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涌街47号#首层、#二楼招标公告
莲涌街47号#首层、#二楼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 YX-瑶台村交﹝2024﹞#号
(略) (略) 矿泉街瑶台村第五经济合作社
(略) (略) 沙涌南莲涌街47号#首层、#二楼
招租公告
(略) 越秀公有 (略) (略) (略) 矿泉街瑶台村第五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4-11-29上午10: (略) (略) (略) 128号 (略) (略) 矿泉街瑶台村第五经济合 (略) (略) 沙涌南莲涌街47号#首层、#二楼项目(交易编号:YXZL1DB#)进行公开竞价活动,本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商铺,面积约1664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 (略) (略) 沙涌南莲涌街47号;
3、资产使用范围:商业(不得经营废品收购行业及电动车经营和维修);
4、租赁/承包期限:3年,自2025-03-01至2028-02-29止,免租期/基建期:无;
5、交易底价:#/月;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每月一次收取,每月的5日前交付当月的租金、物业管理费;
7、租金递增方式:租金从第25个月起, 每12个月递增 5.0%;
8、交易保证金为¥#,以存款或转账形式于2024-11-15至2024-11-25缴纳至开户银行: (略) 农商银行矿泉支行;账户名: (略) (略) 瑶台五队仓库;账号:3259 0800 1000 0047 74。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达账才能有效,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交易保证金。一份保证金只能参与一宗交易竞价。未能成交的意向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退回;若成交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在意向方成交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报名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3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5‰计算违约金,如需续租则必须在合同期满前30天提出申请,合同期满后 当天完成场地清理。
11、交易所需的税费(包括##双方应付合同印花税)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二、意向方(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和联合体,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略) (略) 矿泉街瑶台村第五经济合作社对意向方的其他要求条件:
1、若意向人没有按时参与竞价活动,或在竞价过程中不报价导致交易失败,或存在违反交易违法行为的,出租方则一律没收意向人交易保证金;
2、资产交付时间:以实际资产交付为准;
3、在政府发布征地预公告或征收决定之后,在租赁期内的集体物业,出租方依法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服从退出并在三个月内自行清租,交回物业给出租方,租赁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4、意向方成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出租方签约,谁成交谁签约,不能更名。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竞价。竞得人确定原则:价高者得(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原租户和新意向承租方都必须交纳交易保证金,且到竞价会现场参与竞价,否则视为放弃竞价。原租户优先原则:交易过程中,原租户允许不参与竞价,先由新意向承租人竟出最高报价,【当有2名(含2名)以上新竞价人的报价一致,则采用抽签的形式确定最高报价者】,然后询问原租户是否同意用该报价租用该出租物业,同意则原租户成交;若不同意表示放弃,则最高报价者成交。
四、报名及咨询
(一)交易保证金缴费(出租方开具收据)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5日上午11时止(具体与出租方上午办公时间为准);
(二)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5日下午18时止;(休息时间及节假日除外,意向方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全部报名手续,报名现场设有监控录像,逾期恕不接待。)
五、报名资料
意向方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2)交易保证金凭证(出租方出具的交易保证金财务凭据);
(3) (略) 越秀公有 (略) 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含准入条件需要提供的资料)。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意向方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七、经确认承租资格的意向方请于2024-11-29上午10:00前(以上时间安排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将会另行通知),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活动现场,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承租人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以本交易机构出具为准)。
八、无产权证说明
1、该“出租物业”属出租方历史遗留物业,没有消防设施,未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证件,“出租物业”之用途也未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证件、未办理相关手续,承租方表示清楚并接受。
2、承租方自行办理本“出租物业”的租赁合同备案、工商证照、营业手续等,办理相关营业手续的责任或任何房屋鉴定因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无法取得本“出租物业”之用途的相关营业证照,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租赁合同、拖欠租金等,否则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3、如租赁合同因无证产权等原因被认定无效,出租方仍有权要求承租方支付“出租物业”使用费、管理费(如有)等,“出租物业”使用费的金额及期限按原租赁合同中有关租金及期限的约定为标准计算,且所有违约条款均有效。
九、关于交易“出租物业”的说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略) 越秀公有 (略) 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略) 越秀公有 (略) (略) 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 (略) 越秀公有 (略) 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承租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 (略) 越秀公有 (略) 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略) 越秀公有 (略) 不对进场交易物业资产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4、意向承租 (略) 越秀公有 (略) 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5、在交易活动过程中,意向承租方须严 (略) 越秀公有 (略) 相关的交易管理制度参与交易活动,如有违反的, (略) 越秀公有 (略) 将按照有关规 (略) 理。
6、在交易活动中,为维护国有集体资产权益,形成竞争机制,反对和抵制任何欺诈、串通压价、商业贿赂等行为,确保交易活动的公正、公开、公平。参与交易的各方当事人在该交易活动中有欺诈、串通压价、商业贿赂行为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 (略) (略) 矿泉街瑶台村第五经济合作社
地址: (略) (略) 沙涌南莲涌街36号二楼
联系人:杨日勤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名称: (略) 越秀公有 (略)
报名和交易现场地址: (略) (略) (略) 128号首层
联系人:孙先生、连先生 联系电话:#,#、#,#
(略) 越秀公有 (略)
瑶台村联社公共资源交易站
2024-11-15交易编号: YX-瑶台村交﹝2024﹞#号
(略) (略) 矿泉街瑶台村第五经济合作社
(略) (略) 沙涌南莲涌街47号#首层、#二楼
招租公告
(略) 越秀公有 (略) (略) (略) 矿泉街瑶台村第五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4-11-29上午10: (略) (略) (略) 128号 (略) (略) 矿泉街瑶台村第五经济合 (略) (略) 沙涌南莲涌街47号#首层、#二楼项目(交易编号:YXZL1DB#)进行公开竞价活动,本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商铺,面积约1664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 (略) (略) 沙涌南莲涌街47号;
3、资产使用范围:商业(不得经营废品收购行业及电动车经营和维修);
4、租赁/承包期限:3年,自2025-03-01至2028-02-29止,免租期/基建期:无;
5、交易底价:#/月;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每月一次收取,每月的5日前交付当月的租金、物业管理费;
7、租金递增方式:租金从第25个月起, 每12个月递增 5.0%;
8、交易保证金为¥#,以存款或转账形式于2024-11-15至2024-11-25缴纳至开户银行: (略) 农商银行矿泉支行;账户名: (略) (略) 瑶台五队仓库;账号:3259 0800 1000 0047 74。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达账才能有效,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交易保证金。一份保证金只能参与一宗交易竞价。未能成交的意向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退回;若成交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在意向方成交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报名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3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5‰计算违约金,如需续租则必须在合同期满前30天提出申请,合同期满后 当天完成场地清理。
11、交易所需的税费(包括##双方应付合同印花税)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二、意向方(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和联合体,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略) (略) 矿泉街瑶台村第五经济合作社对意向方的其他要求条件:
1、若意向人没有按时参与竞价活动,或在竞价过程中不报价导致交易失败,或存在违反交易违法行为的,出租方则一律没收意向人交易保证金;
2、资产交付时间:以实际资产交付为准;
3、在政府发布征地预公告或征收决定之后,在租赁期内的集体物业,出租方依法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服从退出并在三个月内自行清租,交回物业给出租方,租赁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4、意向方成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出租方签约,谁成交谁签约,不能更名。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竞价。竞得人确定原则:价高者得(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原租户和新意向承租方都必须交纳交易保证金,且到竞价会现场参与竞价,否则视为放弃竞价。原租户优先原则:交易过程中,原租户允许不参与竞价,先由新意向承租人竟出最高报价,【当有2名(含2名)以上新竞价人的报价一致,则采用抽签的形式确定最高报价者】,然后询问原租户是否同意用该报价租用该出租物业,同意则原租户成交;若不同意表示放弃,则最高报价者成交。
四、报名及咨询
(一)交易保证金缴费(出租方开具收据)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5日上午11时止(具体与出租方上午办公时间为准);
(二)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5日下午18时止;(休息时间及节假日除外,意向方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全部报名手续,报名现场设有监控录像,逾期恕不接待。)
五、报名资料
意向方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2)交易保证金凭证(出租方出具的交易保证金财务凭据);
(3) (略) 越秀公有 (略) 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含准入条件需要提供的资料)。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意向方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七、经确认承租资格的意向方请于2024-11-29上午10:00前(以上时间安排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将会另行通知),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活动现场,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承租人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以本交易机构出具为准)。
八、无产权证说明
1、该“出租物业”属出租方历史遗留物业,没有消防设施,未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证件,“出租物业”之用途也未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证件、未办理相关手续,承租方表示清楚并接受。
2、承租方自行办理本“出租物业”的租赁合同备案、工商证照、营业手续等,办理相关营业手续的责任或任何房屋鉴定因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无法取得本“出租物业”之用途的相关营业证照,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租赁合同、拖欠租金等,否则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3、如租赁合同因无证产权等原因被认定无效,出租方仍有权要求承租方支付“出租物业”使用费、管理费(如有)等,“出租物业”使用费的金额及期限按原租赁合同中有关租金及期限的约定为标准计算,且所有违约条款均有效。
九、关于交易“出租物业”的说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略) 越秀公有 (略) 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略) 越秀公有 (略) (略) 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 (略) 越秀公有 (略) 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承租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 (略) 越秀公有 (略) 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略) 越秀公有 (略) 不对进场交易物业资产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4、意向承租 (略) 越秀公有 (略) 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5、在交易活动过程中,意向承租方须严 (略) 越秀公有 (略) 相关的交易管理制度参与交易活动,如有违反的, (略) 越秀公有 (略) 将按照有关规 (略) 理。
6、在交易活动中,为维护国有集体资产权益,形成竞争机制,反对和抵制任何欺诈、串通压价、商业贿赂等行为,确保交易活动的公正、公开、公平。参与交易的各方当事人在该交易活动中有欺诈、串通压价、商业贿赂行为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 (略) (略) 矿泉街瑶台村第五经济合作社
地址: (略) (略) 沙涌南莲涌街36号二楼
联系人:杨日勤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名称: (略) 越秀公有 (略)
报名和交易现场地址: (略) (略) (略) 128号首层
联系人:孙先生、连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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