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拟作出泾阳县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准予许可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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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拟作出泾阳县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准予许可决定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细则》《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我省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的通知》(陕环发[2023]22号)等相关规定, (略) (略) (略) 、泾 (略) 等行业部门意见,并结合《泾阳 (略) 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简要分析材料》专家组审查意见,我局拟作出泾阳 (略) 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准予许可决定。为确保行政许可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泾阳 (略) 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准予许可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

邮箱:*@*q.com

通讯地址:泾阳县泾干 (略) (苏宁大道)西段行政 (略)

拟审批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

序号

入河排污口名称

建设地址

排污单位

论证单位

项目概况

备注

1

(略) 泾阳 (略) 理厂排污口

(略) 泾阳县泾干街道

泾阳县住房和 (略)

陕西 (略)

泾阳 (略) 理厂位于泾阳县泾干街道先锋村南,入河排污口 (略) 南厂界以南约2.2㎞处泾河左岸,具体位置为东经:108.#°;北纬:34.#°。

泾阳 (略) 理厂设计排污能力#t/d,年污水排放量为1277.#t,COD、氨氮年排放总量分别是不超过284.06t、14.2t。

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排污口类别为城 (略) 理厂排污口,入河方式为箱涵入河,污 (略) 处理达标后排入泾河,污水排放标准执行《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表1中A标准。

注:根据《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简要分析材料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细则》《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我省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的通知》(陕环发[2023]22号)等相关规定, (略) (略) (略) 、泾 (略) 等行业部门意见,并结合《泾阳 (略) 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简要分析材料》专家组审查意见,我局拟作出泾阳 (略) 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准予许可决定。为确保行政许可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泾阳 (略) 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准予许可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

邮箱:*@*q.com

通讯地址:泾阳县泾干 (略) (苏宁大道)西段行政 (略)

拟审批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

序号

入河排污口名称

建设地址

排污单位

论证单位

项目概况

备注

1

(略) 泾阳 (略) 理厂排污口

(略) 泾阳县泾干街道

泾阳县住房和 (略)

陕西 (略)

泾阳 (略) 理厂位于泾阳县泾干街道先锋村南,入河排污口 (略) 南厂界以南约2.2㎞处泾河左岸,具体位置为东经:108.#°;北纬:34.#°。

泾阳 (略) 理厂设计排污能力#t/d,年污水排放量为1277.#t,COD、氨氮年排放总量分别是不超过284.06t、14.2t。

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排污口类别为城 (略) 理厂排污口,入河方式为箱涵入河,污 (略) 处理达标后排入泾河,污水排放标准执行《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表1中A标准。

注:根据《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简要分析材料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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