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成都高新区区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开展“成都高新区区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各社会企业:
成 (略) (略) 现准备开展“成 (略) 区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服务”采购,主要内容如下:
1.物资种类:主要安置类物资帐篷、棉被、折叠床,其他安置类物资棉大衣、夏凉被、防潮垫等。
2.仓库要求:200平方米左右,应当具备避光、隔热、通风、防潮、防鼠、防虫、防火、防盗、防污染等条件,确保不渗不漏,门窗、门锁严密完好,启闭灵活,库房周边无杂草,排水通畅。
3.管理要求:
(略) 救灾物资储备实际情况,供应商提供仓库资源和负责日常储备管理和调运工作。仓库资源应具备电子监控、货架、信息化等基础设施。日常管理服务包括安全责任制管理、购置管理、储备保管、调用和回收等前置管理。
(1)承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相关标准、合同约定,组织对新购 (略) 级救灾物资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承储单位应对品种、数量、规格、型号、生产日期等进行核对,需要进行质量抽检的,配合质检机构或行业专家进行现场抽样检验,验收合格后,及时填写《入库接收单》。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应退回并责令供货商整改,待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承储单位应建 (略) 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对储备物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储备物资实行封闭式管理,采取专库(专区)储存,定期盘点,做到物卡账相符;储备物资管理人员要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定人定岗,责任到人;严格设立储备物资总账、物资品名规格账和物资财务账等,入库、出库等须有完备的凭证手续。承储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确保人员、物资安全。因管理不善或者人为因素导致 (略) 级救灾物资由承储单位按相同数量、质量补充更新,并追究责任人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责。
(3)承储单位应以《四川省救灾物资储存技术规范》地方标准为指引储 (略) 级救灾物资,做到挂牌明示, (略) ,按年份、品种分垛码放整齐,合理采用托盘、货架、周转箱、添加衬垫等方式存储,留有通道;库房内应设置温湿度计,及时掌握库内温湿度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对库内温湿度进行有效调控;严禁接触酸、碱、油脂、氧化剂和有机溶剂等。
(4)承储单位要加强救灾物资信息化管理, (略) 、 (略) 救灾物资集散中心信息化系统的推广应用,落实专人专管,认真完善储备库基本信息,及时规范填报、更新救灾物资储备基础数据,定期确认库存情况,确保信息化系统信息与实物储备一致。在每月10日前,承储单位将上月 (略) 级救灾物资品种数量及其价值、各仓库储备明细,以及上月储备物资出入库、 (略) 置等 (略) (略) 审核汇总后, (略) 相关部门。
(5)承储单位对达到建议储存年限的储备物资,应委托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技术鉴定或委托行业专家开展专家评估,经技术鉴定或专家评估,质量和性能不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的按规定报废;能够满足的,由承储单位负责定期组织质检,优先安排调用,且可用于重点风险防范、重要任务保障等情况。已达建议储存年限又暂未调用的物资,应加强管理,每两年至少抽检1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6)对需 (略) 级救灾物资,由承储单位提出申请,按流程上报。
(7)承储单位组织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报废物资开展价格评估,确定物资残值。经评估无残值物资,由承储单位组织进行销毁;
(8)承储单 (略) (略) 调运通知后,应当立即组织调运,并派仓储管理人员及时押运至指定地点,与接收单位办理交接手续。承储单位可通过与物流、运输企 (略) 级救灾物资应急调运装卸配送框架协议等方式,建立救灾物资应急运输机制,加强救灾物资运力保障。
(略) 就执行服务工作内容公开询价,如有意向参与,请贵公司将正式报价(签章) (略) ,相关材料请于2024年11月20日前发送邮箱:*@*q.com。
4.该服务一招采两年,一年一签。
附件:询价表
成 (略) (略)
2024年11月14日
各社会企业:
成 (略) (略) 现准备开展“成 (略) 区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服务”采购,主要内容如下:
1.物资种类:主要安置类物资帐篷、棉被、折叠床,其他安置类物资棉大衣、夏凉被、防潮垫等。
2.仓库要求:200平方米左右,应当具备避光、隔热、通风、防潮、防鼠、防虫、防火、防盗、防污染等条件,确保不渗不漏,门窗、门锁严密完好,启闭灵活,库房周边无杂草,排水通畅。
3.管理要求:
(略) 救灾物资储备实际情况,供应商提供仓库资源和负责日常储备管理和调运工作。仓库资源应具备电子监控、货架、信息化等基础设施。日常管理服务包括安全责任制管理、购置管理、储备保管、调用和回收等前置管理。
(1)承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相关标准、合同约定,组织对新购 (略) 级救灾物资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承储单位应对品种、数量、规格、型号、生产日期等进行核对,需要进行质量抽检的,配合质检机构或行业专家进行现场抽样检验,验收合格后,及时填写《入库接收单》。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应退回并责令供货商整改,待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承储单位应建 (略) 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对储备物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储备物资实行封闭式管理,采取专库(专区)储存,定期盘点,做到物卡账相符;储备物资管理人员要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定人定岗,责任到人;严格设立储备物资总账、物资品名规格账和物资财务账等,入库、出库等须有完备的凭证手续。承储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确保人员、物资安全。因管理不善或者人为因素导致 (略) 级救灾物资由承储单位按相同数量、质量补充更新,并追究责任人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责。
(3)承储单位应以《四川省救灾物资储存技术规范》地方标准为指引储 (略) 级救灾物资,做到挂牌明示, (略) ,按年份、品种分垛码放整齐,合理采用托盘、货架、周转箱、添加衬垫等方式存储,留有通道;库房内应设置温湿度计,及时掌握库内温湿度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对库内温湿度进行有效调控;严禁接触酸、碱、油脂、氧化剂和有机溶剂等。
(4)承储单位要加强救灾物资信息化管理, (略) 、 (略) 救灾物资集散中心信息化系统的推广应用,落实专人专管,认真完善储备库基本信息,及时规范填报、更新救灾物资储备基础数据,定期确认库存情况,确保信息化系统信息与实物储备一致。在每月10日前,承储单位将上月 (略) 级救灾物资品种数量及其价值、各仓库储备明细,以及上月储备物资出入库、 (略) 置等 (略) (略) 审核汇总后, (略) 相关部门。
(5)承储单位对达到建议储存年限的储备物资,应委托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技术鉴定或委托行业专家开展专家评估,经技术鉴定或专家评估,质量和性能不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的按规定报废;能够满足的,由承储单位负责定期组织质检,优先安排调用,且可用于重点风险防范、重要任务保障等情况。已达建议储存年限又暂未调用的物资,应加强管理,每两年至少抽检1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6)对需 (略) 级救灾物资,由承储单位提出申请,按流程上报。
(7)承储单位组织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报废物资开展价格评估,确定物资残值。经评估无残值物资,由承储单位组织进行销毁;
(8)承储单 (略) (略) 调运通知后,应当立即组织调运,并派仓储管理人员及时押运至指定地点,与接收单位办理交接手续。承储单位可通过与物流、运输企 (略) 级救灾物资应急调运装卸配送框架协议等方式,建立救灾物资应急运输机制,加强救灾物资运力保障。
(略) 就执行服务工作内容公开询价,如有意向参与,请贵公司将正式报价(签章) (略) ,相关材料请于2024年11月20日前发送邮箱:*@*q.com。
4.该服务一招采两年,一年一签。
附件:询价表
成 (略) (略)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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