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律师事务所代理催收龙东路投资款提起法律诉讼项目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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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律师事务所代理催收龙东路投资款提起法律诉讼项目第三次

四川 (略)

选聘律师事务所代理 (略) 投资款提起法律诉讼项目(第三次)

比选公告

四川 (略) (比选人)选聘律师事务所代理 (略) 投资款提起法律诉讼项目(第三次)(项目名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组织公开比选。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公开比选。

1.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1.1项目名称:四川金麓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选聘律师事务所代理催收龙东路投资款提起法律诉讼项目(第三次)。

1.2项目地点:四川省平昌县。

1.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落实。

1.4服务范围:审查准备起诉材料,最终确定起诉状内容(被告主体、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和证据清单,参加庭审(一审、二审、再审)活动。

1.5服务期限:诉讼全过程, (略) 终审判决为限。

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要求。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比选要求:

(1)一般要求:比选申请人须是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设备、人员、资金、专业服务能力等。

(2)资质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以作出判决的日期为准)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3个。

(4)财务要求:近3年(2021-2023年)财务状况无亏损(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比选人年度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只提供成立后的资料)。

(5)信誉要求: 2021年至今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 (略) 罚的记录,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提供司法行政管理部门书面证明比选申请人2021年至今未受到 (略) 罚。

2.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3. 比选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4年11月20日17时00 (略) (网址:http://**)参与项目报名,并按页面指示缴纳标书费用并下载比选文件。比选人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3.2 比选申请人在“ (略) ”下载比选文件, (略) 缴纳电子比选文件销售费用人民币50元,该费用售后不退。

3.3 为保证比选的公平公正,“ (略) ”已与银行实现系统对接,从缴费账号生成、缴费确认、比选文件下载和比选功能开放,全部实现自动化、线上化,请比选申请人务必按照下述要求缴纳电子比选文件销售费用,避免影响参与比选。

(1)比选申请人一旦决定参与比选,请在“ (略) ”上点击“缴电子标书费”,银行系统会随机自动为该次缴费生成一次性的唯一银行账号。

(2)请比选申请人务必把比选文件费转入上述银行账户。比选申请人缴费后,银行系统会同步自动将缴费信息推送至“ (略) ”和比选申请人,平台系统亦同步开放权限, (略) 浏览和下载标书。

(3)请比选申请人务必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操作。若比选申请人缴费到错误账号, (略) 无法开放比选功能,由此无法购买比选文件、无法参与比选、退回款项延迟等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比选人也只能在比选结束后才能退款。

4.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7日时10:00分,地点为四川 (略) 会议室(平昌客运中心二楼)。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 (略) 网站(http://**)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 (略)

地址:平昌客运中心二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2024年11月14日

,四川

四川 (略)

选聘律师事务所代理 (略) 投资款提起法律诉讼项目(第三次)

比选公告

四川 (略) (比选人)选聘律师事务所代理 (略) 投资款提起法律诉讼项目(第三次)(项目名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组织公开比选。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公开比选。

1.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1.1项目名称:四川金麓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选聘律师事务所代理催收龙东路投资款提起法律诉讼项目(第三次)。

1.2项目地点:四川省平昌县。

1.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落实。

1.4服务范围:审查准备起诉材料,最终确定起诉状内容(被告主体、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和证据清单,参加庭审(一审、二审、再审)活动。

1.5服务期限:诉讼全过程, (略) 终审判决为限。

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要求。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比选要求:

(1)一般要求:比选申请人须是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设备、人员、资金、专业服务能力等。

(2)资质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以作出判决的日期为准)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3个。

(4)财务要求:近3年(2021-2023年)财务状况无亏损(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比选人年度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只提供成立后的资料)。

(5)信誉要求: 2021年至今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 (略) 罚的记录,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提供司法行政管理部门书面证明比选申请人2021年至今未受到 (略) 罚。

2.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3. 比选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4年11月20日17时00 (略) (网址:http://**)参与项目报名,并按页面指示缴纳标书费用并下载比选文件。比选人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3.2 比选申请人在“ (略) ”下载比选文件, (略) 缴纳电子比选文件销售费用人民币50元,该费用售后不退。

3.3 为保证比选的公平公正,“ (略) ”已与银行实现系统对接,从缴费账号生成、缴费确认、比选文件下载和比选功能开放,全部实现自动化、线上化,请比选申请人务必按照下述要求缴纳电子比选文件销售费用,避免影响参与比选。

(1)比选申请人一旦决定参与比选,请在“ (略) ”上点击“缴电子标书费”,银行系统会随机自动为该次缴费生成一次性的唯一银行账号。

(2)请比选申请人务必把比选文件费转入上述银行账户。比选申请人缴费后,银行系统会同步自动将缴费信息推送至“ (略) ”和比选申请人,平台系统亦同步开放权限, (略) 浏览和下载标书。

(3)请比选申请人务必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操作。若比选申请人缴费到错误账号, (略) 无法开放比选功能,由此无法购买比选文件、无法参与比选、退回款项延迟等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比选人也只能在比选结束后才能退款。

4.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7日时10:00分,地点为四川 (略) 会议室(平昌客运中心二楼)。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 (略) 网站(http://**)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 (略)

地址:平昌客运中心二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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