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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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渭南市检验检测研究院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检 (略)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37号class公馆B栋1103室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11-25 14: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653

项目名称: (略) 检 (略)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略) 检 (略)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

标包1( (略) 检 (略)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标包1货物 (略) 检 (略)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_标包11

详见采购文件

*.00*.00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略) 检 (略)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 (略) (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关联关系声明,包括:①控股管理关系(不得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②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 2024年11月21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37号class公馆B栋1103室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

标包1:*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11-25 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37号class公馆B栋11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经办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政策要求:(1)《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市 (略) 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办法》(财库〔2020〕46号);(11)《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 (略)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检 (略)

地址: (略) (略) 朝阳大街中段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37号class公馆B栋1103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培文、张海燕

联系方式:029-*

(略)

2024年11月14日

渭南市检验检测研究院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检 (略)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37号公馆B栋1103室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11-25 14: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653

项目名称: (略) 检 (略)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略) 检 (略)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

标包1( (略) 检 (略)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标包1货物 (略) 检 (略)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_标包11

详见采购文件

*.00*.00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略) 检 (略)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 (略) (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关联关系声明,包括:①控股管理关系(不得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②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 2024年11月21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37号公馆B栋1103室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

标包1:*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11-25 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37号公馆B栋11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经办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政策要求:(1)《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市 (略) 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办法》(财库〔2020〕46号);(11)《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 (略)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检 (略)

地址: (略) (略) 朝阳大街中段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37号公馆B栋1103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培文、张海燕

联系方式:029-*

(略)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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