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膀胱镜及电子鼻咽喉镜采购项目-采购/资审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电子膀胱镜及电子鼻咽喉镜采购项目-采购/资审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电子膀胱镜及电子鼻咽喉镜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在线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电子膀胱镜及电子鼻咽喉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人民币1,#
最高限价:人民币1,#
采购需求: (略) 临床科室诊察能力,现打包采购电子膀胱镜1台;电子鼻咽喉镜1台。(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到货;设备到货后,按买方通知时间派工程师在5天内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直至设备正常运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设备除外); 3.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设备除外); 3.3根据 (略) 相关规定,遵照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的有关要求,须进行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须具有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设备的信息须与产品备案证一致)。 3.4须具有所投产品的有效经销授权(进口产品提供,国产设备除外)。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5日起至2024年11月25日止(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办公时间8: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13:30时(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第二开标室(地址: (略) 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
联系方式: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14号
联系方式:0415-#  邮箱地址:*@*26.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滨江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 (略) 丹东分公司
账号:011 110 5555 5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415-#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电子膀胱镜及电子鼻咽喉镜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在线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电子膀胱镜及电子鼻咽喉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人民币1,#
最高限价:人民币1,#
采购需求: (略) 临床科室诊察能力,现打包采购电子膀胱镜1台;电子鼻咽喉镜1台。(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到货;设备到货后,按买方通知时间派工程师在5天内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直至设备正常运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设备除外); 3.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设备除外); 3.3根据 (略) 相关规定,遵照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的有关要求,须进行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须具有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设备的信息须与产品备案证一致)。 3.4须具有所投产品的有效经销授权(进口产品提供,国产设备除外)。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5日起至2024年11月25日止(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办公时间8: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13:30时(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第二开标室(地址: (略) 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
联系方式: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14号
联系方式:0415-#  邮箱地址:*@*26.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滨江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 (略) 丹东分公司
账号:011 110 5555 5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415-#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