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桩采购项目公开比选采购公告
充电桩采购项目公开比选采购公告
(略) (略) 充电桩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供应商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充电桩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 (略) (略)
1.3 采购代理机构:山 (略)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1.7 采购编号:0632-2420HWKL2056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为兴 (略) 理场地配备充电桩4台。
2.2 供货周期:30天。
2.3质保期:2年。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照《 (略) 法》注册的、能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2.供应商的经营范围与项目需求相适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信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4.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诚实的商业道德。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供应商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在山 (略) ( (略) (略) 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B座9层)购买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0日,每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3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4.3.1 营业执照副本;
4.3.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3.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4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14:30,地点: (略) (略) 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A座12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 (略) 官网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采购代理机构:山 (略)
地址: (略) (略) 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B座9层
邮编:(略)
联系人:马跃((略))刘超((略))韩亚俊
电话:0351-(略)
电子邮箱:*@*63.com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 (略) (略) 迎泽西大街支行
账号:(略)693
联行号:(略)
网址:http://**
(略) (略) 充电桩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供应商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充电桩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 (略) (略)
1.3 采购代理机构:山 (略)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1.7 采购编号:0632-2420HWKL2056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为兴 (略) 理场地配备充电桩4台。
2.2 供货周期:30天。
2.3质保期:2年。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照《 (略) 法》注册的、能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2.供应商的经营范围与项目需求相适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信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4.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诚实的商业道德。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供应商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在山 (略) ( (略) (略) 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B座9层)购买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0日,每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3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4.3.1 营业执照副本;
4.3.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3.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4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14:30,地点: (略) (略) 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A座12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 (略) 官网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采购代理机构:山 (略)
地址: (略) (略) 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B座9层
邮编:(略)
联系人:马跃((略))刘超((略))韩亚俊
电话:0351-(略)
电子邮箱:*@*63.com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 (略) (略) 迎泽西大街支行
账号:(略)693
联行号:(略)
网址: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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