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区人民法院通信线路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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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区人民法院通信线路租赁服务

(龙港区人民法院通信线路租赁服务)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龙港区人民法院通信线路租赁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安泰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AT2024YQFW033
项目名称:龙港区人民法院通信线路租赁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信用中国”网(http://**.cn)、“中国 (略) ”(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2中标单位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 2024年11月22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8:30至11:30 ,下午 1:30至4: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 (略) (略) 渤海街25号楼C
方式:现场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 26 日09 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略) (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 11 月26 日09 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联系人:刘凌
联系方式: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安泰 (略)
地址: 辽 (略) (略) 渤海街25号楼C
联系方式:0429-*
邮箱地址:*@*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管女士
电 话:0429-*
(龙港区人民法院通信线路租赁服务)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龙港区人民法院通信线路租赁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安泰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AT2024YQFW033
项目名称:龙港区人民法院通信线路租赁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信用中国”网(http://**.cn)、“中国 (略) ”(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2中标单位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 2024年11月22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8:30至11:30 ,下午 1:30至4: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 (略) (略) 渤海街25号楼C
方式:现场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 26 日09 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略) (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 11 月26 日09 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联系人:刘凌
联系方式: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安泰 (略)
地址: 辽 (略) (略) 渤海街25号楼C
联系方式:0429-*
邮箱地址:*@*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管女士
电 话: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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