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凉山州特优技师工作室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凉山州特优技师工作室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凉人社办发〔2024〕63号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 (略) 、州直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 (略) 建设,根据《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 (略) <关于建设凉山州特优技师工作室的实施意见>》(凉人社发〔2017〕30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州组织开展2024年度凉山州特优技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标
2024年,全州拟建设不超过5个州级工作室项目。
二、推荐要求
各地、各部门应严格对照工作室设立条件初审后按流程推荐。已建国家、省或州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的领办人不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审批程序
(一)推荐申报。各地各部门按属地管理和行业归口推荐的原则,分头开展推荐申报工作。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提供相关资料,报县(市)人力资源和 (略) 或州级行业主管部门,县(市)人力资源和 (略) 或州级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资格及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将审查合格的申报资料函报人力资源和 (略) 。内容应包括申报及初审情况、所推荐候选项目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查情况等。同一项目不得同时通过属地人社部门和州级主管部门报送。
(二)评审。由州特优技师工作室建设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申办单位进行评审,并组织考察组赴现场实地考察,提出评审意见。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存有不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公示。通过评审认定的, (略) 予以公示。
(四)授牌。公示后,由州特优技师工作室建设领导小组发文并授予“凉山州特优技师工作室”铭牌。
四、支持政策
(一)特优技师工作室申报并通过验收后,一次性给予(略)元补贴。
(二)特优技师工作室的研究成果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由设立单位给予特优技师工作室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由设立单位研究确定。
(三)特优技师工作室成员在国际、全国和省级技能大赛中获奖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由州特优技师工作室建设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工作业绩突出的特优技师,优先推荐参加四川省技术能手、州优秀技师、州“菁英成长计划”人才评选。
五、申报材料
设立州级特优技师工作室申报材料包括:
1.《凉山州特优技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2;
2.申办报告:包括申办工作室名称(格式为“凉山州+领办人姓名+职业工种名称+特优技师工作室”)、 特优技师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基本条件、所在单位对工作室支持措施等;
3.申办单位或个人的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经营合法资质证明的复印件;
4. 特优技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5.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略) 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单位申报的还需特优技师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
六、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依照相关规定,尽快组织落实相关工作,并于2024年12月2日前将推荐函和相关材料以书面及电子版形式报人力资源 (略) 职业能力建设科,逾期申报无效。相关表格设计盖章位置须按要求加盖公章。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把关,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评审资格。在组织开展推荐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并可通过凉山州人力资源 (略) 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 (略) 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职业能力建设科
电 话:0834—(略)
电子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略) 109号
附件:1.州级特优技师工作室项目申报条件
2.州级特优技师工作室项目申报表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 (略)
2024年11月13日
附件:1.凉山州特优技师工作室申报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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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人社办发〔2024〕63号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 (略) 、州直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 (略) 建设,根据《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 (略) <关于建设凉山州特优技师工作室的实施意见>》(凉人社发〔2017〕30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州组织开展2024年度凉山州特优技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标
2024年,全州拟建设不超过5个州级工作室项目。
二、推荐要求
各地、各部门应严格对照工作室设立条件初审后按流程推荐。已建国家、省或州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的领办人不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审批程序
(一)推荐申报。各地各部门按属地管理和行业归口推荐的原则,分头开展推荐申报工作。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提供相关资料,报县(市)人力资源和 (略) 或州级行业主管部门,县(市)人力资源和 (略) 或州级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资格及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将审查合格的申报资料函报人力资源和 (略) 。内容应包括申报及初审情况、所推荐候选项目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查情况等。同一项目不得同时通过属地人社部门和州级主管部门报送。
(二)评审。由州特优技师工作室建设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申办单位进行评审,并组织考察组赴现场实地考察,提出评审意见。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存有不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公示。通过评审认定的, (略) 予以公示。
(四)授牌。公示后,由州特优技师工作室建设领导小组发文并授予“凉山州特优技师工作室”铭牌。
四、支持政策
(一)特优技师工作室申报并通过验收后,一次性给予(略)元补贴。
(二)特优技师工作室的研究成果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由设立单位给予特优技师工作室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由设立单位研究确定。
(三)特优技师工作室成员在国际、全国和省级技能大赛中获奖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由州特优技师工作室建设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工作业绩突出的特优技师,优先推荐参加四川省技术能手、州优秀技师、州“菁英成长计划”人才评选。
五、申报材料
设立州级特优技师工作室申报材料包括:
1.《凉山州特优技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2;
2.申办报告:包括申办工作室名称(格式为“凉山州+领办人姓名+职业工种名称+特优技师工作室”)、 特优技师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基本条件、所在单位对工作室支持措施等;
3.申办单位或个人的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经营合法资质证明的复印件;
4. 特优技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5.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略) 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单位申报的还需特优技师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
六、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依照相关规定,尽快组织落实相关工作,并于2024年12月2日前将推荐函和相关材料以书面及电子版形式报人力资源 (略) 职业能力建设科,逾期申报无效。相关表格设计盖章位置须按要求加盖公章。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把关,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评审资格。在组织开展推荐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并可通过凉山州人力资源 (略) 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 (略) 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职业能力建设科
电 话:0834—(略)
电子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略) 109号
附件:1.州级特优技师工作室项目申报条件
2.州级特优技师工作室项目申报表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 (略)
2024年11月13日
附件:1.凉山州特优技师工作室申报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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