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炎陵县十都镇保障性租赁住房附属设施工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炎陵县十都镇保障性租赁住房附属设施工程
项目编号:#04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晶菁#
报价起止时间:2024-11-18 11:26 -2024-11-21 11:26
采购单位:炎陵县十都镇人民政府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装修工程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装修工程; 描述:炎陵县十都镇人民政府保障性租赁住房附属设施工程;项目:生活水箱;通道建设;防盗窗;化粪池;围墙;浴室建设;余坪沥青硬化等工程;采购需求:投标单位必须按照现场勘测情况提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次要参数要求: | 1次 | #.50 | - |
附件:-
响应附件要求:1.上传报价文件;
2.上传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上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彩色扫描件(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4.上传竞价单位资质证原件扫描彩色扫描件。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湖南省 (略) 炎陵县 十都镇 十都镇人民政府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炎陵县十都镇保障性租赁住房附属设施工程
项目编号:#04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晶菁#
报价起止时间:2024-11-18 11:26 -2024-11-21 11:26
采购单位:炎陵县十都镇人民政府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装修工程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装修工程; 描述:炎陵县十都镇人民政府保障性租赁住房附属设施工程;项目:生活水箱;通道建设;防盗窗;化粪池;围墙;浴室建设;余坪沥青硬化等工程;采购需求:投标单位必须按照现场勘测情况提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次要参数要求: | 1次 | #.50 | - |
附件:-
响应附件要求:1.上传报价文件;
2.上传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上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彩色扫描件(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4.上传竞价单位资质证原件扫描彩色扫描件。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湖南省 (略) 炎陵县 十都镇 十都镇人民政府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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