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荷充电站现场管理业务承揽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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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荷充电站现场管理业务承揽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广州 (略) (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夏荷充电站现场管理业务承揽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其他

四、采购内容

(一)保证充电站全天24h/夜间(白天)12h运营管理需求。
(二)负责充电站的车辆进出场及人员进出管理、场内秩序维护工作。
(三)确保充电站停车收入正常,不发生车辆逃费、欠费出场情况。
(四)负责充电车辆(含公交大巴)的充电服务保障工作。
(五)负责充电车辆(含公交大巴)的移车工作。
(六)负责充电站场地卫生保洁工作,确保充电站环境干净整洁。
(七)负责充电站设备设施的检查工作,发现设备设施有故障等情况,立即上报维修。
(八)负责充电站安全生产管理,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 (略) 理。
(九)按照采购人现场相关管理制度及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十)根据充电站的实际情况,负责充电站车辆充电的调度安排,确保充电车辆有序充电,达到充电效率最大化的目标。
(十一)负责充电站的社会充电资源引流。

五、采购控制价

其他 现场管理业务承揽费用=合约客户充电服务费收入×A+非合约客户充电服务费收入×B+停场费收入×C,且采购人实际支付的现场管理业务承揽费用不超过#元/月,不低于1.#元/月(前提是充电服务费和停场费税前收入每月达到8.#元或以上)。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竞选单位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略) 注册,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劳务服务或停车场经营。
(二)竞选 (略) 有管理团队,便于管理和配合采购人运营。
(三)竞选单位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略) (略) 域充电站管理或公交移车服务业绩。
不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报价单位文件视为无效。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13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11月20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1日 11:00

十、其他

现场管理业务承揽费用按采购人实收的充电服务费和停场费分类按比例每月计提,其中充电服务费分为合约客户和非合约客户,即现场管理业务承揽费用=合约客户充电服务费收入×A+非合约客户充电服务费收入×B+停场费收入×C,且采购人实际支付的现场管理业务承揽费用不超过#元/月,不低于1.#元/月(前提是充电服务费和停场费收入每月达到8.#元或以上)。各类费用最高分成比例如下:
1. 合约客户(公交客户等)充电服务费的计算,按采购人实收合约客户的充电服务费的分成比例不超过14%(A);
2. 非合约客户充电服务费的计算,按采购人实收非合约客户的充电服务费的分成比例不超过18%(B);
3. 停场费的计算,按采购人实收车辆停场费用的分成比例不超过15%(C)。
报价超过上述比例的竞选单位文件无效。

十一、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小姐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17号流花展贸中心13号馆3、4楼

采购方:广州 (略)

日期:2024年11月13日



广州 (略) (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夏荷充电站现场管理业务承揽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其他

四、采购内容

(一)保证充电站全天24h/夜间(白天)12h运营管理需求。
(二)负责充电站的车辆进出场及人员进出管理、场内秩序维护工作。
(三)确保充电站停车收入正常,不发生车辆逃费、欠费出场情况。
(四)负责充电车辆(含公交大巴)的充电服务保障工作。
(五)负责充电车辆(含公交大巴)的移车工作。
(六)负责充电站场地卫生保洁工作,确保充电站环境干净整洁。
(七)负责充电站设备设施的检查工作,发现设备设施有故障等情况,立即上报维修。
(八)负责充电站安全生产管理,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 (略) 理。
(九)按照采购人现场相关管理制度及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十)根据充电站的实际情况,负责充电站车辆充电的调度安排,确保充电车辆有序充电,达到充电效率最大化的目标。
(十一)负责充电站的社会充电资源引流。

五、采购控制价

其他 现场管理业务承揽费用=合约客户充电服务费收入×A+非合约客户充电服务费收入×B+停场费收入×C,且采购人实际支付的现场管理业务承揽费用不超过#元/月,不低于1.#元/月(前提是充电服务费和停场费税前收入每月达到8.#元或以上)。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竞选单位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略) 注册,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劳务服务或停车场经营。
(二)竞选 (略) 有管理团队,便于管理和配合采购人运营。
(三)竞选单位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略) (略) 域充电站管理或公交移车服务业绩。
不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报价单位文件视为无效。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13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11月20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1日 11:00

十、其他

现场管理业务承揽费用按采购人实收的充电服务费和停场费分类按比例每月计提,其中充电服务费分为合约客户和非合约客户,即现场管理业务承揽费用=合约客户充电服务费收入×A+非合约客户充电服务费收入×B+停场费收入×C,且采购人实际支付的现场管理业务承揽费用不超过#元/月,不低于1.#元/月(前提是充电服务费和停场费收入每月达到8.#元或以上)。各类费用最高分成比例如下:
1. 合约客户(公交客户等)充电服务费的计算,按采购人实收合约客户的充电服务费的分成比例不超过14%(A);
2. 非合约客户充电服务费的计算,按采购人实收非合约客户的充电服务费的分成比例不超过18%(B);
3. 停场费的计算,按采购人实收车辆停场费用的分成比例不超过15%(C)。
报价超过上述比例的竞选单位文件无效。

十一、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小姐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17号流花展贸中心13号馆3、4楼

采购方:广州 (略)

日期: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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