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技术咨询服务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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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技术咨询服务竞价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安化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技术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26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殷先生#

报价起止时间:2024-11-18 11:27 -2024-11-21 11:27

采购单位:安化县 (略)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其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服务类型:安化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需求:采购品类: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编制安化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
1件 #.00 -

买家留言:请参与竞价的供应商严格按响应文件要求上传相应的附件。响应附件提供不完整的视为不合格。

附件:关于安化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技术咨询服务的采购实施计划.docx

响应附件要求: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卖场,否则作为不响应采购需求,采购人有权拒绝: 1.资质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 。2.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资料(信用中国、中国 (略) 查询截图)。 3.业绩证明资料(竟价单位需承担过湖 (略) 县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任务,并上传与采购方以往签订的合同)。 4.报价表(含项目报价组成清单)。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湖南省 (略) 安化县 东坪镇 (略) 691号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定资格条件 (1)符合电子卖场有关竞价的基本要求。 (2)竟价单位需承担过湖 (略) 县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任务,并上传与采购方以往签订的合同; (3)不得恶意低价竞标,或者中标后拒绝提供服务。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安化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技术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26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殷先生#

报价起止时间:2024-11-18 11:27 -2024-11-21 11:27

采购单位:安化县 (略)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其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服务类型:安化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需求:采购品类: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编制安化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
1件 #.00 -

买家留言:请参与竞价的供应商严格按响应文件要求上传相应的附件。响应附件提供不完整的视为不合格。

附件:关于安化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技术咨询服务的采购实施计划.docx

响应附件要求: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卖场,否则作为不响应采购需求,采购人有权拒绝: 1.资质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 。2.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资料(信用中国、中国 (略) 查询截图)。 3.业绩证明资料(竟价单位需承担过湖 (略) 县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任务,并上传与采购方以往签订的合同)。 4.报价表(含项目报价组成清单)。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湖南省 (略) 安化县 东坪镇 (略) 691号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定资格条件 (1)符合电子卖场有关竞价的基本要求。 (2)竟价单位需承担过湖 (略) 县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任务,并上传与采购方以往签订的合同; (3)不得恶意低价竞标,或者中标后拒绝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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