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项目需求公示
泰山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项目需求公示
泰山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建设项目
2、预算控制价:103.#元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概述: (略) (略) 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公告。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及预算安排: (略) (略) 建设项目;采购预算103.#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本项目实施的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最新合格标准。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20〕46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5、交付或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系统上线。本项目运维服务期3年,自项目初验收合格之日起至项目完成终验收前;第1年成交供应商需提供1人驻场服务。
服务地点: (略) (略) 发 (略) 。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7、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合格标准。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合格标准。
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总金额的60%作为预付款;系统正式上线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10、供应商资格要求
10.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0.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10.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服务能力;
10.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10.5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山东”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论证意见:无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4年11月16日起至2024年11月18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11月19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 (略) 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 (略) 理 (略) 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略) (略) 发 (略)
联系人:许良
电话(传真):0538-#
地址: (略) (略) 东岳大街169号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泰 (略)
联系人:赵国峰
电话:0538-#
地址: (略) 岱宗大街317号
泰山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建设项目
2、预算控制价:103.#元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概述: (略) (略) 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公告。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及预算安排: (略) (略) 建设项目;采购预算103.#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本项目实施的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最新合格标准。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20〕46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5、交付或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系统上线。本项目运维服务期3年,自项目初验收合格之日起至项目完成终验收前;第1年成交供应商需提供1人驻场服务。
服务地点: (略) (略) 发 (略) 。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7、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合格标准。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合格标准。
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总金额的60%作为预付款;系统正式上线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10、供应商资格要求
10.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0.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10.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服务能力;
10.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10.5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山东”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论证意见:无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4年11月16日起至2024年11月18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11月19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 (略) 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 (略) 理 (略) 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略) (略) 发 (略)
联系人:许良
电话(传真):0538-#
地址: (略) (略) 东岳大街169号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泰 (略)
联系人:赵国峰
电话:0538-#
地址: (略) 岱宗大街3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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