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公司装备服务处2024年度节点地震仪器租赁框架招标第二次
东方公司装备服务处2024年度节点地震仪器租赁框架招标第二次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BGP24S-#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略) 节点仪器资源供需矛盾,提前做好年度资源规划,同时尽可能降低租赁成本,特组织此次租赁框架招标。此次招标预估金额#人民币(含13%增值税)。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招标,中标人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情况据实结算,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报名不足三家,拟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若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招标代理机构将直接转为谈判采购。
2.2 招标范围:节点地震勘探仪器(含地面电子设备、主机及配套辅助)及技术服务,节点地震勘探仪器主体技术性能类似或优于Hawk且能与G3i有线地震仪器混合采集;地面电子设备数量以各勘探项目需求为准。注意:此次招标的节点地震勘探仪器是外接式节点仪器(外接检波器)或者一体式节点仪器(内置频率为5Hz或10Hz的动圈式检波器,非压电式或其它类型检波器)。
2.2.1招标控制价:此次招标最高限价为#/日/道(含13%增值税)。
2.2.2中标租赁单价:元/道/天(含13%增值税)。
本框架合同的实际租赁单价执行阶梯价格,中标租赁单价既是阶梯价格的最高取价,也是第一阶梯的取价,阶梯价格的其他取价标准采取按“租赁总日道”的多少分阶段取价。
假如中标租赁单价为#/道/天(含13%增值税)。具体规定见下表:
合同期间 租赁总日道 | # 以内 | # 至# | # 至# | # 以上 |
折扣 | 0% | 5% | 10% | 15% |
阶梯取价 (元/日.道) | 5.46 | 5.19 | 4.91 | 4.64 |
合同期间租赁费总额=∑各阶梯租赁总日道×各阶梯取价。
合同期间租赁总日道=∑合同期间启动的各项目租赁总日道。所谓日道,是指租赁设备数量与租赁计费时间的乘积。(出现不可抗力等导致的不计算租赁时间的情形时,对应的“不计算租赁时间”不计算在租赁总日道内)。
出租方须按承租方《租赁设备动迁通知书》要求按时将租赁设备运至承租方指定地点,该通知要求的设备到队时间为该批次租赁设备的租赁起算时间,设备实际到队时间晚于该通知规定时间的,按实际到队时间起算。其它批次租赁设备均应按要求运至承租方指定地点,并按上述规定开始计费。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设备转运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举例说明:
假设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启动了A、B、C共3个地震项目,A项目折算成租赁总日道为#日道,B项目折算成租赁总日道为#日道,C项目折算成租赁总日道为#日道,那么,合同期间租赁总日道=#+#+#=#日道;合同期间租赁费总额=6709.#元。
计算过程如下:
租赁总日道 | # 以内 | # 至# | # 至# | # 以上 |
折扣 | 0% | 5% | 10% | 15% |
实际取价 (元/日.道) | 5.46 | 5.19 | 4.91 | 4.64 |
各阶梯取价 对应日道数 | # | # | # | # |
合同期间 租赁总日道 | =#(第一阶梯)+#(第二阶梯)+#(第三阶梯)+#(第四阶梯)=#日道 | |||
各阶梯取价 对应租赁费(元) | =5.46*# =# | =5.19*# =# | =4.91*# =# | =4.64*# =# |
合同期间 租赁费总额 | =#(第一阶梯)+#(第二阶梯)+#(第三阶梯)+#(第四阶梯)=#元 |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书中承诺执行该阶梯价格结算方案,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2.2.3因租赁收入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出租方承担,不符合要求设备的更换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2.24出租方人员在设备租用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出租方自理。
2.2.5中标租赁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所投标租赁设备的仪器设备、人工、管理、材料、技术服务、运输、措施费、规划费、利润、风险、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责任等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承包商已考虑完成租赁服务内容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并且已包含在该费用中,租赁服务期间不再计取除维修、丢失损毁赔偿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2.3服务地点: (略) 所属单位指定地点。
2.4服务期限:本次招标是年度框架仪器租赁,中标后签订年度框架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在年度框架服务期内,以实际发生租赁时间及数量为准。
2.5付款方式:收到合格发票后,在6个月内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付款。
2.6中标执行价格:中标人的报价高于所有中标人报价平均价的,执行该平均价;中标人报价低于平均价的,执行该中标人的报价。根据中标人得分排名、承诺设备数量及实际查验情况、服务质量、项 (略) 勘探需求等因素综合确定合同份额,招标人不对具体承租数量做出承诺。
2.7中标人数量:不超过2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范围。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在中国境内,同类型设备数量不少于3.#道),提供的设备应保证招标人能合法有效的使用。对于非设备生产厂家,应提供所投标设备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投标人设备不应受第三人对租赁设备主张的权利,不得侵犯生产厂家或第三方知识产权,如出现侵权,招标人有权追究投标人相关责任。
3.3投标人应保证近三年无法律纠纷和银行信贷、欠息、资金结算等不良记录的证明或承诺。请投标人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和“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查询近三年相关信誉信息:包括(1)基础信息(2) (略) 罚信息(3)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4)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页面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招标项目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
3.4投标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第三方出具的、加盖公章的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本年度单位出具的合法有效财务报表影印件(加盖公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具备石油石化行业单项目#道及以上规模至少2个项目生产应用经历,提供合同及相应发票扫描件。
3.7其他要求:
1) 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并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2) 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3) 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8投标人在标书中须承诺可同时提供的设备总量,且在接到招标人设备需求时保证按时供应。
如投标文件对上述1-8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① (略) 支付,支付成功后, (略) 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 (略) ”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 (略) 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为保证开票信息准确,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日,将公告附件《开票信息承诺书》按照EXCEL电子版+盖章扫描版的形式同时发送至招标工作人员邮箱。
④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 (略) ”预留手机号及邮箱。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 (略) 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 年 11月 27日 09时 00 分(北京时间)。
5.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每个标段投标人均应支付 #元(大写: ##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 (略) 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后,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投标——递交投标保证金——点击支付(即分配)保证金——刷新查询购买状态,确保状态为“已付款”,投标保证金递交即为成功。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名称: (略) 大庆分行
行号:#
银行账号:##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
6. 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 年 11月 27 日 09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 (略) (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 (略) 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 (略) 发布:
中国 (略) (http://**)
中国石油 (略) (http://**)
(略) (外网)(http://**)
(略) (内网)(http://**)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 (略) 站同时公布。
8. 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 (略) 东方地球 (略)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 (略) (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 (略) 大港油 (略) 邮编: #
单位名称:天津大港 (略) 涿州分公司
地址: (略) (略) (略) (略) (略) ( (略) )科技楼B座
联系人: 宗胜楠 邮箱: *@*utlook.com
电 话: 0312-#
异议受理部门:天津大港 (略) 涿州分公司
联系电话:022-#
邮箱:*@*ttp://**
2024 年 11月 13 日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BGP24S-#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略) 节点仪器资源供需矛盾,提前做好年度资源规划,同时尽可能降低租赁成本,特组织此次租赁框架招标。此次招标预估金额#人民币(含13%增值税)。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招标,中标人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情况据实结算,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报名不足三家,拟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若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招标代理机构将直接转为谈判采购。
2.2 招标范围:节点地震勘探仪器(含地面电子设备、主机及配套辅助)及技术服务,节点地震勘探仪器主体技术性能类似或优于Hawk且能与G3i有线地震仪器混合采集;地面电子设备数量以各勘探项目需求为准。注意:此次招标的节点地震勘探仪器是外接式节点仪器(外接检波器)或者一体式节点仪器(内置频率为5Hz或10Hz的动圈式检波器,非压电式或其它类型检波器)。
2.2.1招标控制价:此次招标最高限价为#/日/道(含13%增值税)。
2.2.2中标租赁单价:元/道/天(含13%增值税)。
本框架合同的实际租赁单价执行阶梯价格,中标租赁单价既是阶梯价格的最高取价,也是第一阶梯的取价,阶梯价格的其他取价标准采取按“租赁总日道”的多少分阶段取价。
假如中标租赁单价为#/道/天(含13%增值税)。具体规定见下表:
合同期间 租赁总日道 | # 以内 | # 至# | # 至# | # 以上 |
折扣 | 0% | 5% | 10% | 15% |
阶梯取价 (元/日.道) | 5.46 | 5.19 | 4.91 | 4.64 |
合同期间租赁费总额=∑各阶梯租赁总日道×各阶梯取价。
合同期间租赁总日道=∑合同期间启动的各项目租赁总日道。所谓日道,是指租赁设备数量与租赁计费时间的乘积。(出现不可抗力等导致的不计算租赁时间的情形时,对应的“不计算租赁时间”不计算在租赁总日道内)。
出租方须按承租方《租赁设备动迁通知书》要求按时将租赁设备运至承租方指定地点,该通知要求的设备到队时间为该批次租赁设备的租赁起算时间,设备实际到队时间晚于该通知规定时间的,按实际到队时间起算。其它批次租赁设备均应按要求运至承租方指定地点,并按上述规定开始计费。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设备转运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举例说明:
假设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启动了A、B、C共3个地震项目,A项目折算成租赁总日道为#日道,B项目折算成租赁总日道为#日道,C项目折算成租赁总日道为#日道,那么,合同期间租赁总日道=#+#+#=#日道;合同期间租赁费总额=6709.#元。
计算过程如下:
租赁总日道 | # 以内 | # 至# | # 至# | # 以上 |
折扣 | 0% | 5% | 10% | 15% |
实际取价 (元/日.道) | 5.46 | 5.19 | 4.91 | 4.64 |
各阶梯取价 对应日道数 | # | # | # | # |
合同期间 租赁总日道 | =#(第一阶梯)+#(第二阶梯)+#(第三阶梯)+#(第四阶梯)=#日道 | |||
各阶梯取价 对应租赁费(元) | =5.46*# =# | =5.19*# =# | =4.91*# =# | =4.64*# =# |
合同期间 租赁费总额 | =#(第一阶梯)+#(第二阶梯)+#(第三阶梯)+#(第四阶梯)=#元 |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书中承诺执行该阶梯价格结算方案,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2.2.3因租赁收入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出租方承担,不符合要求设备的更换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2.24出租方人员在设备租用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出租方自理。
2.2.5中标租赁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所投标租赁设备的仪器设备、人工、管理、材料、技术服务、运输、措施费、规划费、利润、风险、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责任等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承包商已考虑完成租赁服务内容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并且已包含在该费用中,租赁服务期间不再计取除维修、丢失损毁赔偿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2.3服务地点: (略) 所属单位指定地点。
2.4服务期限:本次招标是年度框架仪器租赁,中标后签订年度框架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在年度框架服务期内,以实际发生租赁时间及数量为准。
2.5付款方式:收到合格发票后,在6个月内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付款。
2.6中标执行价格:中标人的报价高于所有中标人报价平均价的,执行该平均价;中标人报价低于平均价的,执行该中标人的报价。根据中标人得分排名、承诺设备数量及实际查验情况、服务质量、项 (略) 勘探需求等因素综合确定合同份额,招标人不对具体承租数量做出承诺。
2.7中标人数量:不超过2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范围。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在中国境内,同类型设备数量不少于3.#道),提供的设备应保证招标人能合法有效的使用。对于非设备生产厂家,应提供所投标设备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投标人设备不应受第三人对租赁设备主张的权利,不得侵犯生产厂家或第三方知识产权,如出现侵权,招标人有权追究投标人相关责任。
3.3投标人应保证近三年无法律纠纷和银行信贷、欠息、资金结算等不良记录的证明或承诺。请投标人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和“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查询近三年相关信誉信息:包括(1)基础信息(2) (略) 罚信息(3)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4)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页面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招标项目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
3.4投标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第三方出具的、加盖公章的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本年度单位出具的合法有效财务报表影印件(加盖公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具备石油石化行业单项目#道及以上规模至少2个项目生产应用经历,提供合同及相应发票扫描件。
3.7其他要求:
1) 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并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2) 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3) 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8投标人在标书中须承诺可同时提供的设备总量,且在接到招标人设备需求时保证按时供应。
如投标文件对上述1-8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① (略) 支付,支付成功后, (略) 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 (略) ”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 (略) 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为保证开票信息准确,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日,将公告附件《开票信息承诺书》按照EXCEL电子版+盖章扫描版的形式同时发送至招标工作人员邮箱。
④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 (略) ”预留手机号及邮箱。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 (略) 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 年 11月 27日 09时 00 分(北京时间)。
5.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每个标段投标人均应支付 #元(大写: ##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 (略) 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后,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投标——递交投标保证金——点击支付(即分配)保证金——刷新查询购买状态,确保状态为“已付款”,投标保证金递交即为成功。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名称: (略) 大庆分行
行号:#
银行账号:##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
6. 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 年 11月 27 日 09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 (略) (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 (略) 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 (略) 发布:
中国 (略) (http://**)
中国石油 (略) (http://**)
(略) (外网)(http://**)
(略) (内网)(http://**)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 (略) 站同时公布。
8. 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 (略) 东方地球 (略)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 (略) (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 (略) 大港油 (略) 邮编: #
单位名称:天津大港 (略) 涿州分公司
地址: (略) (略) (略) (略) (略) ( (略) )科技楼B座
联系人: 宗胜楠 邮箱: *@*utlook.com
电 话: 0312-#
异议受理部门:天津大港 (略) 涿州分公司
联系电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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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1月 13 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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