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所“1#宿舍楼西侧分体彩钢停车棚工程”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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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所“1#宿舍楼西侧分体彩钢停车棚工程”项目比选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合同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对“省热作所1#宿舍楼西侧分体彩钢停车棚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向社会公开征集比选。

一、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省热作所1#宿舍楼西侧分体彩钢停车棚工程”施工单位比选。

(二)施工内容:

1. 所本部“省热作所1#宿舍楼西侧分体彩钢停车棚工程”,面积约250平方,并充分考虑地面承重与耐用性。

2. 工程建设总造价控制上限为人民币*元(大写:*万*仟元整),含税。

(三)本次比选范围:具有建设工程相应经营范围的施工单位。

(四)评标方式:最低总价中标。

二、评选周期:5个日历天。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及相关要求

(一)申请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承接施工内容的国内企业或个人,能够开具正式普通发票。

(二)接受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材料(含税、企业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纸质送达或发送至指定邮箱的不再增补。

(三)报名参加比选并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单位数量须大于或等于三家,否则须重新进行报名;申请人数量等于或多于三家,经确认,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24年11月19日前组织现场测量,可以实际测量数据进行报价。

(四)于2024年11月21日下午16:00前,提交报价(纸质送达或电子版发送邮箱);有效提交报价少于三家将重新进行比选公告。

四、联系方式

指定邮箱:*@*26.com (省热作所政府采购报价专用邮箱)

联系人:吴贵芳

电话:0596-*

附件:省热作所小微工程报价表

               福建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

2024年11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合同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对“省热作所1#宿舍楼西侧分体彩钢停车棚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向社会公开征集比选。

一、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省热作所1#宿舍楼西侧分体彩钢停车棚工程”施工单位比选。

(二)施工内容:

1. 所本部“省热作所1#宿舍楼西侧分体彩钢停车棚工程”,面积约250平方,并充分考虑地面承重与耐用性。

2. 工程建设总造价控制上限为人民币*元(大写:*万*仟元整),含税。

(三)本次比选范围:具有建设工程相应经营范围的施工单位。

(四)评标方式:最低总价中标。

二、评选周期:5个日历天。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及相关要求

(一)申请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承接施工内容的国内企业或个人,能够开具正式普通发票。

(二)接受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材料(含税、企业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纸质送达或发送至指定邮箱的不再增补。

(三)报名参加比选并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单位数量须大于或等于三家,否则须重新进行报名;申请人数量等于或多于三家,经确认,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24年11月19日前组织现场测量,可以实际测量数据进行报价。

(四)于2024年11月21日下午16:00前,提交报价(纸质送达或电子版发送邮箱);有效提交报价少于三家将重新进行比选公告。

四、联系方式

指定邮箱:*@*26.com (省热作所政府采购报价专用邮箱)

联系人:吴贵芳

电话:0596-*

附件:省热作所小微工程报价表

               福建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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