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户外骑行装备产品研发生产总部及配套道路项目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公众参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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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户外骑行装备产品研发生产总部及配套道路项目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公众参与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高端户外骑行装备产品研发生产总部 (略) 项目征收土地的意见与诉求,准确识别项目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有针对性的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2〕2号)及《关于建立广东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的意见》(粤办发〔2011〕3号)的要求,现将项目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调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高端户外骑行装备产品研发生产总部 (略) 项目

2.实施单位: (略) 小榄镇人民政府

3.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 (略) 小榄镇白鲤村,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高端户外骑行装备产品研发生产总部智能生 (略) 、生 (略) (略) 周 (略) ,园区内拟建设1栋车间、1栋研发办公楼,建筑总面积约(略)平方米。先进优质产业项目落地有利于拓展小榄镇产业空间,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推动经济发展,擦亮“小榄智造”品牌名片。 (略) 人民政府 (略) 小榄镇白鲤村第七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部分农民集体土地合计1.4850公顷,用于高端户外骑行装备产品研发生产总部 (略) 项目建设。

4.征地补偿标准:按《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 (略) 片综合地价的公告》及《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集体土地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2019〕63号)有关规定执行。

5.留用地安置: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有关规定执行。

6.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办〔2022〕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及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拟征收土地影响范围内可能受土地征收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该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该项目对当地居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该项目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及影响程度;

(4)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联系。

2.公示期间,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3.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项目征收土地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向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提出。为了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具体联系方式。

四、承担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国地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219号H1房

联系人:梁女士电话:0760-(略)

邮箱:*@*63.com


广东国地 (略)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高端户外骑行装备产品研发生产总部 (略) 项目征收土地的意见与诉求,准确识别项目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有针对性的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2〕2号)及《关于建立广东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的意见》(粤办发〔2011〕3号)的要求,现将项目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调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高端户外骑行装备产品研发生产总部 (略) 项目

2.实施单位: (略) 小榄镇人民政府

3.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 (略) 小榄镇白鲤村,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高端户外骑行装备产品研发生产总部智能生 (略) 、生 (略) (略) 周 (略) ,园区内拟建设1栋车间、1栋研发办公楼,建筑总面积约(略)平方米。先进优质产业项目落地有利于拓展小榄镇产业空间,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推动经济发展,擦亮“小榄智造”品牌名片。 (略) 人民政府 (略) 小榄镇白鲤村第七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部分农民集体土地合计1.4850公顷,用于高端户外骑行装备产品研发生产总部 (略) 项目建设。

4.征地补偿标准:按《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 (略) 片综合地价的公告》及《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集体土地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2019〕63号)有关规定执行。

5.留用地安置: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有关规定执行。

6.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办〔2022〕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及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拟征收土地影响范围内可能受土地征收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该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该项目对当地居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该项目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及影响程度;

(4)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联系。

2.公示期间,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3.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项目征收土地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向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提出。为了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具体联系方式。

四、承担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国地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219号H1房

联系人:梁女士电话:0760-(略)

邮箱:*@*63.com


广东国地 (略)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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