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一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招标公告
淮南一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招标公告
淮南一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修订)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安心完成学业,保障其基本的学、公正的原则,实行三级评审负责制:班级学生资助评议小组评议,学校学生资助中心组织评审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学校审批后将受助学生 (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资助标准和方式
(1)资助人数: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人数的20%,具体 (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下达。
(2)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每生平均每学年200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3档,具体标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
(3)资助方式:审批 (略) (略) 为受助学生统一办理学生社保卡,通过社保卡打卡方式统一发放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领取资助金后要确认签名。
(二)校内特困生资助
1、资金来源和管理
(1)资金来源:校内特困生资助金是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我校正常学衡、专项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管理使用。
2、资助对象和条件
资助对象为我校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的学生。基本条件和优先考虑均参照普通高中国家资助。
3、资助申报和评审
资助申报和评审的程序均参照普通高中国家资助。校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申请、审核、公示、审批的程序。依据评审结果,校内资助金划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具体资助标准 (略) (略) 和学校最新文件精神执行。校内资助金的申请和发放以学期为期限,实行动态管理。
(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滋蕙计划)
1、资助对象条件
(1)应届毕业且高三学年享受国家助学金或校内资助的学生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
(2)申请时学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下载打印录取通知单加盖学校公章,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由乡镇、街道或村委会、社区盖章)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
2、申请认定程序
(1)学生个人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
(2)班级评审小组进行评议,填写《评议表》。年级组对各班申请学生进行审定。 (略) 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
(3)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优先资助对象
参照普通高中国家资助和校内特困生资助。
4、资助标准说明
(略) 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人500元, (略) 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人1000元。资 (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发放,资助金专款专用,全部用完不得结余。 (略) 资助中心统一确定。
5、资金发放要求
(1)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将受助学 (略) 资助中心按规定的资助标准统一发放资助金。
(2)受助学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和2份复印件 (略) 签字领取资助金并做出承诺:本人如未到高校报到注册,自觉退回资助金。
(3)如资金发放时受助学生已开学报到,可由家长代领,需要出具2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受助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和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4)如发现有受助学生在领取资助金后未到高校报到注册, (略) 、年级组和班主任要负责追回资助金。
第四条 考核管理
受助学生所在年级和班级负责对受助学生进行跟踪考核,每学 (略) 与班主任签订《学生资助工作责任书》并不定期地对年级和班级的受助学生考核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1)如发现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受助资格,追回已发资助金,并视情况给予受助学生相 (略) 分,全校通报。
(2)受助学生所在年级每学期需将受助学生月考、期中和期末教学检测的成绩 (略) 备案,并提供受助学生的表现情况。
(3)受助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如有所改善或有其他收入(如奖学金,校外资助,家长单位资助等),不再需要原等级资助的,由班级 (略) 备案,予以减发或停发。
(4)受助学生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义务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资助政策、助我成才”等征文活动,学会感恩,回报社会。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该生受助资格:因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规校 (略) 分;不思进取,破坏班风学风,成绩明显下降;家庭经济状况有明显好转不再需要资助却隐瞒不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没有正确使用资助金,用于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扶贫论述摘编》,决胜脱贫攻坚,共享全面小康,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具有重大意义。我校将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政策,继续扎实做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第六条 最终解释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如遇国家、省市新的政策出台,本办法自行停止。最终解释权归我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12日
淮南一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修订)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安心完成学业,保障其基本的学、公正的原则,实行三级评审负责制:班级学生资助评议小组评议,学校学生资助中心组织评审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学校审批后将受助学生 (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资助标准和方式
(1)资助人数: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人数的20%,具体 (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下达。
(2)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每生平均每学年200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3档,具体标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
(3)资助方式:审批 (略) (略) 为受助学生统一办理学生社保卡,通过社保卡打卡方式统一发放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领取资助金后要确认签名。
(二)校内特困生资助
1、资金来源和管理
(1)资金来源:校内特困生资助金是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我校正常学衡、专项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管理使用。
2、资助对象和条件
资助对象为我校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的学生。基本条件和优先考虑均参照普通高中国家资助。
3、资助申报和评审
资助申报和评审的程序均参照普通高中国家资助。校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申请、审核、公示、审批的程序。依据评审结果,校内资助金划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具体资助标准 (略) (略) 和学校最新文件精神执行。校内资助金的申请和发放以学期为期限,实行动态管理。
(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滋蕙计划)
1、资助对象条件
(1)应届毕业且高三学年享受国家助学金或校内资助的学生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
(2)申请时学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下载打印录取通知单加盖学校公章,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由乡镇、街道或村委会、社区盖章)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
2、申请认定程序
(1)学生个人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
(2)班级评审小组进行评议,填写《评议表》。年级组对各班申请学生进行审定。 (略) 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
(3)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优先资助对象
参照普通高中国家资助和校内特困生资助。
4、资助标准说明
(略) 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人500元, (略) 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人1000元。资 (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发放,资助金专款专用,全部用完不得结余。 (略) 资助中心统一确定。
5、资金发放要求
(1)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将受助学 (略) 资助中心按规定的资助标准统一发放资助金。
(2)受助学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和2份复印件 (略) 签字领取资助金并做出承诺:本人如未到高校报到注册,自觉退回资助金。
(3)如资金发放时受助学生已开学报到,可由家长代领,需要出具2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受助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和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4)如发现有受助学生在领取资助金后未到高校报到注册, (略) 、年级组和班主任要负责追回资助金。
第四条 考核管理
受助学生所在年级和班级负责对受助学生进行跟踪考核,每学 (略) 与班主任签订《学生资助工作责任书》并不定期地对年级和班级的受助学生考核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1)如发现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受助资格,追回已发资助金,并视情况给予受助学生相 (略) 分,全校通报。
(2)受助学生所在年级每学期需将受助学生月考、期中和期末教学检测的成绩 (略) 备案,并提供受助学生的表现情况。
(3)受助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如有所改善或有其他收入(如奖学金,校外资助,家长单位资助等),不再需要原等级资助的,由班级 (略) 备案,予以减发或停发。
(4)受助学生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义务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资助政策、助我成才”等征文活动,学会感恩,回报社会。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该生受助资格:因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规校 (略) 分;不思进取,破坏班风学风,成绩明显下降;家庭经济状况有明显好转不再需要资助却隐瞒不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没有正确使用资助金,用于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扶贫论述摘编》,决胜脱贫攻坚,共享全面小康,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具有重大意义。我校将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政策,继续扎实做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第六条 最终解释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如遇国家、省市新的政策出台,本办法自行停止。最终解释权归我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12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