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新疆新 (略) 受国 (略) 岳普 (略) 的委托,拟对国 (略) 岳普 (略) 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简易磋商采购,现诚邀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XCY-XJ-2024-016
项目名称:国 (略) 岳普 (略) 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简易磋商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00
采购需求:本项目需要按照国家餐饮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供安全卫生、健康营养的餐饮制作服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采购份额*.00元,预留份额比例100%。
合同履约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合格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电子营业执照(需加盖公章)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3.投标单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盖公章)以及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开具的无欠税证明;
4.投标单位近两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自拟);
7.投标供应商参加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及投标环节期间,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和中国 (略) (http://**)、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记录(提供 (略) 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截图日期需在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投标单位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9.投标单位需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10:00至14:00,16:00至20:00
地点: (略) 浙商大厦4层402室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1:00
地点: (略) 浙商大厦4层402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5日11:00
地点: (略) 浙商大厦4层4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 (略) 岳普 (略)
地址:岳普湖县艾吾再 (略) (略)
联系人:李宜轩
联系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新 (略)
地址: (略) 浙商大厦4层402室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鹏
电话:*
国 (略) 岳普 (略)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