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望仕里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试点配售受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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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望仕里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试点配售受理公告

(略) 本期望仕里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试点配售受理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期供应的房源 (略) 望仕里1幢、2幢、4幢,共239套,项目受理须知、基本情况及本期房源清单、一房一价表详见附件。项目开发建设单位为杭州 (略) (略) ,土地性质为划拨。该项目销售基准价为*元每平方米,购房家庭可自主选择产权份额比例: (略) 分类认定的ABCDEF类人才可选择30%—80%(按每5%一档递增), (略) 级人才可选择50%—80%(按每5%一档递增)。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为杭州 (略) (略) 。项目实行毛坯交付。开发建设单位提供装修套餐服务,人才购房家庭可自主选择是否委托开发建设单位进行装修。

二、申请时间及方式

线上购房申请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5日9时至2024年11月17日17时截止;

在以上申请登记时间内已提交资料审核,但因资料不符或缺失等原因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允许该部分申请人在2024年11月18日9时至2024年11月19日17时前重新提交资料。

线上购房申请登记微信小程序码:

三、申请条件

申请望仕里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主申请人 (略) 分类认定的ABCDEF类人才, (略) 区级人才(详见受理须知);

2. 主申请 (略) 户籍 (略) 范围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港澳台居民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通行证》,外籍人才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

3. 主申请 (略) 分类认定的ABCDEF类人才的, (略) 区(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下同) (略) 属、区属用人单位工作。主申请人 (略) 区级人才的,应 (略) (略) 属、区属用人单位工作;主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交社保或个人所得税;

4. 购房 (略) 区无房。

购房家庭指: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以一对夫妻带未成年子女(含单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作为一户购房家庭。一户购房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房产核定范围指:购房家庭(含未成年子女) (略) 已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房产、购房 (略) 签备案的房产、承租的公有住房(福利分房)、已签订征收(拆迁)安置协议未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房产,以及批地建房情况等。

四、户型配售

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结合人才层次进行户型配售。 (略) 分类认定的AB (略) 级人才 (略) 区级人才可选购在售各类户型。

五、申请、审核、摇号、选房流程

(一)提出申请

人才购房家庭如实填写《 (略) 望仕里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表》(详见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经人才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后, (略) 提交该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授权审核部门利用共享数据进行核查。

(二)企业初核

开发建设单位对人才购房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核,核对相关信息,核查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等。

(三)资格复核

(略) (略) 对开发建设单位初审汇总后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并公示。经复核公示后,开发建设单位在线上登记系统中出具电子回执作为登记凭证。

(四)公证摇号

开发建设单位发布摇号选房公告,委 (略) 进行公证摇号,按照 (略) (略) 级依次确定顺序号。其中,市级A类人才免摇号,市级BCDEF类人才分类别进行摇号,按照人才类别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顺序号; (略) 级 (略) 分人才类别进行摇号,确定顺序号。

(五)组织选房

开发建设单位委 (略) ,组织人才购房家庭按照选房顺序号公证选房,公证选房分步进行, (略) 级ABCDEF类人才选房,如有剩余房源再面 (略) 区级人才选房。

(六)合同签订

人才购房家庭选定房源后,根据选购的产权份额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意向合同,并支付首付款,再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 (略)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人才)买卖合同》,按合同约定向开发建设单位支付剩余购房款,与代持机构签订《 (略)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人才)使用管理协议》。逾期未签订买卖合同,视作选房后放弃购房。签订合同前,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籍、住房、婚姻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主动 (略) (略) 如实申报,经系统核查该保障家庭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取消其保障资格,不得再签订买卖合同。

承租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未享受租房优惠政策的除外)的家庭购买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应当在签订买卖合同前腾退原承租的房源;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高层次人才租赁补贴、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的家庭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自签订买卖合同次月起停止发放上述补贴。

六、购买商品住房摇号政策

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家庭报名参加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摇号,可按规定享受商品住房优先摇号政策,即在购房家庭取得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完全产权前,该套保障住房在购房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但在商品 (略) 签前,须承诺退出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保障。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交付使用前的,应与开发建设单位解除合同退回住房;交付使用后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应与开发建设单位解除合同,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应申请代持机构回购住房并签订回购协议。

七、退出机制

(一) (略)

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向代持机构申请一次性增购政府份额,增购后住房性质转为商品住房, 仍视作享受过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保障。增购政府份额后次年,可将其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通过买卖、赠 (略) 交易。市发 (略) 财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等部门对增 (略) 场评估,每年公布一次。

(二)回购管理

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家庭因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需退出保障的,可向代持机构提出回购其份额的申请,由代持机构进行回购。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回购价款为原销售价款加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 (略) 场价格低于上述价格的,以市场价格回购;满5年的,回购价格参照回购时点的增购价格执行。代持机构与购房家庭根据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税费。

八、物业服务

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物业服务标准按照普通 (略) 的*级服务标准执行。

(略) 望仕里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物业费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公摊能耗费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车位管理费标准为100元每个每月。

九、车位管理

望仕里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车位单独租售,具体价格以开发建设单位公布为准。

十、其他政策

(一)不动产登记

人才购房家庭应按规定办理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预告登记证明和不动产权证上记载不动产权利人,附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人才)、购房家庭份额、政府份额、限制交易年限等内容。

(二)使用责任

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交付使用后,人才购房家庭应当按照《 (略)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人才)使用管理协议》约定使用房屋,并承担整套住房专有部分和共用部分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以及使用过程中的全部管理责任和义务,全额缴纳所购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三)违规责任

人才购房家庭采取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手段违规取得申购资格的, (略) (略) 应取消其资格,按照以 (略) 理,并禁止其在10年内 (略) 各类保障性住房:

1. 已签订购房合同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由开发建设单位与其解除购房合同。已交付房源的, (略) (略) 通知其限期腾退;

2. 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以及已交付房源、 (略) (略) 通知其限期腾退但逾期未腾退房源的,由市 (略) 责令其按违规行为发现时的增购价格增购政府份额(未公布增购价格的,按同地 (略) 场评估价执行),并就已购份额按上述价格补缴差价款。

(四)失信惩戒

人才购房家庭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相关失信主体的失 (略) (略) 。人才购房家庭被责令增购政府份额的,所购房源需在购房家庭取得原不动产权证满15年后,方可通过买卖、赠 (略) 交易。

十一、咨询联系(2024年11月14日至11月19日每日9:00-17:00)

房源咨询:杭州 (略) (略) ,联系方式:0571-*

售楼部地址: (略) (略) (略) 紫金生活广场东侧

人才资格相关业务咨询电话:0571-*

购房政策咨询电话:0571-*

附件1. (略) 望仕里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试点配售受理须知.docx

附件2. (略) 望仕里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表.doc

附件3. (略) 望仕里项目基本情况.docx

附件4.一房一价.xlsx

杭州 (略) (略)

2024年11月14日

(略) 本期望仕里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试点配售受理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期供应的房源 (略) 望仕里1幢、2幢、4幢,共239套,项目受理须知、基本情况及本期房源清单、一房一价表详见附件。项目开发建设单位为杭州 (略) (略) ,土地性质为划拨。该项目销售基准价为*元每平方米,购房家庭可自主选择产权份额比例: (略) 分类认定的ABCDEF类人才可选择30%—80%(按每5%一档递增), (略) 级人才可选择50%—80%(按每5%一档递增)。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为杭州 (略) (略) 。项目实行毛坯交付。开发建设单位提供装修套餐服务,人才购房家庭可自主选择是否委托开发建设单位进行装修。

二、申请时间及方式

线上购房申请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5日9时至2024年11月17日17时截止;

在以上申请登记时间内已提交资料审核,但因资料不符或缺失等原因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允许该部分申请人在2024年11月18日9时至2024年11月19日17时前重新提交资料。

线上购房申请登记微信小程序码:

三、申请条件

申请望仕里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主申请人 (略) 分类认定的ABCDEF类人才, (略) 区级人才(详见受理须知);

2. 主申请 (略) 户籍 (略) 范围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港澳台居民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通行证》,外籍人才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

3. 主申请 (略) 分类认定的ABCDEF类人才的, (略) 区(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下同) (略) 属、区属用人单位工作。主申请人 (略) 区级人才的,应 (略) (略) 属、区属用人单位工作;主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交社保或个人所得税;

4. 购房 (略) 区无房。

购房家庭指: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以一对夫妻带未成年子女(含单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作为一户购房家庭。一户购房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房产核定范围指:购房家庭(含未成年子女) (略) 已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房产、购房 (略) 签备案的房产、承租的公有住房(福利分房)、已签订征收(拆迁)安置协议未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房产,以及批地建房情况等。

四、户型配售

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结合人才层次进行户型配售。 (略) 分类认定的AB (略) 级人才 (略) 区级人才可选购在售各类户型。

五、申请、审核、摇号、选房流程

(一)提出申请

人才购房家庭如实填写《 (略) 望仕里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表》(详见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经人才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后, (略) 提交该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授权审核部门利用共享数据进行核查。

(二)企业初核

开发建设单位对人才购房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核,核对相关信息,核查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等。

(三)资格复核

(略) (略) 对开发建设单位初审汇总后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并公示。经复核公示后,开发建设单位在线上登记系统中出具电子回执作为登记凭证。

(四)公证摇号

开发建设单位发布摇号选房公告,委 (略) 进行公证摇号,按照 (略) (略) 级依次确定顺序号。其中,市级A类人才免摇号,市级BCDEF类人才分类别进行摇号,按照人才类别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顺序号; (略) 级 (略) 分人才类别进行摇号,确定顺序号。

(五)组织选房

开发建设单位委 (略) ,组织人才购房家庭按照选房顺序号公证选房,公证选房分步进行, (略) 级ABCDEF类人才选房,如有剩余房源再面 (略) 区级人才选房。

(六)合同签订

人才购房家庭选定房源后,根据选购的产权份额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意向合同,并支付首付款,再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 (略)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人才)买卖合同》,按合同约定向开发建设单位支付剩余购房款,与代持机构签订《 (略)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人才)使用管理协议》。逾期未签订买卖合同,视作选房后放弃购房。签订合同前,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籍、住房、婚姻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主动 (略) (略) 如实申报,经系统核查该保障家庭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取消其保障资格,不得再签订买卖合同。

承租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未享受租房优惠政策的除外)的家庭购买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应当在签订买卖合同前腾退原承租的房源;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高层次人才租赁补贴、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的家庭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自签订买卖合同次月起停止发放上述补贴。

六、购买商品住房摇号政策

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家庭报名参加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摇号,可按规定享受商品住房优先摇号政策,即在购房家庭取得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完全产权前,该套保障住房在购房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但在商品 (略) 签前,须承诺退出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保障。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交付使用前的,应与开发建设单位解除合同退回住房;交付使用后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应与开发建设单位解除合同,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应申请代持机构回购住房并签订回购协议。

七、退出机制

(一) (略)

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向代持机构申请一次性增购政府份额,增购后住房性质转为商品住房, 仍视作享受过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保障。增购政府份额后次年,可将其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通过买卖、赠 (略) 交易。市发 (略) 财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等部门对增 (略) 场评估,每年公布一次。

(二)回购管理

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家庭因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需退出保障的,可向代持机构提出回购其份额的申请,由代持机构进行回购。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回购价款为原销售价款加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 (略) 场价格低于上述价格的,以市场价格回购;满5年的,回购价格参照回购时点的增购价格执行。代持机构与购房家庭根据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税费。

八、物业服务

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物业服务标准按照普通 (略) 的*级服务标准执行。

(略) 望仕里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物业费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公摊能耗费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车位管理费标准为100元每个每月。

九、车位管理

望仕里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车位单独租售,具体价格以开发建设单位公布为准。

十、其他政策

(一)不动产登记

人才购房家庭应按规定办理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预告登记证明和不动产权证上记载不动产权利人,附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人才)、购房家庭份额、政府份额、限制交易年限等内容。

(二)使用责任

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交付使用后,人才购房家庭应当按照《 (略)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人才)使用管理协议》约定使用房屋,并承担整套住房专有部分和共用部分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以及使用过程中的全部管理责任和义务,全额缴纳所购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三)违规责任

人才购房家庭采取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手段违规取得申购资格的, (略) (略) 应取消其资格,按照以 (略) 理,并禁止其在10年内 (略) 各类保障性住房:

1. 已签订购房合同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由开发建设单位与其解除购房合同。已交付房源的, (略) (略) 通知其限期腾退;

2. 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以及已交付房源、 (略) (略) 通知其限期腾退但逾期未腾退房源的,由市 (略) 责令其按违规行为发现时的增购价格增购政府份额(未公布增购价格的,按同地 (略) 场评估价执行),并就已购份额按上述价格补缴差价款。

(四)失信惩戒

人才购房家庭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相关失信主体的失 (略) (略) 。人才购房家庭被责令增购政府份额的,所购房源需在购房家庭取得原不动产权证满15年后,方可通过买卖、赠 (略) 交易。

十一、咨询联系(2024年11月14日至11月19日每日9:00-17:00)

房源咨询:杭州 (略) (略) ,联系方式:0571-*

售楼部地址: (略) (略) (略) 紫金生活广场东侧

人才资格相关业务咨询电话:0571-*

购房政策咨询电话:0571-*

附件1. (略) 望仕里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试点配售受理须知.docx

附件2. (略) 望仕里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表.doc

附件3. (略) 望仕里项目基本情况.docx

附件4.一房一价.xlsx

杭州 (略) (略)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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