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鹿寨县中医医院多参数监护仪、麻醉呼吸机采购质疑答复函
广西建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鹿寨县中医医院多参数监护仪、麻醉呼吸机采购质疑答复函
质疑人名称:宜春 (略)
质疑人地址: (略) (略) 张家山街道医药产 (略) (略) 东侧66号四楼410号
法定代表人:罗震煌
委托代理人:韦福
联系电话:(略)
我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15 (略) 送达的关于鹿 (略) 多参数监护仪、麻醉呼吸机采购(采购编号:(略)-(略)-GXJX)质疑函原件。针对贵公司提出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对质疑事项进行如下答复:
一、质疑事项
质疑事项1:我公司所投的产品在设备性能配置、培训方案、售后服务方案、业绩方面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价格最低却不中标。在我公司已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详评阶段的前提下,依据招标文件制定的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我公司认为本项目评标存在分值汇总计算错误,或者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情况,本项目的 (略) 的权益,浪费了采购方的资金,请求重新审核并给予回复。
二、对质疑事项的答复情况
质疑事项1答复:
本项目的评审专 (略) 财政厅 (略) (略) 本级专家 (略) 本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领域的评审专家,政采专家库是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选聘组成,评审专家聘用程序、抽取程序合法合规,评审专家具备相应评审专业水平;本项目为公开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之一,并不是仅根据投标报价的高低对投标人进行排名,由评委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以及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独立完成评审,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分值 (略) 自动计算,不存在分值汇总计算错误,或者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情况。
经我公司再次复核,本项目评标不存在分值汇总计算错误。
因此,贵公司对该项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三、结论
综上所述,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1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规定,本项目将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有关规定,如质疑人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广西建兴 (略)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信息:
质疑答复函.pdf (618.9 KB)
质疑人名称:宜春 (略)
质疑人地址: (略) (略) 张家山街道医药产 (略) (略) 东侧66号四楼410号
法定代表人:罗震煌
委托代理人:韦福
联系电话:(略)
我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15 (略) 送达的关于鹿 (略) 多参数监护仪、麻醉呼吸机采购(采购编号:(略)-(略)-GXJX)质疑函原件。针对贵公司提出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对质疑事项进行如下答复:
一、质疑事项
质疑事项1:我公司所投的产品在设备性能配置、培训方案、售后服务方案、业绩方面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价格最低却不中标。在我公司已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详评阶段的前提下,依据招标文件制定的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我公司认为本项目评标存在分值汇总计算错误,或者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情况,本项目的 (略) 的权益,浪费了采购方的资金,请求重新审核并给予回复。
二、对质疑事项的答复情况
质疑事项1答复:
本项目的评审专 (略) 财政厅 (略) (略) 本级专家 (略) 本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领域的评审专家,政采专家库是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选聘组成,评审专家聘用程序、抽取程序合法合规,评审专家具备相应评审专业水平;本项目为公开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之一,并不是仅根据投标报价的高低对投标人进行排名,由评委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以及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独立完成评审,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分值 (略) 自动计算,不存在分值汇总计算错误,或者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情况。
经我公司再次复核,本项目评标不存在分值汇总计算错误。
因此,贵公司对该项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三、结论
综上所述,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1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规定,本项目将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有关规定,如质疑人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广西建兴 (略)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信息:
质疑答复函.pdf (618.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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