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口腔综合治疗台等设备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否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购置口腔综合治疗台等设备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否



(略) (略) 购置口腔综合治疗台等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0615-* )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5日 发布来源: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购置口腔综合治疗台等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略) 19号 (略) 4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5-*
项目名称: (略) (略) 购置口腔综合治疗台等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243.*元
最高限价:243.*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73.64 73.64 口腔设备及器械 口腔综合治疗台A预算*元 超声波牙科治疗仪预算0.*元 超声喷砂牙周治疗仪预算*元
第2包 105 105 口腔设备及器械 口腔综合治疗台B预算*元 口腔综合治疗台C预算*元
第3包 64.5 64.5 口腔设备及器械 根管显微镜预算64.*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略) 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投标人若为产品制造商须具备: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不是参与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无须提供任何资质。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可以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③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5日到 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略) 19号 (略) 401室
方式:现场发售领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0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2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应在《 (略) (略) 》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75 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9 号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珊、常柳、王洁、周倩、杨晓彤、孙亚萌
电 话:02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略)

2024年11月15日



(略) (略) 购置口腔综合治疗台等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0615-* )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5日 发布来源: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购置口腔综合治疗台等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略) 19号 (略) 4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5-*
项目名称: (略) (略) 购置口腔综合治疗台等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243.*元
最高限价:243.*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73.64 73.64 口腔设备及器械 口腔综合治疗台A预算*元 超声波牙科治疗仪预算0.*元 超声喷砂牙周治疗仪预算*元
第2包 105 105 口腔设备及器械 口腔综合治疗台B预算*元 口腔综合治疗台C预算*元
第3包 64.5 64.5 口腔设备及器械 根管显微镜预算64.*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略) 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投标人若为产品制造商须具备: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不是参与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无须提供任何资质。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可以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③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5日到 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略) 19号 (略) 401室
方式:现场发售领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0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2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应在《 (略) (略) 》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75 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9 号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珊、常柳、王洁、周倩、杨晓彤、孙亚萌
电 话:02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略)

2024年11月15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