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强村建设项目—农产品仓储一体化仓储及一体化仓储地面硬化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富民强村建设项目—农产品仓储一体化仓储及一体化仓储地面硬化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睢宁县庆安镇人民政府富民强村建设项目—农产品仓储一体化仓储及一体化仓储地面硬化 JSZC-#-JSLQ-C2024-000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27 09:2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SLQ-C2024-0002
项目名称:睢宁县庆安镇人民政府富民强村建设项目—农产品仓储一体化仓储及一体化仓储地面硬化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
架设10米宽、10米长桥梁一座,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即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各1份;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2023年度,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电子签章,填写完整。必须提供,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2)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含)以上资格证书;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进入“苏采云”系统免费下载。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27 09:20 (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
五、开启时间:2024-11-27 09:20 (北京时间)
地点:睢宁县开标室六(睢宁)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一)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北京时间09:20)前。
2.获取采购文件说明:2024年11月22日后仍可以下载磋商文件,2024年11月22日后下载的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略) 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高珂 联系电话:0516-#
地址: (略) (略) 中茵广场3栋二楼218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及违法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a5b-#a#b355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睢宁县庆安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江苏省睢宁县庆安镇三闸街
联系人:刘旭东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全过程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菁英阁商办楼6A-11室
联系人:顾明华
联系电话: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明华
电话:0516-#
项目概况 睢宁县庆安镇人民政府富民强村建设项目—农产品仓储一体化仓储及一体化仓储地面硬化 JSZC-#-JSLQ-C2024-000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27 09:2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SLQ-C2024-0002
项目名称:睢宁县庆安镇人民政府富民强村建设项目—农产品仓储一体化仓储及一体化仓储地面硬化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
架设10米宽、10米长桥梁一座,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即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各1份;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2023年度,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电子签章,填写完整。必须提供,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2)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含)以上资格证书;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进入“苏采云”系统免费下载。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27 09:20 (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
五、开启时间:2024-11-27 09:20 (北京时间)
地点:睢宁县开标室六(睢宁)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一)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北京时间09:20)前。
2.获取采购文件说明:2024年11月22日后仍可以下载磋商文件,2024年11月22日后下载的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略) 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高珂 联系电话:0516-#
地址: (略) (略) 中茵广场3栋二楼218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及违法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a5b-#a#b355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睢宁县庆安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江苏省睢宁县庆安镇三闸街
联系人:刘旭东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全过程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菁英阁商办楼6A-11室
联系人:顾明华
联系电话: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明华
电话: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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