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应急广播升级改造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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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应急广播升级改造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淳安县应急广播升级改造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淳安县文化和广电 (略)

项目名称:淳安县应急广播升级改造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淳安县应急广播升级改造租赁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按照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浙江省 (略) 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通知》(浙应急指挥[2021]18号)文件明确规定:“改造或新建的 (略) 需通过 (略) (略) (略) 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对全域农村应急广播终端在线率、通响率、发布率等工作运行状态实时监管”。通知明确说明:一是改造或 (略) 需通过 (略) 络; (略) 需通过 (略) (略) (略) 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浙江省 (略) 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通知》(浙应急指挥[2021]18号)文件明确 (略) 需通过 (略) (略) (略) 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浙江 (略) (略) 建设。
2.淳安县目前的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程是2014年浙江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由淳安县人民政府投资、淳安华数负责建设运维。
3.本项目在建设内容已经采用政府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实际情况由淳安县 (略) 服务两年,若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且淳安县华数服务质量优良,信誉度高。确定此供应商可以避免重复投入。
鉴于以上三点,建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淳安 (略)

地址:千岛湖 (略) 489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淳安县文化和广电 (略)

联 系 人:邵蓝波

联系电话:(略)

传 真:/

地 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珍珠大道136号西侧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淳 (略) 、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0571-(略),0571-(略)

传 真:/

地 址: (略) (略) 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淳安县应急广播升级改造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淳安县文化和广电 (略)

项目名称:淳安县应急广播升级改造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淳安县应急广播升级改造租赁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按照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浙江省 (略) 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通知》(浙应急指挥[2021]18号)文件明确规定:“改造或新建的 (略) 需通过 (略) (略) (略) 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对全域农村应急广播终端在线率、通响率、发布率等工作运行状态实时监管”。通知明确说明:一是改造或 (略) 需通过 (略) 络; (略) 需通过 (略) (略) (略) 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浙江省 (略) 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通知》(浙应急指挥[2021]18号)文件明确 (略) 需通过 (略) (略) (略) 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浙江 (略) (略) 建设。
2.淳安县目前的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程是2014年浙江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由淳安县人民政府投资、淳安华数负责建设运维。
3.本项目在建设内容已经采用政府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实际情况由淳安县 (略) 服务两年,若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且淳安县华数服务质量优良,信誉度高。确定此供应商可以避免重复投入。
鉴于以上三点,建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淳安 (略)

地址:千岛湖 (略) 489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淳安县文化和广电 (略)

联 系 人:邵蓝波

联系电话:(略)

传 真:/

地 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珍珠大道136号西侧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淳 (略) 、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0571-(略),0571-(略)

传 真:/

地 址: (略) (略) 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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