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更新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嘉峪关市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更新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嘉峪关市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更新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中睿诚 (略) (略) (略) 委托, (略) 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更新改造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更新改造项目。

限价:*元(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方案设计费、技术服务费、安装费、材料运费、施工费、3年基础服务保障等所有费用。)

采购需求:更换冰沟站、火车站站2个国控水质自动站站房的设施设备,包括空调、破损的标示牌、采水设施等,及时清理废旧铅酸电池,对现有UPS配电设施 (略) 进行检修维护,在配电间内安装非贮压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配备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对冰沟 (略) 进行更新改造,解决取水管道冬季因伴热设施故障导致不能正常取水的问题,对现有100立方米储水水箱进行探伤检修;对火车站站增加站房围栏及储水、供水设施。

3年基础服务保障需求:需对冰沟站、火车站站提供3年基础运行保障服务,设备设施损坏需及时进行维修,针对可能存在的水、电供应问题要有明确措施,出现问题后能及时解决,保障水电供应,基础保障服务期内,产生的所有费用(含材料费、施工费、人工费等)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具体服务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工期:2025年2月底前完成站房施工、设备采购维修等,自验收之日起计算,提供3年基础保障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投标单位应提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二)、供应商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三)、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包括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四)、2024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包括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自拟)。(六)、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获取文件至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内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由采购人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可以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七)、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略) (略) 《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嘉财采字〔2024〕11号)规定,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资格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以书面形式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可不再提交上述第(2)(3)(4)(5)项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上述第(2)(3)(4)(5)项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采购人有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进行修改、补正。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请潜在供应商于2024-11-14至2024-11-24,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前,将单位相关资质文件(本公告第二项所要求的全部资质证明材料及法人授权委托书)*@*q.com,并写明联系方式进行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1-25 09:30

递交地点:甘肃中睿诚 (略) 楼会议室( (略) (略) 26号)

五、开启

磋商时间:2024-11-25 09:30

磋商地点:甘肃中睿诚 (略) 楼会议室( (略) (略) 2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略) (略)

联系人:边工 电 话:0937-*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睿诚 (略)

地 址:甘 (略) (略) 26号

联系人:高工 电 话:*

甘肃中睿诚 (略)

2024年11月13日


嘉峪关市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更新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中睿诚 (略) (略) (略) 委托, (略) 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更新改造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更新改造项目。

限价:*元(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方案设计费、技术服务费、安装费、材料运费、施工费、3年基础服务保障等所有费用。)

采购需求:更换冰沟站、火车站站2个国控水质自动站站房的设施设备,包括空调、破损的标示牌、采水设施等,及时清理废旧铅酸电池,对现有UPS配电设施 (略) 进行检修维护,在配电间内安装非贮压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配备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对冰沟 (略) 进行更新改造,解决取水管道冬季因伴热设施故障导致不能正常取水的问题,对现有100立方米储水水箱进行探伤检修;对火车站站增加站房围栏及储水、供水设施。

3年基础服务保障需求:需对冰沟站、火车站站提供3年基础运行保障服务,设备设施损坏需及时进行维修,针对可能存在的水、电供应问题要有明确措施,出现问题后能及时解决,保障水电供应,基础保障服务期内,产生的所有费用(含材料费、施工费、人工费等)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具体服务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工期:2025年2月底前完成站房施工、设备采购维修等,自验收之日起计算,提供3年基础保障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投标单位应提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二)、供应商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三)、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包括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四)、2024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包括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自拟)。(六)、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获取文件至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内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由采购人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可以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七)、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略) (略) 《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嘉财采字〔2024〕11号)规定,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资格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以书面形式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可不再提交上述第(2)(3)(4)(5)项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上述第(2)(3)(4)(5)项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采购人有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进行修改、补正。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请潜在供应商于2024-11-14至2024-11-24,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前,将单位相关资质文件(本公告第二项所要求的全部资质证明材料及法人授权委托书)*@*q.com,并写明联系方式进行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1-25 09:30

递交地点:甘肃中睿诚 (略) 楼会议室( (略) (略) 26号)

五、开启

磋商时间:2024-11-25 09:30

磋商地点:甘肃中睿诚 (略) 楼会议室( (略) (略) 2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略) (略)

联系人:边工 电 话:0937-*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睿诚 (略)

地 址:甘 (略) (略) 26号

联系人:高工 电 话:*

甘肃中睿诚 (略)

2024年11月13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