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山市存量房计税价格批量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2025年中山市存量房计税价格批量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2025年中山市存量房计税价格批量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广东省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国 (略)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将对20 (略) 存量房计税价格批量评估服务采购项目以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编号:M*6001
二、项目名称:20 (略) 存量房计税价格批量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20 (略) 存量房计税价格批量评估服务采购项目。详细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及报价。
四、预算金额:¥*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7、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
②通过自然资源厅(局)部门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响应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文件(如备案函件或备案系统“http://**”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供应商须在广 (略) (http://**) (略) 上报名、缴费并到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1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1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 (略) 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供应商可无需提供相关资料。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则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略) 投标(响应)。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时间、地点: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1月15日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21日17时30分 (略) 上登记。供应商须先在广 (略) (http://**)上完成注册登记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 (略) >>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咨询方式:网站客服(QQ):*,热线电话:400-9030-870。
2、 (略) 上报名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1月15日起至2024年11月21日止,工作日0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 (略) 中山分公司(地址: (略) 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708室)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网上报名时直接扫描二维码支付),售后不退。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略) 上报名缴费的供应商应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到采购代 (略) 填写报名登记表并获取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①营业执照等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
②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请致电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咨询。
八、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本次招标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止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 (略) 中山分公司( (略) 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708室)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30分
十、磋商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30分
磋商地点:广东省 (略) 中山分公司( (略) 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708室)
十一、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9日止。
十二、本项目所有相关公告在广 (略) (http://**)上发布,发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国 (略) (略) (略)
地址: (略) 东区兴中道45号
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760-*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 (略)
地址: (略) 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708室(中山分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60-*
电子邮箱:*@*26.com
广东省 (略)
2024年11月14日
2025年中山市存量房计税价格批量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广东省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国 (略)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将对20 (略) 存量房计税价格批量评估服务采购项目以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编号:M*6001
二、项目名称:20 (略) 存量房计税价格批量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20 (略) 存量房计税价格批量评估服务采购项目。详细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及报价。
四、预算金额:¥*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7、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
②通过自然资源厅(局)部门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响应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文件(如备案函件或备案系统“http://**”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供应商须在广 (略) (http://**) (略) 上报名、缴费并到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1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1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 (略) 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供应商可无需提供相关资料。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则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略) 投标(响应)。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时间、地点: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1月15日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21日17时30分 (略) 上登记。供应商须先在广 (略) (http://**)上完成注册登记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 (略) >>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咨询方式:网站客服(QQ):*,热线电话:400-9030-870。
2、 (略) 上报名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1月15日起至2024年11月21日止,工作日0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 (略) 中山分公司(地址: (略) 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708室)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网上报名时直接扫描二维码支付),售后不退。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略) 上报名缴费的供应商应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到采购代 (略) 填写报名登记表并获取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①营业执照等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
②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请致电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咨询。
八、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本次招标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止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 (略) 中山分公司( (略) 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708室)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30分
十、磋商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30分
磋商地点:广东省 (略) 中山分公司( (略) 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708室)
十一、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9日止。
十二、本项目所有相关公告在广 (略) (http://**)上发布,发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国 (略) (略) (略)
地址: (略) 东区兴中道45号
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760-*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 (略)
地址: (略) 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708室(中山分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60-*
电子邮箱:*@*26.com
广东省 (略)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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