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镇宁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镇宁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向社会公开)
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第二巡察组于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2月28日对县供销社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2月2日向县供销社党组下达了《十三届镇宁自治县委第四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关于向县供销社党组的反馈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一:“县供销社2021年3月制定并沿用至今的《党组议事规则》《会议制度》等重要制度关于指导思想的表述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对《镇宁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议事规则》《镇宁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会议制度》再修改、再完善。二是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对《镇宁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议事规则》《镇宁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会议制度》进行了再修改、再完善。二是已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
问题二:“在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上,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落实措施”
整改措施: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围绕新国发2号文件进行集中学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要点共3条。
问题三:“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个一”长效机制》专题学习。二是组织县供销社全体干部职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三是组织县供销社离退休党支部、直属公司党组织与县供销社党支部联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并加强对下属党支部的督促指导,确保下属党支部组织生活规范化、正常化。
问题四:“城关镇供销社南 (略) 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专业人员到城关镇供销社南街吊脚楼,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除,梳 (略) ,对房屋结构进 (略) 理。二是举一反三开展全县供销系统社有资产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排除隐患。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一是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安排专业人员对房屋结构进 (略) 理, (略) (略) ,排除安全隐患。 (略) 牵头对全县供销系统社有资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组织排除发现的隐患,针对暂不能排除的安全隐患,已制定《镇宁自治县供销社社有资产安全隐患应急预案》。
问题五:“财务监管不严,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社属企业及基层社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并制定县供销社社属企业及基层社现金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资金使用报账等工作;二是督促社属企业规范工资发放;三是结合日常业务工作以及各岗位需求,对相关人事进行有效调整。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2023年8月起,县供销社党组已督促 (略)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通过银行代发职工工资。 (略) 参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制定县供销社社属企业及基层社现金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资金使用报账等工作。2024年3月8日,县供销社党组召开党组会议,对相关人事进行调整,县供 (略) 已按相关规定于4月3日完成法人变更程序。
问题六:“县供销社位于良田、江龙、马厂、黄果树等乡镇的部分社有土地或社有房屋至今仍然闲置”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了《社有资产招租办法》和《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拟招租的社有资产进行评估,确定租金底价,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确保社有资产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良好运行。二是组织排查全县供销系统社有土地以及社有房屋使用情况,针对闲置的土地地块和房屋,结合实际情况,细化下一步工作打算,分类制定保值增值措施。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完善了《社有资产招租办法》和《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对组织排查全县供销系统社有土地以及社有房屋使用情况,拟招租的社有资产进行评估,确定租金底价,同时在六马、募役、江龙、宁西、黄果树等地张贴招商、招租广告,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确保社有资产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良好运行。
问题七:“县供销社党组2020年度至2022年度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批评意见缺少针对性和辣味”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党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 (略) 分条例》《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深入开展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二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运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法宝,客观公正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在2023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县供销社党组班子成员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提出了辣味的批评意见,使党员干部更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和错误,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的效果。二是在此次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通过会前的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和会上的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班子共收到意见建议11条,并分别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问题八:“主题党日活动未突出主题,未给支部党员过政治生日”
整改措施:一是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中共镇宁自治县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党员过“政治生日”的通知》。二是指导县供销社党支部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三是支委采取灵活方式为党员“过政治生日”,强化党员意识,激励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二是传达学习《中共镇宁自治县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党员过“政治生日”的通知》,按照文件精神共为支部党员过“政治生日”6次。
问题九:“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肃、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举一反三,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会前报告规定。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和末位表态制,会前做好充分准备,会中鼓励与会人积极发表意见建议,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结合与会人员的意见建议进行末位表态。三是指导记录人员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制度》,党组会议中涉及到的“三重一大”事项坚持事前2至3个工作日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二是指导理事会办公室相关记录人员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撰写会议纪要。
问题十:“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略) 党支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管理,及时收缴党费,按时上缴。 (略) 党支部按照程序进行换届改选工作。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党组书记认真履行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略) 党支部共同参与县供销社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 (略) 党支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并严格按照程序补缴相应党费;三是县供销社党支部向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提交了《 (略) 党支部撤并事宜的请示》,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已批复同意,同时县供销社离退休党支部已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问题十一:“对审计反馈的‘小金库’问题整改不彻底,社有资金及资产流失风险突出”
整改措施:一是贯彻落实《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规定。二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略) 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等关于“小金库”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禁止账外设账。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已将专户中含有“其他应收款”及其他收支核算纳入法定账户进行管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略);*@*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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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社会公开)
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第二巡察组于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2月28日对县供销社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2月2日向县供销社党组下达了《十三届镇宁自治县委第四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关于向县供销社党组的反馈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一:“县供销社2021年3月制定并沿用至今的《党组议事规则》《会议制度》等重要制度关于指导思想的表述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对《镇宁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议事规则》《镇宁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会议制度》再修改、再完善。二是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对《镇宁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议事规则》《镇宁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会议制度》进行了再修改、再完善。二是已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
问题二:“在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上,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落实措施”
整改措施: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围绕新国发2号文件进行集中学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要点共3条。
问题三:“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个一”长效机制》专题学习。二是组织县供销社全体干部职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三是组织县供销社离退休党支部、直属公司党组织与县供销社党支部联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并加强对下属党支部的督促指导,确保下属党支部组织生活规范化、正常化。
问题四:“城关镇供销社南 (略) 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专业人员到城关镇供销社南街吊脚楼,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除,梳 (略) ,对房屋结构进 (略) 理。二是举一反三开展全县供销系统社有资产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排除隐患。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一是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安排专业人员对房屋结构进 (略) 理, (略) (略) ,排除安全隐患。 (略) 牵头对全县供销系统社有资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组织排除发现的隐患,针对暂不能排除的安全隐患,已制定《镇宁自治县供销社社有资产安全隐患应急预案》。
问题五:“财务监管不严,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社属企业及基层社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并制定县供销社社属企业及基层社现金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资金使用报账等工作;二是督促社属企业规范工资发放;三是结合日常业务工作以及各岗位需求,对相关人事进行有效调整。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2023年8月起,县供销社党组已督促 (略)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通过银行代发职工工资。 (略) 参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制定县供销社社属企业及基层社现金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资金使用报账等工作。2024年3月8日,县供销社党组召开党组会议,对相关人事进行调整,县供 (略) 已按相关规定于4月3日完成法人变更程序。
问题六:“县供销社位于良田、江龙、马厂、黄果树等乡镇的部分社有土地或社有房屋至今仍然闲置”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了《社有资产招租办法》和《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拟招租的社有资产进行评估,确定租金底价,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确保社有资产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良好运行。二是组织排查全县供销系统社有土地以及社有房屋使用情况,针对闲置的土地地块和房屋,结合实际情况,细化下一步工作打算,分类制定保值增值措施。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完善了《社有资产招租办法》和《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对组织排查全县供销系统社有土地以及社有房屋使用情况,拟招租的社有资产进行评估,确定租金底价,同时在六马、募役、江龙、宁西、黄果树等地张贴招商、招租广告,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确保社有资产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良好运行。
问题七:“县供销社党组2020年度至2022年度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批评意见缺少针对性和辣味”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党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 (略) 分条例》《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深入开展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二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运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法宝,客观公正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在2023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县供销社党组班子成员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提出了辣味的批评意见,使党员干部更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和错误,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的效果。二是在此次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通过会前的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和会上的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班子共收到意见建议11条,并分别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问题八:“主题党日活动未突出主题,未给支部党员过政治生日”
整改措施:一是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中共镇宁自治县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党员过“政治生日”的通知》。二是指导县供销社党支部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三是支委采取灵活方式为党员“过政治生日”,强化党员意识,激励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二是传达学习《中共镇宁自治县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党员过“政治生日”的通知》,按照文件精神共为支部党员过“政治生日”6次。
问题九:“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肃、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举一反三,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会前报告规定。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和末位表态制,会前做好充分准备,会中鼓励与会人积极发表意见建议,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结合与会人员的意见建议进行末位表态。三是指导记录人员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制度》,党组会议中涉及到的“三重一大”事项坚持事前2至3个工作日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二是指导理事会办公室相关记录人员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撰写会议纪要。
问题十:“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略) 党支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管理,及时收缴党费,按时上缴。 (略) 党支部按照程序进行换届改选工作。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党组书记认真履行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略) 党支部共同参与县供销社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 (略) 党支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并严格按照程序补缴相应党费;三是县供销社党支部向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提交了《 (略) 党支部撤并事宜的请示》,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已批复同意,同时县供销社离退休党支部已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问题十一:“对审计反馈的‘小金库’问题整改不彻底,社有资金及资产流失风险突出”
整改措施:一是贯彻落实《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规定。二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略) 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等关于“小金库”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禁止账外设账。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已将专户中含有“其他应收款”及其他收支核算纳入法定账户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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