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库增补入围项目公开比选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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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库增补入围项目公开比选采购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律师库增补入围项目公开比选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5 13:51:44
中国邮政 (略) 重庆分行直属支行
类型:其他

中国邮政 (略) 重庆分行律师库增补入围项目公开比选采购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邮政 (略) 重庆分行律师库增补入围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邮政 (略) 重庆分行。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采购,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比选。

2. 项目概况

2.1采购内容:采购内容为重庆分行律师库增补入围,增补入围8家提供诉调一体化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为全辖各级机构司法清收工作提供诉调一体化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诉前保全、诉前调解/诉讼调解、司法确认及该类案件的诉讼、执行等一体化法律服务,代理模式包括但不限于风险代理、固定费用等。

2.2服务期限:入围有效期为中选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2026年7月22日。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 (略) )依法登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包括其分支机构),且年检合格。供应商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及副本(含登记事项页、年检页)复印件。

(2)供应商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2其他要求:根据 (略) 相关司法政策,供应商成立有民商事调解组织,且其民商事调解组织为重庆当地 (略) 的特邀调解组织;或者供应商与重庆当地 (略) 的特邀调解组织具有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须提供民商事调解组织出具的 (略) 对调解组织出具的聘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民商事调解组织公章)

3.3控股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供应商须承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供应商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比选资格的;

(4)供应商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供应商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供应商( (略) 、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 (略) 采购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供应商在近3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3.5廉洁承诺书:供应商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廉洁承诺书。

3.6其他承诺: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否则 (略) 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比选文件)

3.7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3.8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醒:

①所要求提供的以上各项证件及资料必须全部有效;

②以上凡提供资料复印件的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

③上述所要求的各项条款必须全部满足,方可通过资格审查。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9日17时00分前,将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等资料盖章扫描件以及比选文件费缴款凭证(将所有资料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的邮箱:*@*q.com(邮件主题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项目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代理机构联系人收到报名资料后,发送电子版比选文件至供应商。

4.2比选文件发售: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开具发票,请公对公转账。

标书费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重庆南岸学府支行

银行账号:#3442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起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00至2024年11月27日10:00。

5.2递交地址: (略) (略) 金开大道西段106号( (略) (略) 产业园一期)15栋。

5.3比选时间:2024年11月27日10:00。

5.4比选地点: (略) (略) 金开大道西段106号( (略) (略) 产业园一期)15栋。

5.5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取比选文件的。

5.6 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比选公告在中国 (略) (http://**)、中国 (略) 站(http://**.cn)、中国金融 (略) (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 (略) 重庆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金融城1号T2

地址: (略) (略) 金开大道西段106号( (略) (略) 产业园一期)15栋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人:郭珊珊、杨小兰、钟巧利

电话:023-#

电话:#、#

邮箱:/

邮箱:*@*q.com

2024年11月15日


,重庆,重庆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律师库增补入围项目公开比选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5 13:51:44
中国邮政 (略) 重庆分行直属支行
类型:其他

中国邮政 (略) 重庆分行律师库增补入围项目公开比选采购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邮政 (略) 重庆分行律师库增补入围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邮政 (略) 重庆分行。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采购,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比选。

2. 项目概况

2.1采购内容:采购内容为重庆分行律师库增补入围,增补入围8家提供诉调一体化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为全辖各级机构司法清收工作提供诉调一体化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诉前保全、诉前调解/诉讼调解、司法确认及该类案件的诉讼、执行等一体化法律服务,代理模式包括但不限于风险代理、固定费用等。

2.2服务期限:入围有效期为中选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2026年7月22日。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 (略) )依法登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包括其分支机构),且年检合格。供应商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及副本(含登记事项页、年检页)复印件。

(2)供应商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2其他要求:根据 (略) 相关司法政策,供应商成立有民商事调解组织,且其民商事调解组织为重庆当地 (略) 的特邀调解组织;或者供应商与重庆当地 (略) 的特邀调解组织具有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须提供民商事调解组织出具的 (略) 对调解组织出具的聘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民商事调解组织公章)

3.3控股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供应商须承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供应商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比选资格的;

(4)供应商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供应商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供应商( (略) 、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 (略) 采购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供应商在近3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3.5廉洁承诺书:供应商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廉洁承诺书。

3.6其他承诺: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否则 (略) 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比选文件)

3.7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3.8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醒:

①所要求提供的以上各项证件及资料必须全部有效;

②以上凡提供资料复印件的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

③上述所要求的各项条款必须全部满足,方可通过资格审查。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9日17时00分前,将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等资料盖章扫描件以及比选文件费缴款凭证(将所有资料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的邮箱:*@*q.com(邮件主题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项目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代理机构联系人收到报名资料后,发送电子版比选文件至供应商。

4.2比选文件发售: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开具发票,请公对公转账。

标书费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重庆南岸学府支行

银行账号:#3442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起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00至2024年11月27日10:00。

5.2递交地址: (略) (略) 金开大道西段106号( (略) (略) 产业园一期)15栋。

5.3比选时间:2024年11月27日10:00。

5.4比选地点: (略) (略) 金开大道西段106号( (略) (略) 产业园一期)15栋。

5.5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取比选文件的。

5.6 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比选公告在中国 (略) (http://**)、中国 (略) 站(http://**.cn)、中国金融 (略) (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 (略) 重庆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金融城1号T2

地址: (略) (略) 金开大道西段106号( (略) (略) 产业园一期)15栋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人:郭珊珊、杨小兰、钟巧利

电话:023-#

电话:#、#

邮箱:/

邮箱:*@*q.com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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