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山县平陆运河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二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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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山县平陆运河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二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灵山县平*运河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二标段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诚 (略) [灵 (略) 6号( (略) 右侧第一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灵山县平*运河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二标段

2.采购项目编号:BJCJX-GXJCGC-*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32元

5.竞标内容:灵山县平*运河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二标段,主要 (略) 政 (略) 、 (略) 理站、围墙、挡土墙、绿化等,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竞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7.工期:90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拟投入的项目经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资质等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发售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0日止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北京诚 (略) [灵 (略) 6号( (略) 右侧第一栋)]。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本(不包含图纸清单资料费),售后不退。本项目不办理邮寄、不提供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4.方式:现场报名获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持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到文件发售地点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1)竞标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3)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近1个月(2024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以上资料除注明提供原件外,其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复印件*份,经核材料真实有效且合格方可获取磋商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00分;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30分;

3.地点:北京诚 (略) 开标室[灵 (略) 6号( (略) 右侧第一栋)],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4.递交响应文件须同时提交的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前来开标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竞标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竞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竞标人公章,如姓名不一致的或未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的,将被拒绝参加截标会议并不得对磋商结果提出异议。

②委托代理人前来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并提供委托代理人近1个月(2024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竞标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竞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竞标人公章,如姓名不一致的或未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的,将被拒绝参加截标会议并不得对磋商结果提出异议。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30分截标后;

2.地点:北京诚 (略) 开标室[灵 (略) 6号( (略) 右侧第一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http://**)、北京诚 (略) 网(http://**)。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灵山县 (略)

地址:灵山县新圩镇荔香大道鸟官塘荔香园7-09

  联系方式:林工 077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诚 (略)

 地址:灵 (略) 6号( (略) 右侧第一栋)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梁工 0777-*

灵山县 (略)      北京诚 (略)

  2024年11月13日 2024年11月13日


,灵山县, (略)

项目概况

灵山县平*运河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二标段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诚 (略) [灵 (略) 6号( (略) 右侧第一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灵山县平*运河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二标段

2.采购项目编号:BJCJX-GXJCGC-*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32元

5.竞标内容:灵山县平*运河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二标段,主要 (略) 政 (略) 、 (略) 理站、围墙、挡土墙、绿化等,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竞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7.工期:90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拟投入的项目经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资质等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发售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0日止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北京诚 (略) [灵 (略) 6号( (略) 右侧第一栋)]。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本(不包含图纸清单资料费),售后不退。本项目不办理邮寄、不提供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4.方式:现场报名获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持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到文件发售地点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1)竞标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3)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近1个月(2024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以上资料除注明提供原件外,其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复印件*份,经核材料真实有效且合格方可获取磋商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00分;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30分;

3.地点:北京诚 (略) 开标室[灵 (略) 6号( (略) 右侧第一栋)],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4.递交响应文件须同时提交的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前来开标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竞标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竞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竞标人公章,如姓名不一致的或未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的,将被拒绝参加截标会议并不得对磋商结果提出异议。

②委托代理人前来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并提供委托代理人近1个月(2024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竞标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竞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竞标人公章,如姓名不一致的或未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的,将被拒绝参加截标会议并不得对磋商结果提出异议。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30分截标后;

2.地点:北京诚 (略) 开标室[灵 (略) 6号( (略) 右侧第一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http://**)、北京诚 (略) 网(http://**)。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灵山县 (略)

地址:灵山县新圩镇荔香大道鸟官塘荔香园7-09

  联系方式:林工 077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诚 (略)

 地址:灵 (略) 6号( (略) 右侧第一栋)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梁工 0777-*

灵山县 (略)      北京诚 (略)

  2024年11月13日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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