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尔王庄镇阎皮庄村约100亩鱼池经营权
宝坻区尔王庄镇阎皮庄村约100亩鱼池经营权
风险提示 |
1.转出标的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由转出方负责,此次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 | (略) (略) 尔王庄镇阎皮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电话 | -- |
---|---|---|---|
农户数量 | 322 |
转出信息 |
标的类型 | 鱼池 | 是否属再次转出 | 否 |
---|---|---|---|
挂牌价格 | 1100 元/亩/年 | 付款方式 | 分期付款 |
分期详情 | 承包费每年交纳一次,承包方在每年12月31日前交清下一年度承包费.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转出方收取相关费用:1000元。 1、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保水和电。水电费由承包方负责缴纳。 2、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在所承包的鱼池和土地范围内如发生人身事故或造成各项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3、在承包期内,承包方所承包的鱼池和土地范围被政府部门依法征收、占用(如电力、公路、高铁、水利、燃气、电信等部门、公司)时承包方必须无条件同意,各项补偿款由各权利人按照法律、法规或有关 (略) 政府、镇政府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剩余鱼池和土地面积承包方按原合同条款可继续承包并签订亩数变更协议或终止原合同。 4、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为提高所承包的鱼池生产能力而进行设施改建,应征得发包方同意,并将方案报经镇、区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如承包方未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而进行设施改建,此合同自动解除,由此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担,并转交相关执 (略) 理。 5、在承包期内,承包方所承包的鱼池和土地内如遇相关部门人员(如电力、公路、高铁、水利、燃气、电信等部门、公司)进入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现场施工时承包方必须无条件同意,在施工过程中如对承包方的地上物造成损失按相关标准补偿。如承包方不同意相关部门施工人员进入所承包的鱼池和土地进行施工,在发包方与承包方协调无果的情况下此合同自动解除,由此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6、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不许在所承包的鱼池和土地内搞设施农业等项目。如违反此项规定,此合同自动解除,由此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7、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如对所承包鱼池进行清淤改造必须经发包方及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承包方不允许将鱼池土方外运或卖土,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并终止承包合同。 8、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缴纳禁烧保证金3000元。在承包期满后,若承包期间承包方在所承包地内未发生焚烧事件,则退回禁烧保证金。 9、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养殖水产品时必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规定,在养殖鱼虾时所使用的鱼或虾药包装、饲料包装等废弃物必须回收,不许丢弃在鱼池附近。 10、在签订合同时,成交方缴纳鱼池承包保证金#元,村集体收取最后一年承包费时将保证金转为部分承包费。发包方将东北洼土地约34亩归承包方种植,(必须种植粮食农作物)承包方每年每亩交纳400元承包费,与鱼池承包费一起交纳。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归承包方所有。 11、承包期满后,承包方未清除所承包的鱼池存有鱼、虾等养殖品种及地上物视为自动放弃,归发包方无偿所有。 12、承包亩数以实际挂牌亩数为准,参加竞价视为同意该条款。 13、承包费每年交纳一次,承包方在每年12月31日前交清下一年度承包费。 14、竞价保证金#元。 15、村委会收取文书费1000元/份。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村内外人员和法人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元) | # |
缴纳形式 | 电汇形式 | 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 | 5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满足摘牌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竞价方向 | 正向竞价 |
竞价方式 | 多次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报名起始时间 | 2024-11-13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1-19 16:00:00 |
竞价起始时间 | 2024-11-20 10:00:00 | 竞价截止时间 | 2024-11-20 10:30:00 |
价款划入账户 | 账户名称:天津农 (略) | ||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天津永安支行 | |||
账 号:## | |||
信息技术服务费 | 280元(报名成功后不退) | ||
备注 |
报名须知 |
风险提示 |
1.转出标的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由转出方负责,此次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 | (略) (略) 尔王庄镇阎皮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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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数量 | 322 |
转出信息 |
标的类型 | 鱼池 | 是否属再次转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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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1100 元/亩/年 | 付款方式 | 分期付款 |
分期详情 | 承包费每年交纳一次,承包方在每年12月31日前交清下一年度承包费.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转出方收取相关费用:1000元。 1、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保水和电。水电费由承包方负责缴纳。 2、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在所承包的鱼池和土地范围内如发生人身事故或造成各项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3、在承包期内,承包方所承包的鱼池和土地范围被政府部门依法征收、占用(如电力、公路、高铁、水利、燃气、电信等部门、公司)时承包方必须无条件同意,各项补偿款由各权利人按照法律、法规或有关 (略) 政府、镇政府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剩余鱼池和土地面积承包方按原合同条款可继续承包并签订亩数变更协议或终止原合同。 4、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为提高所承包的鱼池生产能力而进行设施改建,应征得发包方同意,并将方案报经镇、区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如承包方未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而进行设施改建,此合同自动解除,由此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担,并转交相关执 (略) 理。 5、在承包期内,承包方所承包的鱼池和土地内如遇相关部门人员(如电力、公路、高铁、水利、燃气、电信等部门、公司)进入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现场施工时承包方必须无条件同意,在施工过程中如对承包方的地上物造成损失按相关标准补偿。如承包方不同意相关部门施工人员进入所承包的鱼池和土地进行施工,在发包方与承包方协调无果的情况下此合同自动解除,由此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6、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不许在所承包的鱼池和土地内搞设施农业等项目。如违反此项规定,此合同自动解除,由此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7、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如对所承包鱼池进行清淤改造必须经发包方及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承包方不允许将鱼池土方外运或卖土,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并终止承包合同。 8、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缴纳禁烧保证金3000元。在承包期满后,若承包期间承包方在所承包地内未发生焚烧事件,则退回禁烧保证金。 9、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养殖水产品时必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规定,在养殖鱼虾时所使用的鱼或虾药包装、饲料包装等废弃物必须回收,不许丢弃在鱼池附近。 10、在签订合同时,成交方缴纳鱼池承包保证金#元,村集体收取最后一年承包费时将保证金转为部分承包费。发包方将东北洼土地约34亩归承包方种植,(必须种植粮食农作物)承包方每年每亩交纳400元承包费,与鱼池承包费一起交纳。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归承包方所有。 11、承包期满后,承包方未清除所承包的鱼池存有鱼、虾等养殖品种及地上物视为自动放弃,归发包方无偿所有。 12、承包亩数以实际挂牌亩数为准,参加竞价视为同意该条款。 13、承包费每年交纳一次,承包方在每年12月31日前交清下一年度承包费。 14、竞价保证金#元。 15、村委会收取文书费1000元/份。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村内外人员和法人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元) | # |
缴纳形式 | 电汇形式 | 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 | 5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满足摘牌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竞价方向 | 正向竞价 |
竞价方式 | 多次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报名起始时间 | 2024-11-13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1-19 16:00:00 |
竞价起始时间 | 2024-11-20 10:00:00 | 竞价截止时间 | 2024-11-20 10:30:00 |
价款划入账户 | 账户名称:天津农 (略) | ||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天津永安支行 | |||
账 号:## | |||
信息技术服务费 | 280元(报名成功后不退)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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