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陆河县省级耕地质量监测点建设服务主体招标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陆河县省级耕地质量监测点建设服务主体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农业环境与耕地质量保护中心《关于拨付2024年度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点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补助经费的通知》(粤农环耕〔2024〕17号)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县监测点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使用该补助经费,现向社会公开遴选(略)河县省级耕地质量监测点建设服务主体,具体事项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
(一)耕地质量监 (略) 设置。我县省级耕地质量监测点共2个,分别是GD131和GD324两个监测点。其中GD131省级耕地质量监测点共设 (略) ,长期 (略) 及常 (略) ,各区均需具备独立排灌条件。长期 (略) 面积为51.0 m2,常 (略) 面积为741.2 m2。GD324省级耕地质量监测点共设 (略) ,长期 (略) 及常 (略) ,各区均需具备独立排灌条件。长期 (略) 面积为64 m2,常 (略) 面积为2656.0 m2。
(二) (略) 建设要求。长期 (略) 采用水泥板或砖混结构进行隔离,防止水肥横向渗透,预留独立排灌水口,进行独立排灌。隔离墙参数为,总高度0.8 m,其中田面以下部分0.5 m、田面以上部分0.3 m,隔离墙厚度0.1 m,GD131隔离墙总长度144.2m(小区设置情况如图1所示),GD324隔离墙总长度266m(小区设置情况如图2所示)。
图1 GD131 (略) 示意图
图2 GD324 (略) 示意图
(三)监测内容
监测田间作业情况、施肥情况、作物产量,并在每年最后一季作物收获后采集耕地质 (略) 常规施肥及长期 (略) 域内的土壤样品,进行测试分析。
二、服务主体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得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分别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信用承诺函。
三、建设要求
1、技术要求:按照上述建设要求建设。
2、建设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完成。
3、建设地点:按照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15天内一次性付清费用。
五、申报要求
提供相应的资质材料和报价单一份。
六、申报时间
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
七、材料报送
2024年11月21日下午下班前将材料报送到(略)河县 (略) 农业机械化与农田管理股。联系人:刘德留,联系电话:(略)。
八、遴选方式
按截止时间收到申报单位的材料后,由局党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略)河县 (略) 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承担(略)河县省级耕地质量监测点建设的服务主体。
(略)河县 (略)
2024年11月14日
根据广东省农业环境与耕地质量保护中心《关于拨付2024年度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点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补助经费的通知》(粤农环耕〔2024〕17号)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县监测点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使用该补助经费,现向社会公开遴选(略)河县省级耕地质量监测点建设服务主体,具体事项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
(一)耕地质量监 (略) 设置。我县省级耕地质量监测点共2个,分别是GD131和GD324两个监测点。其中GD131省级耕地质量监测点共设 (略) ,长期 (略) 及常 (略) ,各区均需具备独立排灌条件。长期 (略) 面积为51.0 m2,常 (略) 面积为741.2 m2。GD324省级耕地质量监测点共设 (略) ,长期 (略) 及常 (略) ,各区均需具备独立排灌条件。长期 (略) 面积为64 m2,常 (略) 面积为2656.0 m2。
(二) (略) 建设要求。长期 (略) 采用水泥板或砖混结构进行隔离,防止水肥横向渗透,预留独立排灌水口,进行独立排灌。隔离墙参数为,总高度0.8 m,其中田面以下部分0.5 m、田面以上部分0.3 m,隔离墙厚度0.1 m,GD131隔离墙总长度144.2m(小区设置情况如图1所示),GD324隔离墙总长度266m(小区设置情况如图2所示)。
图1 GD131 (略) 示意图
图2 GD324 (略) 示意图
(三)监测内容
监测田间作业情况、施肥情况、作物产量,并在每年最后一季作物收获后采集耕地质 (略) 常规施肥及长期 (略) 域内的土壤样品,进行测试分析。
二、服务主体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得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分别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信用承诺函。
三、建设要求
1、技术要求:按照上述建设要求建设。
2、建设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完成。
3、建设地点:按照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15天内一次性付清费用。
五、申报要求
提供相应的资质材料和报价单一份。
六、申报时间
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
七、材料报送
2024年11月21日下午下班前将材料报送到(略)河县 (略) 农业机械化与农田管理股。联系人:刘德留,联系电话:(略)。
八、遴选方式
按截止时间收到申报单位的材料后,由局党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略)河县 (略) 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承担(略)河县省级耕地质量监测点建设的服务主体。
(略)河县 (略)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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