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早餐奶配送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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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早餐奶配送服务项目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分公司食堂早餐奶配送服务项目

2024-11-13

  磋商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分公司食堂早餐奶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号,采购人为 (略) (略) 。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的单位(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加。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食堂早餐奶配送服务采购。

  1.2采购内容:

  1.2.1采购内容及概况:食堂早餐奶配送服务, (略) 机关员 (略) 营业、营投部员工日均就餐人员早餐奶年需求量累计约4.#瓶。产品价格参考 (略) 同品牌同规格的零售价格为基准价(特价商品除外);奶制品品种需求主要有鲜牛奶、纯牛奶、酸奶(包含但不限于无糖、低脂、风味等各品种),根据每天早餐需求产品及数量配送至指定地点,本项目不带量采购,按用餐日早上实际需求量供货。

  1.2.2标包及供应商数量:本项目不分包1包,中标供应商数量为1个。

  1.3预算金额:项目预计含税总金额约22.#元,以实际结算量为准。

  说明:本项目预算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税费、运杂费、人工费以及相关的保险费、增值税、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若应答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1.4最高限价:本项目以 (略) 同 (略) 场零售价为基准价(特价商品除外),本项目设置最高折扣系数为85%,报价人按折扣系数报价,所报折扣系数高于最高折扣系数的将作无 (略) 理。

  1.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6服务范围:配送到指定地点。

  2.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应满足下列要求:

  2.1基本资格:基本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2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或奶制品销售及配送相关经营范围或资格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3业绩要求:2021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包括已经完成或正在服务的业绩),供应商至少有一个或以上类似业绩,且同一服务对象合同年金额在#及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或银行收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框架合同提供框架合同+订单+至少一张对应的发票复印件+银行收款凭证复印件或能证明合同总金额的其他相关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2.4诚信要求: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经营活动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没有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未被列入 (略) 黑名单。(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同时提供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http://**.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共3张截图。

  2.5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6利害关系承诺:投标人必须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4条“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的规定。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况: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2.7联合体,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在 2024年11月14日(北京时间,下同)-2024年11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休息日除外)前在 (略) (略) 综合办公室( (略) (略) 鼎山大道711号)领取本磋商项目的磋商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也可通过电子邮箱(*@*q.com)获取。资料领取即视为供应商全部知晓有关磋商过程和本项目相关事宜。

  获取文件提交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法人/负责人委托授权书(含法人/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响应文件递交

  4.1 响应截止和磋商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时30分,超过时间不予受理。

  4.2 响应文件递交和磋商地点: (略) (略) 附属楼( (略) (略) 鼎山大道711号);

  4.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4 请各供应商按规定准备提供相应资料,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加的,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中国 (略) 站(http://**.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采购联系人:徐泽华

  电子邮箱:*@*q.com

  电 话:#

  业务联系人:刁银楷

  电 话:#

  联 系 地址: (略) (略) 鼎山大道711 (略) (略) 四楼综合办公室

  2024年11月12日

,重庆, (略) , (略) ,重庆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分公司食堂早餐奶配送服务项目

2024-11-13

  磋商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分公司食堂早餐奶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号,采购人为 (略) (略) 。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的单位(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加。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食堂早餐奶配送服务采购。

  1.2采购内容:

  1.2.1采购内容及概况:食堂早餐奶配送服务, (略) 机关员 (略) 营业、营投部员工日均就餐人员早餐奶年需求量累计约4.#瓶。产品价格参考 (略) 同品牌同规格的零售价格为基准价(特价商品除外);奶制品品种需求主要有鲜牛奶、纯牛奶、酸奶(包含但不限于无糖、低脂、风味等各品种),根据每天早餐需求产品及数量配送至指定地点,本项目不带量采购,按用餐日早上实际需求量供货。

  1.2.2标包及供应商数量:本项目不分包1包,中标供应商数量为1个。

  1.3预算金额:项目预计含税总金额约22.#元,以实际结算量为准。

  说明:本项目预算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税费、运杂费、人工费以及相关的保险费、增值税、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若应答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1.4最高限价:本项目以 (略) 同 (略) 场零售价为基准价(特价商品除外),本项目设置最高折扣系数为85%,报价人按折扣系数报价,所报折扣系数高于最高折扣系数的将作无 (略) 理。

  1.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6服务范围:配送到指定地点。

  2.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应满足下列要求:

  2.1基本资格:基本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2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或奶制品销售及配送相关经营范围或资格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3业绩要求:2021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包括已经完成或正在服务的业绩),供应商至少有一个或以上类似业绩,且同一服务对象合同年金额在#及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或银行收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框架合同提供框架合同+订单+至少一张对应的发票复印件+银行收款凭证复印件或能证明合同总金额的其他相关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2.4诚信要求: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经营活动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没有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未被列入 (略) 黑名单。(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同时提供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http://**.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共3张截图。

  2.5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6利害关系承诺:投标人必须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4条“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的规定。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况: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2.7联合体,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在 2024年11月14日(北京时间,下同)-2024年11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休息日除外)前在 (略) (略) 综合办公室( (略) (略) 鼎山大道711号)领取本磋商项目的磋商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也可通过电子邮箱(*@*q.com)获取。资料领取即视为供应商全部知晓有关磋商过程和本项目相关事宜。

  获取文件提交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法人/负责人委托授权书(含法人/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响应文件递交

  4.1 响应截止和磋商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时30分,超过时间不予受理。

  4.2 响应文件递交和磋商地点: (略) (略) 附属楼( (略) (略) 鼎山大道711号);

  4.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4 请各供应商按规定准备提供相应资料,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加的,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中国 (略) 站(http://**.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采购联系人:徐泽华

  电子邮箱:*@*q.com

  电 话:#

  业务联系人:刁银楷

  电 话:#

  联 系 地址: (略) (略) 鼎山大道711 (略) (略) 四楼综合办公室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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