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基本项目建设管理处关于吴江区东太湖清淤工程环境保护监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基本项目建设管理处关于吴江区东太湖清淤工程环境保护监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C-019
项目名称: (略) 东太湖清淤工程环境保护监测项目
项目预算:人民币(略)(略)(略)万(略)仟元整 (¥(略).00)
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根 (略) 东太湖清淤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及环评批复等要求, (略) 东太湖清淤工程开展环境保护监测。主要环境监测措施内容有以下八项:地表水水质监测、余水水质监测、施工期声环境监测、施工期大气监测、土壤监测、地下水监测、底泥监测、水生态监测。(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共设1个合同标段,对工 (略) 及工 (略) 主要环境因子进行监测,掌握环境因子的变化情况和环保措施实施效果,及时发现环境问题,为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完成工程环境保护工作和环保竣工验收提供依据。
2.服务期限:约9个月,具体为自本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环保专项验收结束。
3.验收要求: (略) 东太湖清淤工程通过竣工环保专项验收。
4.项目建设地点: (略) (略) 横扇街道、七都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的一般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对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环境保护技术服务项目(包含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专题、环境监理或监测的工作内容)。(提供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不能反映相关信息的,则需提供相应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本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提供复印件并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磋商响应单位应当具备的特殊资格条件:无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 (略) ”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近 3年内不得存在被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责令限期整改情况。
4、为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性和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管理、项目跟踪审计、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特此声明。
三、参加磋商报名及领取磋商采购文件时间:
出售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9: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如参加本次磋商采购的供应商须向磋商响应文件的代理机构缴纳报名费并登记后方可参加。
本项目实行供应商到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各磋商响应单位必须持有以下材料,在报名截止 (略) 报名,否则视为无效磋商。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经办人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环境保护技术服务项目(包含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专题、环境监理或监测的工作内容)。(提供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不能反映相关信息的,则需提供相应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
5、对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上述资料一式一份,每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原件报名时备查。
报名及磋商采购文件出售地点: (略) (略) 东太湖大道(略)号开平商务中心A幢332室。
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售价:标书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四、磋商时间、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29 日13:00-13:30(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 29日13:30(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24年11月29日13:30(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 (略) (略) 东太湖大道(略)号开平商务中心A幢332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上述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与接收人。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请各供应商将符合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磋商响应资格。
五、本次磋商联系事宜: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略) (略) 水利基本项目建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1000号吴江大厦B座20楼
联系人:崔昊杰
联系电话:0512-(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星辰 (略)
地址: (略) (略) 东太湖大道(略)号开平商务中心A幢332室
项目联系人:屠超超、杨晓红
联系电话: 0512-(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公告将在江苏省 (略) 、上发布,敬请留意。未依照本公告要求实行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具有对本次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要求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文件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C-019
项目名称: (略) 东太湖清淤工程环境保护监测项目
项目预算:人民币(略)(略)(略)万(略)仟元整 (¥(略).00)
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根 (略) 东太湖清淤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及环评批复等要求, (略) 东太湖清淤工程开展环境保护监测。主要环境监测措施内容有以下八项:地表水水质监测、余水水质监测、施工期声环境监测、施工期大气监测、土壤监测、地下水监测、底泥监测、水生态监测。(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共设1个合同标段,对工 (略) 及工 (略) 主要环境因子进行监测,掌握环境因子的变化情况和环保措施实施效果,及时发现环境问题,为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完成工程环境保护工作和环保竣工验收提供依据。
2.服务期限:约9个月,具体为自本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环保专项验收结束。
3.验收要求: (略) 东太湖清淤工程通过竣工环保专项验收。
4.项目建设地点: (略) (略) 横扇街道、七都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的一般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对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环境保护技术服务项目(包含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专题、环境监理或监测的工作内容)。(提供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不能反映相关信息的,则需提供相应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本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提供复印件并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磋商响应单位应当具备的特殊资格条件:无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 (略) ”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近 3年内不得存在被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责令限期整改情况。
4、为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性和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管理、项目跟踪审计、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特此声明。
三、参加磋商报名及领取磋商采购文件时间:
出售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9: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如参加本次磋商采购的供应商须向磋商响应文件的代理机构缴纳报名费并登记后方可参加。
本项目实行供应商到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各磋商响应单位必须持有以下材料,在报名截止 (略) 报名,否则视为无效磋商。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经办人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环境保护技术服务项目(包含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专题、环境监理或监测的工作内容)。(提供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不能反映相关信息的,则需提供相应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
5、对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上述资料一式一份,每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原件报名时备查。
报名及磋商采购文件出售地点: (略) (略) 东太湖大道(略)号开平商务中心A幢332室。
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售价:标书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四、磋商时间、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29 日13:00-13:30(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 29日13:30(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24年11月29日13:30(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 (略) (略) 东太湖大道(略)号开平商务中心A幢332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上述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与接收人。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请各供应商将符合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磋商响应资格。
五、本次磋商联系事宜: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略) (略) 水利基本项目建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1000号吴江大厦B座20楼
联系人:崔昊杰
联系电话:0512-(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星辰 (略)
地址: (略) (略) 东太湖大道(略)号开平商务中心A幢332室
项目联系人:屠超超、杨晓红
联系电话: 0512-(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公告将在江苏省 (略) 、上发布,敬请留意。未依照本公告要求实行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具有对本次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要求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文件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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