,用于泌尿系结石的粉碎。(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所属类别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
3.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所属类别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所属类别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
3.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银河大街100-1号( (略) 民服务中心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在规定获取采购文件 (略) 上下载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 (略) 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锦山大街338号
联系方式: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丹东金泽工程造 (略)
地址: (略) (略) 振五街丹景俪城2-9
联系方式:0415-*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丹东银 (略) 支行
账户名称:丹东金泽工程造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女士
电 话:0415-*
(略) (略) 冲击波治疗机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冲击波治疗机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冲击波治疗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
最高限价:人民币1,*
采购需求:采购冲击波治疗机一套,用于泌尿系结石的粉碎。(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所属类别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
3.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所属类别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所属类别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
3.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银河大街100-1号( (略) 民服务中心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在规定获取采购文件 (略) 上下载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 (略) 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锦山大街338号
联系方式: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丹东金泽工程造 (略)
地址: (略) (略) 振五街丹景俪城2-9
联系方式:0415-*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丹东银 (略) 支行
账户名称:丹东金泽工程造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女士
电 话: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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