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岱山县县级商务促进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岱山县县级商务促进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各商贸企业:
根据《岱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内外贸双循环发展促进“地瓜经济”提能升级的若干意见》(岱政办发〔2023〕38号)、《岱山县推动内外贸双循环发展促进“地瓜经济”提能升级政策实施细则及资金管理办法》(岱商务〔2024〕2号)等文件精神,为全力支持外贸企 (略) 场,防范贸易风险,支持全县商贸流通业发展,进一步推进岱山县稳外贸促消费高质量发展,现启动2024年度岱山县县级商务促进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指在岱山县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申报企业或组织必须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管理规范。
(三)积极配合行业管理部门开展统计、培训等各项工作,按规定向商务、财政等部门报送相关资料。
(四)近五年来(自2019年起)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持续诚信合规经营,未被国家、省、市、县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五)不可以同一事项重复或多头申报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财政专项资金。
二、项目实施时间
申报项目在2024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已实施完成。
三、申报材料
除《2024年县级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外,企业请对照项目准备相关材料:
(一)境内展会项目:
1、与展会组织方签订的展位的合同复印件
2、支出外汇的银行水单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3、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复印件
4、展会期间工作照片、展商证(胸牌)
(二)境外展会项目
1、展会组委会邀请函复印件
2、参展人员的出国任务批件复印件(因私人员也可提供护照及签证页复印件)
3、与展会组织方签订的展位的合同复印件
4、支出外汇的银行水单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5、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复印件
6、展会期间工作照片,展商证(胸牌)
7、参展人员往返机票
(三)检测、认证项目
1、与检测、认证公司签订的测试、认证合同
2、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复印件
3、支出的银行水单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4、检测、认证报告
(四)电商直播项目
1、电商直播备案表
2、电商直播佐证材料
3、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 (略) 活动
1、共富活动佐证材料
2、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发票复印件
(六)商贸行业宣传项目
1、行业宣传相关合同
2、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发票复印件
(七)商务规划补助
1、商务相关规划合同
2、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发票复印件
(八)夜市项目补助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费用支出审计报告
3、夜市相关佐证材料
4、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发票复印件
(九)其他项目根据实际提供:项目方案、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发票复印件或流水明细、合同等相关佐证材料。
申报材料按照所列顺序装订,一式两份。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程序:商贸企业 (略) 自主申报,材料要求完整、真实、清晰。 (略) (略) 联合审定,并发文拨付到企业。
请各有关企业于11月14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 (略) 场贸易科(县行政中心主楼933办公室)、外经贸科(县行政中心主楼931办公室)。
五、申报要求
各单位递交的申报材料要真实、合法、齐全、清晰。材料不齐不清的,不予受理。对违法编造伪造材料、骗取资金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 (略) ,取消申报补助资金资格,已拨付的资金予以全部追缴,并取消申请专项资金的资格。
附件:2024年县级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各商贸企业:
根据《岱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内外贸双循环发展促进“地瓜经济”提能升级的若干意见》(岱政办发〔2023〕38号)、《岱山县推动内外贸双循环发展促进“地瓜经济”提能升级政策实施细则及资金管理办法》(岱商务〔2024〕2号)等文件精神,为全力支持外贸企 (略) 场,防范贸易风险,支持全县商贸流通业发展,进一步推进岱山县稳外贸促消费高质量发展,现启动2024年度岱山县县级商务促进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指在岱山县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申报企业或组织必须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管理规范。
(三)积极配合行业管理部门开展统计、培训等各项工作,按规定向商务、财政等部门报送相关资料。
(四)近五年来(自2019年起)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持续诚信合规经营,未被国家、省、市、县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五)不可以同一事项重复或多头申报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财政专项资金。
二、项目实施时间
申报项目在2024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已实施完成。
三、申报材料
除《2024年县级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外,企业请对照项目准备相关材料:
(一)境内展会项目:
1、与展会组织方签订的展位的合同复印件
2、支出外汇的银行水单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3、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复印件
4、展会期间工作照片、展商证(胸牌)
(二)境外展会项目
1、展会组委会邀请函复印件
2、参展人员的出国任务批件复印件(因私人员也可提供护照及签证页复印件)
3、与展会组织方签订的展位的合同复印件
4、支出外汇的银行水单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5、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复印件
6、展会期间工作照片,展商证(胸牌)
7、参展人员往返机票
(三)检测、认证项目
1、与检测、认证公司签订的测试、认证合同
2、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复印件
3、支出的银行水单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4、检测、认证报告
(四)电商直播项目
1、电商直播备案表
2、电商直播佐证材料
3、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 (略) 活动
1、共富活动佐证材料
2、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发票复印件
(六)商贸行业宣传项目
1、行业宣传相关合同
2、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发票复印件
(七)商务规划补助
1、商务相关规划合同
2、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发票复印件
(八)夜市项目补助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费用支出审计报告
3、夜市相关佐证材料
4、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发票复印件
(九)其他项目根据实际提供:项目方案、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发票复印件或流水明细、合同等相关佐证材料。
申报材料按照所列顺序装订,一式两份。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程序:商贸企业 (略) 自主申报,材料要求完整、真实、清晰。 (略) (略) 联合审定,并发文拨付到企业。
请各有关企业于11月14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 (略) 场贸易科(县行政中心主楼933办公室)、外经贸科(县行政中心主楼931办公室)。
五、申报要求
各单位递交的申报材料要真实、合法、齐全、清晰。材料不齐不清的,不予受理。对违法编造伪造材料、骗取资金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 (略) ,取消申报补助资金资格,已拨付的资金予以全部追缴,并取消申请专项资金的资格。
附件:2024年县级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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