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盘古村综合文化站室外戏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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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盘古村综合文化站室外戏台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HQ-2024-033

项目名称:大盘古村综合文化站室外戏台项目

预算金额:*.20元

最高限价:*.20元

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为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完善盘古文化站阵地建设,盘古镇人民政府需建设戏台一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如在“中国 (略) ”、“信用中国”出现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青县石油大酒店C座8306室

3.联系人:何海舰 0317-*

4.方式:①供应商应现场获取磋商文件;②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青县石油大酒店C座8306室

3.是否需要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不需要

4.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青县石油大酒店C座8306室。

逾期提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六、公告发布及期限

本公告发布媒介:采 (略) (https:///)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提出问题与澄清

1.投标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青县盘古镇人民政府

地址:青县盘古镇

联系方式:徐主任0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 (略)

地址:青县石油大酒店C座8306室

联系方式:何经理 0317-*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HQ-2024-033

项目名称:大盘古村综合文化站室外戏台项目

预算金额:*.20元

最高限价:*.20元

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为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完善盘古文化站阵地建设,盘古镇人民政府需建设戏台一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如在“中国 (略) ”、“信用中国”出现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青县石油大酒店C座8306室

3.联系人:何海舰 0317-*

4.方式:①供应商应现场获取磋商文件;②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青县石油大酒店C座8306室

3.是否需要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不需要

4.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青县石油大酒店C座8306室。

逾期提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六、公告发布及期限

本公告发布媒介:采 (略) (https:///)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提出问题与澄清

1.投标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青县盘古镇人民政府

地址:青县盘古镇

联系方式:徐主任0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 (略)

地址:青县石油大酒店C座8306室

联系方式:何经理 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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