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医疗设备手术显微镜等产品推介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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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医疗设备手术显微镜等产品推介会公告

(略) (略) 拟对手术显微镜等医疗设备进行咨询,诚邀符合本公告中相关要求的推介人参与推介。

一、拟推介医疗设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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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推介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推介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推介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 (略) 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 (略)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推介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有长期代理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果授权是二级或以下的,必须提供以上每一级别的授权;

4.推介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参加本次产品推介会人员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二)所报医学装备推介材料目录

1.设备概况:设备作用及临床使用情况、与同类其它品牌相比的优势、有无收费标准、医保能否报销等;

2. 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清单;

3.目前设备全国 (略) 场占有率;

4.售后服务承诺;

请按照上述目录顺序将所提供材料加盖公章并复印6份推介时现场提交。

(三)注意事项

1.推介人须提交资质材料及按要求填写报名内容,未按要求提交、填写或资质不符合的推介人将不得参与本次产品推介会;

2.提供的医学装备能够 (略) 的信息系统,包含端口费等信息系统对接的所有费用;

3.有耗材的医学装备需要耗材一并推介;

4.计量医学装备需提供合法的计量检测报告;出具证书的单位需具备CNAS资质;

三、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推介会的推介人,请于2024年11月15日起至2024年11月21日17点30分止,将《 (略) (略) 邀请医疗设备(手术显微镜等)产品推介会报名表》(详见附件一)*@*q.com。

四、推介会时间及地点

1.推介会时间:2024年11月22日(周五)14:30-18:00。

2.推介会地点: (略) (略) (略) 区门诊四楼MDT会议室。

五、其他事宜

1.各推介人按时参与,可结合PPT进行讲解,时间为15分钟。介绍完毕后,将进行咨询和提问,由推介人进行解答,请各推介人做好答疑准备。

2.推介将对拟采购标的物相关事宜进行详细咨询,各推介人须派熟悉设备性能、配置、技术指标、售后服务等情况的人员参会,以免影响推介会效果。

3.本次推介会仅作为需求调查,不代表项目采购结果,不向各推介人支付或收取任何相关费用,由各推介人自主决定是否参会。

4.各推介人需单独以清单罗列出配置的扫描转件及人工智能。

六、联系方式:

(略) (略) 医学装备科

报名咨询电话:0874-*

监督电话:0874-*



(略) (略) 医学装备科

2024年11月15日



(略) (略) 拟对手术显微镜等医疗设备进行咨询,诚邀符合本公告中相关要求的推介人参与推介。

一、拟推介医疗设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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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推介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推介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推介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 (略) 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 (略)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推介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有长期代理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果授权是二级或以下的,必须提供以上每一级别的授权;

4.推介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参加本次产品推介会人员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二)所报医学装备推介材料目录

1.设备概况:设备作用及临床使用情况、与同类其它品牌相比的优势、有无收费标准、医保能否报销等;

2. 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清单;

3.目前设备全国 (略) 场占有率;

4.售后服务承诺;

请按照上述目录顺序将所提供材料加盖公章并复印6份推介时现场提交。

(三)注意事项

1.推介人须提交资质材料及按要求填写报名内容,未按要求提交、填写或资质不符合的推介人将不得参与本次产品推介会;

2.提供的医学装备能够 (略) 的信息系统,包含端口费等信息系统对接的所有费用;

3.有耗材的医学装备需要耗材一并推介;

4.计量医学装备需提供合法的计量检测报告;出具证书的单位需具备CNAS资质;

三、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推介会的推介人,请于2024年11月15日起至2024年11月21日17点30分止,将《 (略) (略) 邀请医疗设备(手术显微镜等)产品推介会报名表》(详见附件一)*@*q.com。

四、推介会时间及地点

1.推介会时间:2024年11月22日(周五)14:30-18:00。

2.推介会地点: (略) (略) (略) 区门诊四楼MDT会议室。

五、其他事宜

1.各推介人按时参与,可结合PPT进行讲解,时间为15分钟。介绍完毕后,将进行咨询和提问,由推介人进行解答,请各推介人做好答疑准备。

2.推介将对拟采购标的物相关事宜进行详细咨询,各推介人须派熟悉设备性能、配置、技术指标、售后服务等情况的人员参会,以免影响推介会效果。

3.本次推介会仅作为需求调查,不代表项目采购结果,不向各推介人支付或收取任何相关费用,由各推介人自主决定是否参会。

4.各推介人需单独以清单罗列出配置的扫描转件及人工智能。

六、联系方式:

(略) (略) 医学装备科

报名咨询电话:0874-*

监督电话:0874-*



(略) (略) 医学装备科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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