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浦镇港湾村巡护道工程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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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浦镇港湾村巡护道工程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鹤浦镇港湾村巡护道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象山县鹤浦镇港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来源于 上级补助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象山县鹤浦镇港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委托宁波 (略) 为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 /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 万元,建设规模: (略) 面、排水沟、盖板涵等 ,建设地点: 鹤浦镇港湾村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内的 (略) 面、排水沟、盖板涵等工程,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29.*元 。工程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

2.3施工总工期:45日历天

2.4质量要求: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 资质。

3.2 □业绩要求: / 。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 / 。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工程专业) 的 (中级/高级) 职称。

3.5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无在岗项目。

(三)其他: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8(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 (略) 上下载方式发放,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0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 (略) 象山县 (略) ” (https://http://**.cn:7181/login,下同)自行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赋码,请各投标人记住各自的数字代码),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请登录“ (略) (略) ”(https://http://**/web/home)操 (略) 查阅《企业注册信息填写标准》以及《象山县小型 (略) 不见面开标投标企业操作手册》(咨询电话:0574-*)。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0日17时00分 。

4.4 经招标人核实,若未在“ (略) 象山县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5 (略) 系统使用费100元/项目/家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21日10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 (略) 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象山县 (略) ”(https://http://**.cn:7181/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 (略) (略) ”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象山县鹤浦镇港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象山县鹤浦镇港湾村

联系人: 叶书记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 (略)

地址: 象山县丹东街道高俞村94号

联系人: 朱安琪/方杨

电话: */*

电子邮件: *@*q.com

监督部门: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鹤浦镇港湾村巡护道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象山县鹤浦镇港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来源于 上级补助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象山县鹤浦镇港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委托宁波 (略) 为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 /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 万元,建设规模: (略) 面、排水沟、盖板涵等 ,建设地点: 鹤浦镇港湾村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内的 (略) 面、排水沟、盖板涵等工程,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29.*元 。工程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

2.3施工总工期:45日历天

2.4质量要求: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 资质。

3.2 □业绩要求: / 。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 / 。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工程专业) 的 (中级/高级) 职称。

3.5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无在岗项目。

(三)其他: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8(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 (略) 上下载方式发放,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0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 (略) 象山县 (略) ” (https://http://**.cn:7181/login,下同)自行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赋码,请各投标人记住各自的数字代码),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请登录“ (略) (略) ”(https://http://**/web/home)操 (略) 查阅《企业注册信息填写标准》以及《象山县小型 (略) 不见面开标投标企业操作手册》(咨询电话:0574-*)。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0日17时00分 。

4.4 经招标人核实,若未在“ (略) 象山县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5 (略) 系统使用费100元/项目/家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21日10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 (略) 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象山县 (略) ”(https://http://**.cn:7181/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 (略) (略) ”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象山县鹤浦镇港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象山县鹤浦镇港湾村

联系人: 叶书记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 (略)

地址: 象山县丹东街道高俞村94号

联系人: 朱安琪/方杨

电话: */*

电子邮件: *@*q.com

监督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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