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飞行区高杆灯LED灯具更新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深圳机场飞行区高杆灯LED灯具更新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深圳机 (略) 高杆灯LED灯具更新项目 | ||
项目编号: | 241EA# | ||
项目地址: | 深圳机场指定地点 | ||
项目概况: | 深圳机场拟招选一家供应商,负 (略) 高杆灯LED灯具的供货、安装和售后。所采购灯具须为生产制造厂商全新的(原装)、未使用过的产品,且应符合《民用机场机坪泛光照明技术要求》(MH/T 6108-2014)相关技术要求。 | ||
公告名称: | 深圳机 (略) 高杆灯LED灯具更新项目 | ||
公告发布媒体 | (略) ,中 (略) | ||
公告信息: | 详见附件 | ||
采购单位名称: | (略) 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90 | ||
交货期说明: | 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工作。 | ||
招标/采购范围: | 本项目拟招选一家供应商,负 (略) 高杆灯LED灯具的供货、安装和售后。所采购灯具须为生产制造厂商全新的(原装)、未使用过的产品,且应符合《民用机场机坪泛光照明技术要求》(MH/T 6108-2014)相关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 | ||
资格条件: | 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为拟投LED灯具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证明文件:①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格式自拟;如为销售代理商,须提供拟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同一品牌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仅接受制造商的投标;②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近年须具有不少于1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签订时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2)合同内容:高杆灯LED灯具供货业绩; (3)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元; (4)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中需清晰的反映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如合同关键页无法体现以上内容,可提供业主证明做辅助证明,业主证明除上述内容还需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业主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信誉良好,不得存在因任何原因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信用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显示为0条记录,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结果截图显示“查询不到该企业”,视同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若未提供截图,则默认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不得被列入深 (略) 采购失信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不得违法分包。 | ||
联系人: | 苏女士 | ||
联系电话: | 0755-# |
项目名称: | 深圳机 (略) 高杆灯LED灯具更新项目 | ||
项目编号: | 241EA# | ||
项目地址: | 深圳机场指定地点 | ||
项目概况: | 深圳机场拟招选一家供应商,负 (略) 高杆灯LED灯具的供货、安装和售后。所采购灯具须为生产制造厂商全新的(原装)、未使用过的产品,且应符合《民用机场机坪泛光照明技术要求》(MH/T 6108-2014)相关技术要求。 | ||
公告名称: | 深圳机 (略) 高杆灯LED灯具更新项目 | ||
公告发布媒体 | (略) ,中 (略) | ||
公告信息: | 详见附件 | ||
采购单位名称: | (略) 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90 | ||
交货期说明: | 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工作。 | ||
招标/采购范围: | 本项目拟招选一家供应商,负 (略) 高杆灯LED灯具的供货、安装和售后。所采购灯具须为生产制造厂商全新的(原装)、未使用过的产品,且应符合《民用机场机坪泛光照明技术要求》(MH/T 6108-2014)相关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 | ||
资格条件: | 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为拟投LED灯具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证明文件:①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格式自拟;如为销售代理商,须提供拟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同一品牌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仅接受制造商的投标;②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近年须具有不少于1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签订时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2)合同内容:高杆灯LED灯具供货业绩; (3)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元; (4)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中需清晰的反映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如合同关键页无法体现以上内容,可提供业主证明做辅助证明,业主证明除上述内容还需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业主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信誉良好,不得存在因任何原因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信用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显示为0条记录,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结果截图显示“查询不到该企业”,视同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若未提供截图,则默认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不得被列入深 (略) 采购失信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不得违法分包。 | ||
联系人: | 苏女士 | ||
联系电话: | 0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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